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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七星执手巡灯台-启1:12-20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编辑:王敬之
11.七星执手巡灯台-启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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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上一讲学习到约翰介绍自己是我们的弟兄。弟兄就是站在仇敌和家人之间为我们挡子弹的人,是家庭和家人的保护者。所以,约翰的自我称谓也不禁让我们扪心自问:我们是不是教会里弟兄姐妹的真正的弟兄和姐妹?我们是否为他们排忧解难、分担痛苦?还是在后面说尽谗言、搬弄是非呢?林后11章谈到假弟兄是危险的。但约翰说,我是你们的弟兄,我不是站着说话腰不疼的那种人;我是和你们一同在患难、国度、忍耐里有份的人;我也是因上帝的道和耶稣的见证而被流放在拔摩海岛上!
 
老约翰一个人孤寂地在拔摩岛上,当某一个安息日,他突然被灵感动,听到有大声音向他说话。
 
启1:12 “我转过身来,要看是谁发声与我说话;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
 
在预言的学习中,我们先要掌握一个基本原则。《启示录》虽然用了许多象征,但它要么在后边给予解释,要么就在圣书其他地方解释这些象征物。这里的“七灯台”就在后面的20节给予了解释,“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启示录》为什么用灯台代表教会?灯台是圣所中的一个器具。出25:31、34“要用精金作一个灯台。灯台的座和干与杯、球、花,都要接连一块锤出来。”“灯台上有四个杯,形状象杏花,有球有花。”我们之前在“觅圣所”课程中学习过,灯台上有球有花,形状就像一棵树。它既有花瓣儿、花蕾、果实,就说明它是一棵要结果子的树。圣书常常用树来象征义人。诗1:1-3“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他要象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干。凡他所作的,尽都顺利。”所以,用灯台象征教会,就表明教会要结出果子来。什么果子呢?就是圣灵的果子。雅3:17-18“惟独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温良柔顺,满有怜悯,多结善果,没有偏见,没有假冒。并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种的义果。”所以七个灯台代表七个教会,而且都是硕果累累的教会。
 
启1:13“灯台中间,有一位好象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
 
约翰转头望去,看到在灯台中间行走的是一位人子。旧约圣书记载,上帝让摩西造圣所,要住在他们中间。如果我们遵守上帝的律例,谨守祂的诫命,上帝就会赐福。利26:11-12“我要在你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的心也不厌恶你们。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上帝,你们要作我的子民。”约翰转身看到的这位人子,正在教会中间行走,这表明人子和教会的亲密关系。同时,上帝在我们中间行走,目的是为了让我们能与祂同行。
 
那么,这位人子如何穿戴,又是怎样的身份呢?我们注意到,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特别明显的是胸间束着金带。我们知道,在旧约圣书中,大祭司有胸牌有腰带。人一看到他的胸牌和腰带,就知道他是一位大祭司。但以理也见到了类似的异象,他也见到了一位人子。但10:4-6“正月二十四日,我在希底结大河边,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眼目如火把,手和脚如光明的铜,说话的声音如大众的声音。”我们发现,但以理和约翰对所见异象的描述非常接近。
 
启1:14“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
 
常言道“少来青丝老来白”。箴20:29“强壮乃少年人的荣耀;白发为老年人的尊荣。”但约翰在这里看见的这位人子,祂如雪、如纯羊毛的白发,不是因为年纪大,而是有另外的象征。这白发是荣耀的冠冕,荣耀的象征。箴16:31“白发是荣耀的冠冕,在公义的道上,必能得着。”约翰所见人子的白发,表明祂纯洁无罪的品格。
 
约翰说人子的“眼目如同火焰”。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这位人子的目光不单是炯炯有神,而且像火焰一样明亮。没有任何事物可以逃出祂的眼光,祂明察秋毫,洞察一切。
 
启1:15“脚好象在炉中锻炼光明的铜;声音如同众水的声音。”
 
约翰进一步描述在异象中所见到的人子的脚和声音。我们知道,无论是在圣书中还是在实际生活中,炉子都是为熬炼东西用的。箴17:3“鼎为银,炉为金;惟有耶和华熬炼人心。”玛3:3“祂必坐下如炼净银子的,必洁净利未人,熬炼他们象金银一样。”这里的“锻炼光明”,约翰用了一个特别的词,一方面用了希腊字,一方面又用了希伯来字。把铜炼成什么样子呢?炼成光明的纯白的颜色,炼到毫无杂质,完全纯洁的状态。正如赛1:25所说的:“炼尽你的渣滓,除净你的杂质。”这位人子的脚看上去像炼净的光明的铜,是纯白的,没有任何杂质。
 
“脚”在圣书中第一次出现,是在创3:15,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蛇要伤祂的脚跟。上帝允许女人的后裔——基督经受苦难的熬炼,正如来5:8-9所说的:“祂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祂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所以,这些经文表明这位人子经过上帝的熬炼和苦难的洗礼,无罪胜出,完美无瑕。
 
那么,人子的声音像什么呢?约翰说“如同众水的声音”,而但以理形容他在异象中所见那位的声音,像“大众的声音”。约翰生活在拔摩海岛上,常年被大海包围,因此很容易用水来形容人子的声音。只不过他在异象中听到的声音不像山间小溪的潺潺流水,而是如同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众水,汹涌澎湃。
 
启1:16“祂右手拿着七星,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面貌如同烈日放光。”
 
七星是什么?启1:20解释说,“论到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个金灯台的奥秘: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使者;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约翰继续描写人子右手拿着七星,而七星又代表七个教会的使者,是指着教会的传道人、教师,是上帝所赋予重大责任的人。这七星握在人子的右手之中,表明祂掌管着他们,他们是基督所特别关怀和保护的对象。天上的众星也是受上帝的管理,而且是基督使它们充满光明,引导众星的运转。同样,上帝的传道人也是祂手中的器皿,是基督使他们发光,帮助他们成就善事。
 
联系13节,人子在七个灯台也就是七个教会中间,如此往返行走,说明祂时刻为教会辛勤劳苦,耕种保护他们。而教会的领袖和教师,又是在祂的掌控之中,祂引导他们,并赐给他们光明,使他们能在祂的教会中发光。
 
“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这里的这把剑虽然与来4:12的“两刃的剑”用的希腊字不同,但都是宝剑。弗6:17“拿着圣灵的宝剑,就是上帝的道。”所以,这里从人子口中出来的这把两刃的利剑就是上帝的道。而上帝的道的核心就是上帝的律法,上帝的律法是我们受审判的依据。雅2:12“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这段经文隐含着旧约诗篇中的一段话。诗149:6-9“愿他们口中称赞上帝为高,手里有两刃的刀。为要报复列邦,刑罚万民,要用链子捆他们的君王,用铁镣锁他们的大臣,要在他们身上施行所记录的审判祂的圣民都有这荣耀。你们要赞美耶和华!”这里说明上帝的圣民有施行审判的荣耀。他们施行审判的标志是手上有两刃的剑,因为圣徒不可能口中出两刃的剑,上帝的话只能出自于上帝的口中。所以,《启示录》这里描述的人子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是一种审判的形象。启2:16也这样说:“所以你当悔改;若不悔改,我就快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攻击他们。”所以,约翰在这里看到的人子,很明显就是一位审判者的形象。
 
“面貌如同烈日放光”,这表明约翰看见的这位人子,面目像烈日一样明亮,闪闪发光,令人不能直视。摩西从西奈山上下来时脸面发光,以至于百姓都不能直视,需要用帕子把脸遮住。约翰曾经见过登山变相中改变形象的耶稣。太17:1-2“过了六天,耶稣带着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暗暗地上了高山;就在他们面前变了形象,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注意,这里耶稣的脸面变得明亮像日头。马可则对耶稣的衣服做了进一步的描写。可9:3“衣服放光,极其洁白,地上漂布的,没有一个能漂得那样白。”将来基督降临时,正是带着这如烈日的面光显现。帖后2:8“那时这不法的人必显露出来,主耶稣要用口中的气灭绝他,用降临的荣光废掉他。”那时,只有罪恶得到完全清除的义人,才能行在祂的面光之中。
 
可以想象,当时约翰一个人沉寂在拔摩海岛上,孤独地遵守着安息日,默念着他的主,想念着他的教会时,突然间见到这样一个异象,听到如众水汹涌澎湃的巨大声音,又看见金光闪闪的金灯台,人子的身上熠熠生辉,面目如同烈日放光。这一副景象、声音,人子一切的举动,顿时令沉寂凄凉的拔摩岛变得生机勃勃、光芒四射。预言之灵有一段话描述这位使徒在此所见到的一切。
 
“这位蒙爱的门徒所得的恩典是极丰厚的。他曾在客西马尼园看见他的夫子脸上流着惨痛的血点,‘祂的面貌比别人憔悴,祂的形容比世人枯槁。’(赛52:14)他曾看见祂在罗马兵丁手中,身穿旧紫袍,头戴荆棘冠冕。他曾看见祂挂在髑髅地的十字架上,作为众人残酷讥刺和侮辱的对象。如今约翰又再度获准看见他的主。但祂的形貌已有何等的改变!祂不再是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的人。祂身上穿的乃是焕发着天上光辉的衣袍。‘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光明的铜。’(启1:14-15)祂的声音如同众水的声音。面貌如同烈日发光。祂手中拿着七星;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象征祂话语的能力。拔摩岛竟因复活之主的荣耀而光芒四射了。 ”(《使徒行述》57章)
 
那么,约翰在这样的情景之下有何反应呢?
 
启1:17-18“我一看见,就仆倒在祂脚前,象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说:‘不要惧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
 
约翰的反应也和但以理当年见异象时的反应一样。但以理说“这异象,惟有我但以理一人看见,同着我的人没有看见。他们却大大战兢,逃跑隐藏,只剩下我一人。我见了这大异象,便浑身无力,面貌失色,毫无气力。我却听见祂说话的声音,一听见就面伏在地沉睡了。”(但10:7-9)约翰是一看见人子就扑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他不是仰面朝天地倒下,而是像但以理那样面伏于地,扑倒在祂前面。但是这位人子用手按着他说:“不要惧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这样的介绍使约翰马上明白过来,这一位人子不是别人,正是他那死去又复活的救主!在这场善恶之争中,祂是首先与撒旦争战的,又是战斗到最后,而且最后仍然能够站立并存活的,而那与祂争战的对手最终将会灭亡!这就给在患难中的约翰带来无比安慰。
 
而且祂继续说,我曾经死过,现在又活了,我是从死里复活的,而且要活到永永远远。在这段话里,人子带给约翰的信息是:你不用为生死担忧,我手中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我们知道,如果人有钥匙,就可以把门随时打开或关上。所以,这句话就意味着基督对于死亡和阴间有着绝对的控制权。这里的“阴间”一词,希腊文相当于“坟墓”。启20:13-14“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我们看到,人子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到最后,死亡和阴间也会最终被彻底灭绝,而信靠祂的人不会受第二次死的害。名字被录在生命册上的人就不再进入第二次的死。老子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意思是:人民对死亡都不恐惧,你拿死亡去吓唬他有什么作用呢?耶稣在这里给门徒约翰一个保证:死亡和阴间在我这里都是无效的!我曾经死过,可我现在又活了,而且不是活一次又会再死,而是要活到永永远远。同样,那些信靠我的人,虽然可能会经历死亡,但是他们会复活,而且要活到永永远远!所以约翰,你不要害怕,你要把你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将来必成的事都写出来。
 
启1:19“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将来必成的事,都写出来。”
 
这里在同一异象中,把时间分为三段来写:你所看见的、现在的事、将来的事。。这一写法,在但以理书中也可看到端倪。但以理书第九章关于七十个七的预言,也分成了三段。即:七个七、六十二个七、最后一个七,重点是最后一个七。同样,约翰记载的所看见的、现在的事、将来的事,重点也是在最后的“将来必要成的事”。如果把这节经文和整部《启示录》对应来看,那么,“所看见的”就是第一章所写的事,“现在的事”就是第二、三章写的七个教会的事,“将来必要成的事”就是指第四章以后的事。但这种说法有些笼统,实际上第二、三章的七教会,既指当时的七教会,同时也延伸到七个历史时期的教会。所以,也可以说“现在的事”和“将来必要成的事”是从第二章开始延伸,一直贯穿到基督再来的时候。
 
主耶稣让约翰把这一切“都写出来”,这一句话非同小可。因为有时人们对口述的事情可能会产生误会,但如果白纸黑字把它写下来,就不会给人留下任何推诿的余地。今天我们手中有这本写成的《启示录》,它既带给我们满满的亮光,我们就因此被赋予了充分的责任。
 
启1:20“论到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个金灯台的奥秘: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使者;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
 
这段话再次表明,这位人子和教会的使者以及教会,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人子密切地关注并引导着他们,看顾并保护着他们。我们知道,白天不需要点灯,但越是在黑暗中,灯台就越显得明亮。所以,这里的七星和七个教会就是上帝安置在黑暗的罪恶世界,并使其发光的明亮灯台。
 
启示录一章约翰所见的异象和但以理十章但以理所见的异象非常相似。这边说“我约翰”,那边说“我但以理”;这边说“在主日”,那边说在“正月二十四日”;这边说在拔摩海岛上,那边说在希底结河畔;约翰看见的是一位像人子的,但以理看见的是一位像人的;但以理身体上的反应是一看见异象就浑身无力,一听见祂说话的声音就面伏在地沉睡了,而约翰一看见人子就扑倒在地,像死了一样;天使把手按在但以理身上,对他说不要怕,同样这一位人子也用右手按着他,用相同的话安慰说不要害怕;约翰奉命要把所看见、所听见的事情写下来传给教会,而但以理,上帝是要让他明白他本国之民日后所要遭遇的事,并让他去告诉他们。
 
通过这样的比较,我们发现但以理书和启示录两者非常相似,甚至可以说是同一个异象在不同时期的启示。愿上帝帮助我们不但研究《启示录》而且也要一同研究《但以理书》,从这两本书中获得我们时代的亮光,明白我们肩上的责任,坚定地行在亮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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