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天父,我们满心地感谢赞美主你的恩典。我们感谢你赐下《哥林多前书》,让我们看到在保罗时期教会所面临的问题,今天的教会同样有各样的表现。愿主帮助我们,从这些书信中学得面对和处理这些问题的圣书的原则,运用到我们的现实生活之中,让我们能够受益。献上祷告,奉耶稣基督圣名。阿们!
主题经文:“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
之前谈到保罗写《哥林多前书》,是因为在哥林多教会出现了一些问题。首先,他们进行分门别类,分党结派。保罗本着基督的爱进行劝说,向他们说明,你们这些人自高自大,其实你们并不聪明。你们中间有智慧的、有能力的、有尊贵的都不多,没必要这样。同时也说明,即便你能称得上有智慧,那也是上帝使基督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我们要夸口,除了主耶稣基督和他的十字架,没有可以夸口的。这一切就足以让我们知道,基督他是一个,就只有一个主,一个身体,一个教会,不能够在教会里分门别类。
第三章、第四章保罗在此劝说,即便我们每个人作工的方式不一样,但个人都要建立在基督的根基之上。根基上面所建筑的工程究竟如何,最后一检验也就知道了。但是我保罗作为使者,作为用福音生你们的如父亲一般,我必须尽我的职责来劝戒你们。所以,保罗用最深切的情感和发自内心的关怀,极力地打动哥林多教会。
把基础说完以后,接下来保罗就针对教会出现的一些骇人听闻的事件给予解决的方案。第五章说的是在哥林多教会中有淫乱的事。林前5:1-2“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而教会的表现是)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怎样才是表现的自高自大呢?教会表现的好像很宽容,很接纳,没有)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这就让社会上的人看待教会,出现偏差:教会怎么能接纳这样的人为教会的一员呢?应该先把他从教会除名。
因此,保罗就有几节经文(当然在解经上面也有不少人提出不同的意见)说:林前5:5“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这经文算是整段话中比较难解的。
按照保罗的说法,要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不在基督的身子里,那就在撒但里。所以说把他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知道羞,有羞耻之感。“知耻而后勇”,勇于改正;有羞耻感,才会激发他认罪悔改的心。希望用这样的方式让他知羞、知错,最后重新悔改,如此在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
林前5:6“你们这自夸是不好的。”你们说你们能接纳他,你们包容,你们有爱心,你们这样的自夸是不好的。你们知道每个人的行为,是有影响力的。林前5:6-8“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或作:“阴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
除酵节和逾越节连在一块儿。除酵节预表的就是把我们的罪除掉,成为无酵的面,这样就把罪恶从我们中间除掉。因为耶稣他作为逾越节的羔羊,已经为我们献上了,我们可以把我们的罪交给他。
每一个人的行为都会产生影响。把行这事的人留在教会,对教会也会有不利的影响。保罗说: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我们要用无酵的面,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度教会的生活。
林前5:9-10“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从这几节经文中看到,保罗在写这封哥林多书信之前,还写过信给教会,要他们不要和淫乱的人相交,也不要和贪婪的人相交。
在第十条诫命里,不可起贪心,不可贪恋人的房屋等等。不属于你的,你想据为己有,这就是贪婪简单的一个说法。保罗说,我们不是说世界上这样的人都要拒绝,如若这样,你除非离开世界方可,因为世上都充满了这样的人。
林前5:11“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保罗是说这些人已经是教会的弟兄了,还继续像在世界上一样行淫乱、拜偶像、辱骂、醉酒、勒索,这样的人就不要跟他们相交。林前5:13“至于(教)外人,(我们不要去管他们),有上帝审判他们。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要保持教会的纯洁。
中国人也常讲人容易犯的四大过错,就是:“酒、色、财、气”。贪酒、贪色、贪财、好生气,生气以后就变成辱骂的。像这样的罪,常人很容易犯。当我们信了主之后,要特别警醒,要远离这些罪恶。
上帝的教会,应该是一个纯洁的教会。对于犯有这样错误的、这种罪的、有这种行为的弟兄姐妹,教会应当给他们劝解,给他们执行教会的纪律,好让他们受到教训,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亏欠上帝的恩典,有辱上帝的荣耀,激发人悔改。
除了哥林多教会有这一类的问题之外,第六章保罗又说到另一个问题。说你们中间还有彼此相争的事情,居然在不义的人面前去彼此相告。林前6:1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
教会弟兄姐妹彼此之间的交往,可能会出现一些冲突,出现一些矛盾。在出现这样事情的时候,有人就把弟兄、把教会告到法庭上,让世界的人来进行审理。保罗说,这是非常不智慧的。下面列举了六个理由,来说明不应该这样做。
第一个理由:林前6:2“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将来圣徒要审判世界,从高官到平民,整个历史上所有的恶者都要来受圣徒的审判。弟兄姐妹之间的一些纠纷,难道你们还审不了吗?
为什么会告状呢?是因为弟兄姐妹常常不服教会的权威。教会没有法庭,(不是警察,没有执行力),因此常常把教会作的决定不当回事儿,在他们眼中觉得没有法律效应,得不到执行。所以常使一些事情最终闹到法庭上去解决,因为法庭可以强制执行。
其实我们需要顺服地上的权柄。教会既是基督的身体,是他在地上的代表,我们也应当顺服教会的权柄。如果真有争讼的事,就要力争在教会内解决,不要把弟兄姐妹彼此之间的一些冲突矛盾暴露在世人面前,让基督的名因此蒙羞。教会的弟兄姐妹在今生所遇到的这些事,若比起将来上帝要赐给我们审判世界的权柄,那这一类的事情都算不了什么大事,都可以在教会进行解决。
第二个理由:林前6:3“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你不仅要审判这个世界,你还要审判恶天使,更何况我们在今生的衣食住行,无非就是这一类的事情。
第三个理由说的更加有趣,也值得我们重视。林前6:4“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你看,他说世上的法官,是教会所轻看的。换句话说,圣徒的权柄应该高过地上的权威,因为将来我们要与基督一同作王,是上帝儿女的身份,远远高过在地上法庭的法官。
难道我们还不应该重视这种身份,还要以那些教会所轻看之人的意见为主吗?很不幸的是,很多时候,教会的弟兄姐妹常常在法律知识上,法盲比较多,有时教会的领袖也缺乏法律知识,而且还不公正。这种现象有没有?有!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应当把事情交到主的手上。来10:30“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有些事情,即便有委屈也吞下去。一个人要背负委屈不太容易,但是你想想耶稣,他是完全清白的,把世上最肮脏、最邪恶的一切罪,都主动揽到自己身上来承受;有时候再想想,我们真的受点委屈,那又算得了什么呢!
第四个理由:林前6:5“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保罗的意思“教会里弟兄姐妹的智慧超过世上的智慧,比世上不信的法官的智慧要大,你为什么不让教会的人来审理呢”?
第五、六个理由:林前6:6-8 “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保罗说下面这个理由,说你就算赢了,你还是输了;你赢了一场官司,输了一个弟兄,得到什么呢?为什么不愿意吃点亏呢?
有一句话叫“吃亏是福”是吧?有些人不愿意吃亏,处处想占便宜,吃了一点亏就愤愤不平,这样的心态,于一个基督徒、一个圣徒的心态是不相称的。俗话说:“宰相肚里能撑船。”基督徒的胸怀,要以耶稣基督的心为心。难道心里边那么狭小,什么都不能够承受吗?在有些事上装聋作哑,不是坏事儿;自己吃点亏,不是坏事儿;让弟兄姐妹占点便宜,也不是坏事儿。
接下来,保罗提出犯十种罪恶的人,说这样的人,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国。林前6:9-11“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国。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上帝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
保罗列举的这十种罪,在当时的哥林多流行,在今天的社会依然流行。我们在作基督徒之前,也许有这样、那样的错,有这样、那样的罪,但是奉主的名受了洗,藉着主的灵,有了新的生命,称义、成圣了,那么就不应该再这样行。固然我愿意吃亏,但是弟兄也不能够去欺负人,不能去勒索人,所以每一个人都要善待弟兄姐妹。第十三章保罗说到“爱是什么”其中一句:“不求自己的益处”,就是你不要让别人吃亏;虽然别人愿意吃亏,可是你不能够让别人吃亏。
林前6: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保罗在说世界上有很多的事情,和上帝的律法不发生冲突,但不能说做这些事情都是有益处的。举个例子,如在家里,我拿纸来做一些东西,你说这犯了哪一条法?他不犯哪条法,但你总是把时间花在这上面,恐怕就不是时间上的好管家,不是都有益处的。
又比如在今天,你说天天看手机,他犯哪条法?他好像也不犯什么法,但手机不仅影响你的视力,侵占你的时间,而且会扰乱你的思绪。任何不违法的事情,不一定你样样都能去做,都是有益处的。很多的东西,你合法获取的,无论哪一件都可以使用,没什么不可以的,但是这个东西不能反过来辖制你。
如你买了一辆车,买辆车本身没什么不好的,你把它搞干净也没有什么错,但如果你整天花心思在这车上,过分了,这车就成了你的偶像,反过来辖制你、妨碍你,这就麻烦了。我听说有一个菲律宾的牧师,他住家的旁边有一块地,以前教会的年轻人喜欢到他家这边来打球,挺好的。后来他买了一辆车,就把车停在那儿,那些人再来打球,他就不让了。为什么不让呢?因为打球以后扬起来的灰尘吹到这台车上,车就弄脏了。你说打球的灰,能有多少?你是个牧师,教会的年轻人好不容易一个星期来这边做一两次活动,岂不是更好吗?你有车不是错,但是被车辖制了,这就是你的错。
林前6:13 “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上帝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保罗下面花了很长的篇幅,来说我们应当怎样使用我们的身体。在《罗马书》第六章曾经读到,我们应当怎么样。罗6:13 “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上帝,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上帝。”
我们要将身体当作活祭献上,不能把身体作为淫乱的工具。主是为了身子,说明主为我们而牺牲,是为了把我们这曾经在罪恶之下服役的身体赎出来,让它可以献给义,作义的奴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主是为了身子,并且上帝已经叫主耶稣复活,也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罗6:13说,我们“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上帝。”我们像一个复活的人,我们的身子不再作为罪的器具,而作为义的器具,献给上帝。
林前6:15-17“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保罗在此继续回到第五章所说的这个严重的问题:教会内部不应有淫乱的事情。身子是用来服侍上帝,是献给主的,需要脱离罪而成为义的器具。
林前6:18-19“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上帝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保罗在这里进一步提醒哥林多教会,也藉此提醒普天下的基督徒。因为在写给哥林多教会的第二句话说,林前1:2“写信给在哥林多上帝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所以这劝勉,不仅是给哥林多教会,也是给我们普天下所有的基督徒,要逃避淫行。
行淫的,就是得罪自己的身子。第15节说,我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我们不可以让基督的肢体与娼妓联合成为一体,而需要与主联合,与主成为一灵。从这一系列的劝导看到,特别是我们今天这个社会,就如同在所多玛、蛾摩拉的时代一样,处处充满了淫行,伤风败俗司空见惯,淫秽的事情也是司空见惯,网络上充斥着淫秽的文字、图片、录像,这些都是作为基督徒要非常小心的事情。
保罗说,我们的身子是上帝圣灵的殿,我们不再是属自己的人。林前6:20“因为你们是(被主)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在身子上荣耀上帝。”我们要作上帝的好管家,让我们的身体,我们的身、心、灵都成为义的器皿。
保罗在第五章和第六章提到的哥林多教会所出现的问题,在今天的教会依然存在。我们应当警醒,要学习保罗在这封书信中所提到的警戒,要逃避淫行,用我们的身体来荣耀上帝。我们不要自欺,要知道任何自欺的人、不义的人,他是不能承受上帝国的。
第五章、第六章谈的是一些非法的事情,男女之间非法之事;第七章就转过来,谈到合法的婚姻和童身的问题,我们就留到下一次再一起来学习。
天父上帝,我们满心感谢赞美主。我们生活在一个淫乱邪恶的世代,也像哥林多教会所面临的问题一样,在我们中间也都是犯各样罪、得罪主的人。即便我们在信主之后,我们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求主帮助我们胜过邪恶,因为不义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国。让我们与主成为一体,与主成为一灵;将自己献上,成为义的器皿,在我们的身子上荣耀上帝。献上祷告,奉耶稣基督圣名。阿们!
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上帝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彼得前书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