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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受的苦难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编辑:雅比斯
基督受的苦难

基督受的苦难 
“基督的灵预先证明基督受苦难,后来得荣耀,是指着什么时候。”(彼前1:11*)
  有人质疑基督替众人舍命的合法性。来4:15*说:基督“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如此,他作为无残疾的赎罪祭,只能做一个罪人的替身,不能合法地替亿万罪人接受罪的工价。这是第一质疑。
  第二质疑认为基督死去时并未接受世人罪恶的工价。他既然第三日复活了,就等于没有死。
  第三质疑认为罪的工价不是第一次的死,而是第二次的死(启20:14*)。基督为了做罪人的替身,应该遭受第二次的死,就是永久灭亡。他的复活,说明他短暂死去,未能接受众罪人的工价。
  提出以上质疑者,对上帝的独生子在客西马尼园和髑髅地所受的苦难,没有充分体会。犹太人拒绝耶稣,把他钉在十字架上,门徒因而悲痛万分,因他们不明了圣书的预言讲述上帝所应许的弥赛亚必须先受苦,然后进入荣耀。这就是基督在走向以马忤斯时向门徒所强调的,说:“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他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24:26*)使徒保罗向犹太人传福音时,也以此为重点:“讲解陈明基督必须受害,从死里复活。”“受害”原文是paschoo,“受苦”(英译suffer)。
  犹太人指望一位荣耀的弥赛亚。圣灵曾引领埃提阿伯太监阅读赛53:7*:“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不开口,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腓利便向太监讲解这经预指基督经受的苦难。
  来2:9*-10*说:耶稣“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叫他因着上帝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原来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使救他们的元帅,因受苦难得以完全。”这里的“尝”是“忍受”的意思。
  罪的工价诚然是第二次的死,故“死的苦难”是启20:14*所说的第二次死的苦难。其实质乃是被上帝离弃的痛苦。这正是使耶稣肠断心碎的痛苦,使他发出悲鸣:“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太27:46*)
  林后5:21*说:“上帝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上帝的义。”当耶稣挂在十字架上时,他为我们成了罪;而上帝与罪势不两立,必须与耶稣分离。正因上帝向耶稣掩面,使他心脏破裂,因他素来是父怀里的独生子(约1:18*),世人根本无法赏识到圣子与圣父分离,是如何恐慌惨痛。人如能多少领会圣父圣子之间的大爱,并明了基督在为罪人切实忍受第二次死的苦难时,不可享有天父与他同在的安慰,人才会开始领会到基督经受了罪人永被天父摒弃之苦;这个痛苦,远超过人类历代所遭受一切痛苦的总和;尤其应考虑到:圣父是与圣子同受苦难的。
  基督如此“为人人尝了死味。”“尝”指的是寓于人性之神性的无限感受能力。来2:14*说:“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
  心脏肌肉破裂,加上主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时,汗毛孔出血的奇异现象(路22:44*),系医学史上所罕见,人在极度精神痛苦之下的生理病变。
  约19:34*说:“有一个兵,拿枪扎他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那枪尖必是刺入左胸肋旁,那流出的血和水,便是心脏破裂后,积存在心包(裹在心脏外层的囊)里的血液分离后的血浆与血清。
  从验尸手册资料得知,正常死亡的尸体,其心脏肌肉收缩,腔内含血极少,肺的血液全凝结,若被刺破,不会有血与水流出。故约19:14*的话证实,耶稣是因天父与他分离而经受了极度精神痛苦,结果因心脏破裂而死。
  基督“因受苦难得以完全”应如何理解?难道他以前不够完全吗?
  在此以前,宇宙众生认识上帝为自有永有,全能,公义,慈爱,全智的主宰。如今却看到,上帝最能吃苦。如此,他的形象更显得完全。在《教育论》原文263页,有以下认识:
  “少有人思考罪恶给创造主所带来的痛苦。在基督的惨痛中,全天庭同受苦难。但那项痛苦,并非从基督取了人性时才开始的。十字架向我们迟钝的感受能力显示:从罪恶萌发之日起,它给创造主的心灵带来了何等剧烈的痛苦。”
  综上所述,就苦难而言,基督替罪人忍受了罪的工价,即死的痛苦,绰绰有余。
  即或不考虑苦难问题,仅就生命量而言,基督复活,依然合情合理。他是无穷生命之源。诗36:9*说:“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源头。”
  全人类生命的总和,毕竟是有限的生命量。
  数学原理认定:无限量减去任何有限量,剩余的仍是个无限量。主在约10:17*-18说:“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耶稣复活,完全合法并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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