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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四讲:律法的义与人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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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四讲:律法的义与人的信

作者 | 王敬之

各位弟兄姐妹、主内的家人们,大家安息日早上好!感谢主!我们今天继续来学习《罗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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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祷告

 

天父上帝,我们满心地感谢赞美主你的恩典!感谢主你与我们同在,赐给我们属灵的话语,帮助我们学习救赎的道理。主啊,在我们今天继续查考《罗马书》时,恳求圣灵帮助我们,与我们同在。献上祷告,奉耶稣基督圣名。阿们!

 

 

主题经文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3:31

 

 
 

 

1

审判的不同依据

 

在昨天的学习中看到,《罗马书》第二章将审判的框架,继续带到世人面前。前面说是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是照着福音来进行审判(参罗2:16),其中就有那些因为接受福音而能得到永生的人,点明了审判的性质。他所审判的人,无论是有律法的犹太人,还是没有律法的外邦人,都接受同样的审判。
 
但他审判的标准,对每个人的应用上有所不同。标准相同,但应用上不一样,因为每个人领受亮光的多少不一样。犹太人有明文的律法,而没有律法的外邦人,上帝藉着良心来对人说话,显明律法的功用。这样的一个审判,实际就定了这两类接受审判的人各自的命运,同时也定了全人类的命运。
 
接受福音的人:罗2:7-9“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
 
下一个审判,就是那些没有律法、没有受割礼的人,反而要来审判那些有律法、且也行过割礼的人。这个审判就是在《启示录》进一步启示的千禧年的审判。所以,在如此背景之下,表明犹太人真正的长处在什么地方呢?犹太人真正的长处,就是上帝圣言的交托,上帝的圣言是交给犹太人传下来的。
 
因此,保罗在《罗马书》第三章进一步来讨论,一个人能在上帝面前称义,他究竟是怎么称义的?保罗说,外邦人并不比犹太人强,外邦人不能因为自己的罪而显明上帝的义,这个是不对的。
 

2

两种律法的区分

 

我们进一步来看第三章的时候,要从两方面把握概念,才能把第三章看得明白。第一个方面,在有主和没有主时,人的区别。没有主,人都是一样的;有了主,信主的人和不信主的人就有区别。第二个方面,必须了解律法的含义。
 
第三章是紧接着第二章来的。第二章中已经出现了律法和割礼,这就是说有两个概念的律法:一个是道德的律法,包括上帝藉着良知向人说话,把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还有是仪文的律法,就是行割礼。外邦人(以希腊人为代表)没有行割礼,说明他们没有接受仪文的律法,而犹太人是接受了仪文的律法。
 
因此,第三章进一步来讨论犹太人和外邦人的时候,继续把握这两个概念。在谈律法的时候,我们需要分辨保罗什么时候在说仪文的律法,什么时候在说道德的律法。把这两个概念弄清楚,我们再来看第三章这段让人模糊的经文时,就显得清晰了。
 

3

“没有义人”的含义 

 
罗3:9-12“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这几节经文常常被人误用,当你说有人是义人的时候,他们就引用这节经文,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在第二章看到一段话,罗2:7“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说明是有人在恒心行善,有人在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
 
而在这里经文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那又是指着怎样的情形说的呢?原来保罗在此是要把我们个人在没有主、没有恩典、没有耶稣的义在我们身上的时候,拿来比较。单独以我们个人的人性来说,没有区别,犹太人和希腊人都一样。罗3: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就着人性本身而言,是一个义人都没有。
 
亚当的后裔,靠自己在上帝的面前,没有一个能凭着自己的一己之力来明白、来寻求上帝的。但是上帝却用各样的方式来吸引我们。耶31:3“古时耶和华向以色列显现,说:‘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耶稣也说:约6:44“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到我这里来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当他要上十字架之前,说到:约12:32“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
 
人靠着自己的本能、本性,是不会去寻求上帝的。但是上帝却跨出了第一步,主动地用他的慈爱来吸引我们,这样才有人来跟从、来回应,这两方面并不矛盾。保罗在这里说,如果没有上帝,单是靠人——犹太人和希腊人,他们都在罪恶之下。没有义人,一个也没有;也没有明白的,没有人生来就知道的,没有人主动来寻求上帝的。是上帝来吸引人,上帝来开导人,上帝来启发人的心智,这样人才来寻求上帝,回应上帝的吸引。
 
上帝占主动,人跟随上帝。当人回应上帝的时候,义人就出现了。有以诺在上帝面前,与主同行,进入天国;挪亚在上帝面前是一个义人;亚伯拉罕在上帝面前是一个义人;约伯在上帝面前是一个完全人。
 
如果没有上帝,所有的人“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上帝。(罗3:12-18)”这些话是指着没有上帝、不信上帝的人而言,大家都是一样。没有义人,一个也没有,所行的都是恶。
 
罗3:19-20“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第19、20节中所说的律法,需要先界定一下。这个律法既然是叫人知罪,说明它是显明善恶、是非的律法,这是指上帝的道德律法。道德律法对每一个人都有效,因为每个人在道德律法的审判之下,以道德律法为标准,没有一个人可以称得上是义人,没有一个人真正行出了道德律法的长阔高深。这样律法就把我们所有的人都圈在罪人之中,在上帝审判面前,没有人是无辜的,没有人在上帝面前可以说:“我是一个义人。”
 

4

耶稣显明上帝的义

 

接下来保罗进行了一个转换。罗3:21-22“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前面第20节已经说清楚了上帝的义,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换句话说,律法本来就是显明上帝的义,你违背了律法,你就知道你犯罪了。律法是用来显明上帝的义。可是世人因为都是罪人,我们看不出上帝的律法中显明着上帝的公义,所以上帝就用另外一个方式,将律法的义,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这个“律法以外”,是指他藉着主耶稣显明出来;主耶稣把律法上上帝的义,藉着他降世为人,藉着他的人生而显明出来。
 
人看上帝的律法,看不出上帝的义。可是我们这些世人看见耶稣,可以看出上帝的慈爱,又可以看到上帝的公义,这样的话就藉着耶稣把人引向律法。律法把人圈在罪恶之下,让人知道自己不能称义,需要一个教师把人引向耶稣,来靠耶稣称义;而耶稣又藉着自己的公义、藉着自己的慈爱而显明了律法的义,两者交相呼应。
 
在整个旧约圣书中,律法和先知都来显明上帝的义。凡是因信耶稣基督的人,上帝的义,既靠耶稣加给了犹太人,也靠耶稣加给了外邦人,两者并没有分别。在保罗写这封书信的时候,犹太人他们的心是比较有局限的,似乎有一种犹太人至上的感觉。他们是独居的民,是上帝特选的民族。请注意,犹太人——亚伯拉罕也是亚当的后裔,上帝的救恩并不是从犹太人开始的,虽然藉着犹太人把它显明出来,把它传下来的。
 
所以保罗说:一切相信的人,从亚当开始所有信的人,都是信的同一位耶稣基督。只要接受上帝在律法以外显明的,接受耶稣基督所彰显的公义、彰显的上帝的慈爱,在一切信的人,并没有分别。从亚当开始到他的后裔,罗3:23-24“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却了上帝的荣耀。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每一个人既然都被圈在律法以下,都是不能靠自己的行为称义的人,都是靠耶稣基督在上帝的面前称义,靠着上帝的恩典称义。这样,每个人的称义,都是白白地称义。
 

5

如何“因信称义”

 

这种称义是如何形成的呢?是如何成为可能的呢?罗3:25-26“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这两节经文的意思非常丰富,耶稣是上帝来挽回我们的一个祭。
 
人在上帝面前称义,需要三方面:第一是凭着耶稣的血,第二还要藉着人的信,才能把第三方面表明——显明上帝的义。耶稣的血满足了律法的要求,而人的信也使上帝的恩典能够加在人的身上,这样耶稣的血并不废掉上帝的义。反过来,因为耶稣是无罪的替人担罪,反而更能显明上帝的义。这样人只要藉着信,就能凭着耶稣的血,使上帝的义也能显明在自己的身上。
 
原来人因为罪而看不出律法中的义,就靠着耶稣基督的血,将上帝律法的义加在一切信的人身上,好像他们完美地行出了律法一样。这样,人就知道上帝是义的,同时任何一个信耶稣的人也能够称为义。因为上帝的恩典,他用忍耐的心,宽容我们先时所犯的罪。只要藉着信,我们从前所有的过去,那些后悔的、那些引以为耻的过去,就可以靠耶稣的血罪得以赦免,将来还可以靠着他的血得以涂抹。这就是我们为什么需要信耶稣。
 
世上任何一个宗教,都没有为人流血的教导。每一个宗教的创始人,都没有为别的人而牺牲,为别的人而死,没有办法解决每一个人过去所犯的罪。以佛教为例:佛教劝人觉悟,引导人觉悟。可是你在觉悟之前,不是行了很多的业,有许多的错事,有许多让你后悔和感到羞耻的事吗?难道因为你这一天觉悟,以前的事情就一笔勾销了吗?谁来帮你勾销呢?佛陀并没有做任何使你的业报可以勾销的事情。佛教说:诸法皆空,因果不空,有因就有果。你种下的恶,就会收到恶的果。
 
世人都犯了罪。在你信之前,你所犯的这些罪,谁来帮你一笔勾销呢?《圣书》就说明耶稣流的血,就能帮人把先时所犯的罪一笔勾销。但是需要我们人类去接受、去信靠、去顺服他。因为耶稣的牺牲,并不是废掉上帝的义,恰好因为上帝是公义的,使得他必须追讨人的罪。所以耶稣的牺牲,既显明了上帝的慈爱,又更加坚定地高举了上帝的义。耶稣的牺牲,正是使上帝的律法为大、为尊。我们信上帝、信耶稣,上帝律法的义就可以成就在我们的身上。我们既能相信上帝是公义的,也能相信信耶稣的人也在上帝的面前能够称义,能够被赦罪。
 

6

不在乎遵行“仪文”律法

 

罗3:27“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这样的话,我们还有什么可以夸的呢?既然人在上帝的面前都是恶人,人之所以能称为义,是靠着耶稣的血,无论你在上帝面前行的是什么,你都没有可夸的。无论你在道德律法上有何所行的,或在仪文律法上面做了什么,都不足以让你成为一个义人。我们能称为义,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而得以成为义人。保罗说,不是靠立功之法,不是靠你律法上的行为,无论是道德律法还是仪文律法的行为,没有耶稣,什么都不行。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因为信上帝。
 
罗3:28“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这里问题就来了,信和律法难道没有关系吗?如果你能理解“不在乎遵行律法”,是指的“不在乎你做到了仪文律法所要求的”。比方说行割礼的律法,不在乎遵行这一切。比较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七章19节所说的就可以知道,“不在乎遵行律法”是指着什么而言。林前7:18-19“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上帝的诫命就是了。”
 
信,表现在从一个违反上帝律法的人,转为愿意遵守上帝的律法。这样看来,“不在乎遵行律法”,就是不在乎遵行仪文的律法。后面31节会进一步说,因为信不是废掉律法。虽然说信不在乎仪文的律法,但是信不是废掉道德的律法,反而是坚固道德的律法。因为真正的信就是遵守上帝的律法。(有些版本翻译成‘不在于律法上的行为’,割礼就是律法上的一种行为。)
 

7

更要坚固“道德”律法

 

罗3:29-30“难道上帝只作犹太人的上帝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上帝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上帝。(外邦人和犹太人有什么区别呢?外在的区别,就是割礼上的区别。上帝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由此可以看得很清楚,第28节的“不在乎遵行律法”,是指割礼而言。用这两节经文,进一步说明外邦人、犹太人都一样,没有区别,都是同一位上帝。上帝既是同一位,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上下文彼此的呼应,让我们知道,人称义是因着信,而不在于受不受割礼,不在乎你有没有遵行仪文的律法。
 
结论:罗3:31“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全了、应验了、完成了仪文律法所指向的一切方面。因此,仪文律法在十字架上多被废除,但是道德律法却因十字架更加地坚定。信耶稣的人,他也因着信而使道德律法更加地坚固。因为一个信耶稣的人,就从一个违背律法的人转化为一个守律法的人。因此,律法也就因着人的信为大、为尊。
 
所以,第三章进一步说明人在审判的框架之下,在上帝的审判之中,是如何能称义的。他说明人性都是一样的,犹太人、外邦人都一样。犹太人和外邦人明显的身体上的标志,就是割礼的问题,所以他就在这里说明,割礼并不会给我们增加什么,割礼不会使人称义。人称义是凭着基督耶稣的血,因着人的信,显明上帝的义。它既加在受割礼之人的身上,也同样加在未受割礼之人的身上,所以仪文的律法是没有用的。
 
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个问题,所以第四章进一步说明亚伯拉罕称义,究竟是因他受割礼,还是他未受割礼之前就已经称义了。表明仪文的律法对于人称义并没有帮助。这些问题就留待下一次再来学习。
 
今天的重点说明人性都是一样的,都是犯了罪,都亏缺了上帝的荣耀。人自己在罪恶的人性之中是看不出律法的公义的,所以上帝就开我们的眼,派耶稣基督降世为人,在道德律法以外,以人形、以肉身得道的方式来显明上帝的义。他在十字架上的牺牲,就将上帝律法的义、他的慈爱和公义得以完全的彰显。这样,世人就因着耶稣而看明上帝律法的义,而这种公义可以凭着耶稣的血,凭着人的信,加在一切相信的人身上。这种信与人是否受割礼、是否遵从仪文的律法没有关系;这样的信,只是更加坚定道德的律法。换句话说,这种信虽然与仪文的律法没有关系,但是不废除道德的律法,反而因顺从道德律法,而更加坚固道德的律法。
 
愿主帮助我们,通过今天的学习,让我们更加了解人的信与外在的仪文律法无关,人的信是因着基督的恩典来帮助我们,让一个罪人转化为一个兼顾上帝律法,让律法为大、为尊,能够让律法的义在一个罪人身上,因着上帝的恩典而得到大大彰显的一个过程。
 

结束祷告

 

天父,我们感谢赞美主!我们感谢你藉着《罗马书》让我们看明人的本质,我们都是罪人,都亏缺了上帝的荣耀,都犯了罪。但是主啊,你是何等的慈爱,你藉着主耶稣基督为我们而牺牲,将上帝律法的义显明出来,又藉着人的信,将上帝的义加在一切相信的人身上。愿主帮助我们,靠着信,靠着上帝的恩典,更加坚固上帝的律法。从一个犯罪之人、一个违背律法之人,成为一个守上帝诫命、遵从上帝律法的义人。主耶稣啊,你将主的恩典慈爱彰显,吸引我们来归向主。愿主你坚固我们,坚固我们的信心和我们的脚步,一生一世追随主,直到主来的日子。献上祷告,奉耶稣基督圣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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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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