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奏
原唱
第139首 荣耀归主名Glory to His Name 霍夫曼(E.A.Hoffman 1839-1929)作词,斯托克顿(J.H.stockton,1813-1877)作曲 在十字架上我主舍命,在此我主把我心洗净, 除我罪担安慰我伤心,荣耀归主名。 奇妙哉靠主能离开罪,耶稣时常住在我心内, 如此恩待我实在不配,荣归归主名。 主血如泉源最妙最灵,我到这泉便满心高兴, 赞美我主常将我洁净,荣耀归主名。 请到这泉源至宝至甜,把我的心献在主面前, 今日入泉往后千万年,荣耀归主名。 荣耀归主名,荣耀归主名, 主宝贝血将我罪洗净,荣耀归主名。 “耶和华啊,荣耀不要归与我们,不要归与我们,要因祢的慈爱和诚实归在祢的名下”(诗115:1)。 这首在教会中广为传唱的赞美诗歌颂了十字架的奇妙功效。靠着主所流的宝血,我们的罪孽得以洗净,不再被撒但所奴役。有主耶稣亲自住在我们心中,接纳我们成为天国的永久公民。这样的宏恩大爱,是信徒所感戴不尽的。他们将永远以基督的十字架作为他们的科学与诗歌。 这首诗歌由霍夫曼作词,他是美国福音派牧师,他的文章、诗词、歌曲均颇受人们欢迎,任福音派及福音长老会牧师多年。由斯托克顿作曲,他于1846年起在卫理公会新泽西州年议会几个堂内担任牧师。生前写过若干圣诗和乐曲,对传福音的工作贡献很大。 词作者霍夫曼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一个福音协会牧师的家庭。他毕业于福音协会联合神学院,音乐方面全靠自修。家里每天早晚二次的礼拜都要唱一二首诗。父母都唱得很好,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他逐渐感觉到上帝给他一种恩赐,有能力借着诗歌来表达他的感受和见解。他十八岁就开始写诗,后来竟成多产的福音诗歌作家,总计二千多首,时常兼作词曲,并帮助编印五十种诗歌集,广受欢迎。他在福音派教会担任牧师多年,最后任密执安州一长老会牧师,经常借着诗歌向成千从未听过的人讲道,使教会兴旺发达。 曲作者斯托克顿出生于一位美国长老会信徒的家庭,1832年因参加卫理公的夏令营受了感动而信主。后于1846年在卫理公会新泽西州年议会几个堂内担任牧职。他身体多病,但仍努力写诗和作曲,对于卫理公会内圣乐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他一生写过若干圣诗和乐曲,先后出版有圣诗集《救恩歌曲》(1847年)和《宝贵诗歌》(1875)二卷。他曾作过慕迪和桑基的助手。1877年3月25日,他参加早祷后正与朋友们谈话,突然发病,数分钟后,安然去世。
139.荣耀归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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