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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中的上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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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中的上帝(下)

圣书中的上帝(下)

出34:6-7

   这里说上帝是"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事实上这个慈爱和诚实,有矛盾。这矛盾是表现在下面一句话:祂既然能"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但又说"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这是什么意思?你既然赦免了,怎么又"不以有罪为无罪"呢?就等于是不赦免了,是吗?甚至要"必追讨他的罪"。现在我们就研究这一个。事实上这一句话里面,这个矛盾里面,有耶稣基督,祂钉十字架,解决了这个矛盾。祂的诚实就是"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你明明是个罪人,我怎么能说你没有罪呢?这就不诚实了。这是因为耶稣为罪人钉十字架,就这么回事。因为耶稣为罪人钉了十字架。这个罪就转移到耶稣身上,耶稣成了有罪的人了,所以前面那个赦免了的人他的罪放在耶稣身上,因为上帝"万不以有罪的耶稣为无罪"所以祂必需钉在十字架上。

   林后5:21

  这不是解决了吗?所以问题就是这么简单。可是我们还要继续研究这个问题:耶稣替我们成为罪人受罚。受罚,也就是死,受死的苦。那么这个死,是一个人替一个人死可以。一个人怎么可以替众人死呢?有这个问题。那么你说耶稣是无罪的,我们承认祂是无罪的。

   来4:15

  这是一个事实,没有罪的替有罪的死。现在问题就说祂能替一个罪人死。祂能否替众人死呢?有这一个问题。我们再提出一个难题,就是如果耶稣死了,第三天复活了,那么祂就没有死了。是吗?死就是不存在了。它怎么还存在呢?那么人就可以诡辩了,说耶稣没有死,祂怎么能替我们死呢?所以这里有两个问题,我们没法在圣书里面找到答案。头一个答案在

   来2:9

   "人人"就是众人,众人有多少人呢?我们世界人口有多少啊?这一个时代的人口,再加上过去几千年的人口,不知道有多少亿了。是吗?难道一个人就算是没有罪的,他能为好几亿的人死吗?再加上祂死了以后就复活了,等于没有死,这是否同上帝的救赎计划有矛盾呢?

  第二个问题:圣书告诉我们人有两次的死。所以往往有人不理会这一点,还问我们信耶稣的人,他说: "耶稣替你死,你该死的时候你照死了,信耶稣的人都要死的啊,你怎说耶稣是替人死呢?

  第三个问题来了,那么第一次的死,有的是很痛苦的,有的是不痛苦的。我们近来上海发生过煤气中毒的事,用煤气的没作好关上煤气,半夜死掉了,一家都死掉了。我可以说他们死的时候没有痛苦,他们睡觉就死掉,毫无痛苦,所以第一次的死不一定是痛苦的。

  这里说 "为人人尝了死味",这个是第二次的死。第二次的死,痛苦在哪里?在火糊里。肉体的痛苦,还有一种精神上的痛苦,就是说认识到自己与上帝生命之源永别了这一种痛苦。而且认识到过去自己有悔改的机会,不愿意接受耶稣。这种痛苦,圣书说他是咬牙切齿,懊悔来不及,悔之晚矣!这也是一种痛苦,精神上、肉体上的痛苦。这里所说"为人人尝了死味。"不是说不存在,而且这个苦就是第二次死的苦。耶稣为人人都尝了,只有耶稣能尝。怀师母在异象中,看到天上的众天使,知道亚当夏娃犯罪了,他们都非常的悲伤,不知怎么办?后来圣父与圣子有过三次的可以说是商量,怀师母看见了,圣子进入很大的光际,代表祂天父,进去三次,最后一次出来,就向天使宣布救赎的计划,就说祂准备到世界上来替每一个罪人尝死味。这时候众天使,他们一口同声的说:"不行啊,我们不能容忍你去为罪人死,让我们去吧!"这些天使也有这种愿意牺牲的精神。但耶稣说:"不行,一个天使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必须是圣子,就是上帝成为肉身,祂的感受能力是无限大的"。所以我们对于这个无限的概念,我们刚才说过,是能够承认有这么一个无限量,是我们无法把握它,无法理解它。时间是无限的,两头是无限的,我们必须承认,是无法把握的。空间是无限的,也无法把握。物和能是无限的,我们也无法想像的。上帝是无限的生命和思维,我们也无法把握,无法理解的。我们只能从有限推断无限,就说我们人是有生命的,人的生命有限,我们从有限推断无限。宇宙间上帝的生命必然是无限的,因为一切的事物、空间、时间、物、能、都是无限的,那么生命和物都是无限的,这无限的生命和无限的思维就是上帝,那么我们称之为上帝不会错,这一个无限的生命和思维,在驾与着、控制着一切的物、能。

  这就是上帝。就是这一位上帝,成为人之后,祂虽然成为一个人,但是祂的感受能力还是无限大,我们人的感受能力是有限的,就拿我们现在一个人如果他的房子着火了,他逃不出来,被火烧死了,但是他在火中很快就晕过去了,他失去知觉了,昏迷了,所以他受的痛苦也是较短的。那么将来在火湖里恶人他们受的刑罚,根据怀师母说:是按照他们的行为受报应,一个罪人,恶极的人,就像过去日本军阀来侵略中国的时候,一个军官一道命令,能够叫几千几万人丧命的。那么这一个军官,害了这么多人命,他是死有余辜啊,一方面还不了这笔债,将来上帝还叫他复活,叫他在火湖里尝够他几千人几万人死亡的痛苦,就说要报应他。所以恶人必须复活,若耶稣基督祂在十字架上受苦的时候,祂是 "为人人尝了死味"。祂虽然是个人,可是他以人的身份,同时以上帝的感受能力,受尽了亿万人第二次死的痛苦,这个是我们很难想像的,所以我们只能从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和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苦,来多少明白一点这一句话的意思,是如何"为人人尝了死味。"在这一方面,我还请大家看两节经文:

   赛40:1-2

  注意 "加倍"这个字。为什么要加倍啊?上帝是公义的,按着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为什么要"加倍受罪"呢?这一问题来了。我们再看一节经文:

   罗5:20

  这一句话是什么意思啊?什么叫 "更显多了"?什么叫"加倍受罚"?为什么要加倍受罚呢,他是怎么加倍受罚呢?

  太26:36-38

  注意:耶稣讲的话,从来不会过份的,只有不够。我们平常到热天时 "哎呀,热得要死了"不是这个意思。祂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这一句话就是说祂快死了,祂在客西马尼园,很可能要死在客西马尼园。祂祷告的时候怎么说呢?

  太26:39;路22:42-43

  根据医学史是一个罕见的生理现象。一个人非常忧伤,痛苦的时候,特别精神上的痛苦,他的汗毛孔里会冒出血来的,这是很少的,但是一个可能发生的生理现象。这就说明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受的痛苦是超过人所能受的。所以,怀师母在《历代愿望》说 "祂进客西马尼园的时候,走路好像是背着很重的担子,步履蹒跚,有两次要摔倒了,就是门徒把祂扶着。"

  我看见一个人背着200斤的一袋米,一个苦力就是工人,双脚是好象发抖的,因为上面的重量很大。耶稣照样在客西马尼园出现这样的事,结果祂倒下去。怀师母在异象中看到的,门徒把祂扶着没有倒。这里怀师母也形容得很仔细的。就是祂那一句祷告说: "不要照我的意思,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怀师母加上一句话,中文翻译出来说祂是仆倒在地。英文是这么说的:就是死在地上。倒下去就是死去,祂不是说"我几乎要死" 吗?祂就是要断气了,要死下去了,就在这一瞬那,上帝派一个天使来,加添祂的力量,不让祂死,让祂把这苦杯喝尽。耶稣从客西马尼园中出来的时候,"祂已经为人人尝了死味"这种苦头,已经吃尽了,苦杯喝完了,按理说祂为人舍命的任务已经尽到了,已经为人人尝了死味。但是为什么还要钉十字架呢?有原因,就是为了应验圣书那一句话"加倍受罚"。耶稣基督为了让罗5:20那一句话,也实现在祂身上。

  罗5:20

   "更显多"。多少?加倍。你有这么一些罪,是吗?"我有一倍,比它多一倍的恩典给你。"主是那么慷慨,祂要为人人尝死味,尝二次,加倍。所以我们是有限的人,我们必须领会这一点,耶稣是为人人尝了死味,祂既然加倍的尝了这个苦难,死亡的苦。所以祂就有权把这生命取回来。有的人说了,说祂死了复活了,等于没有死啊!但是祂说"我已经死够了,我为全世界的罪人已经尝了他们灭亡的痛苦,我都给尝下去,所以我有权把我的生命再取回来。"这记录在

  约10:18

  你能领会这句话吗?祂是怎么替我们死?祂是为我们尝了第二次的死,灭亡的苦,尝够了, "我把这苦杯喝尽了,我已经加倍的受罚,所以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两个权柄)这是我从父所受的命令。""没有人夺我的命去",这句话祂如何证明呢?

  我们通常有个错误的认识,认为耶稣遇见坏人了,遇害了、倒霉了,不是。耶稣基督多次在别人要害祂的时候祂躲得开的,祂不一定被他们抓住的。就在这一次客西马尼园,祂发生这么一件事了,你们注意到吗?

  约18:4-6

  唉,怎么回事!怎么会退后倒在地上呢?这里圣书没有说。怀师母告诉我们,就是加添祂力量的那个天使,就在祂从暴徒当中走过去,一闪,那些暴徒看见那个荣光,倒下去,为什么上帝让他们倒下去呢?就让他们知道,没有人夺耶稣的命去,耶稣要逃脱,这是机会啊! "他们倒在地上的时候,你赶快走啊!" 祂不走,祂还站在那里,他们爬起来了,因为那个天使,一瞬那间显现,后来不见了,他们爬起来了,唉!一看一切还是照常嘛!"我们还是抓祂吧!"他们就再前来,耶稣就再问他们:"你们找谁?"他们说:"我抓拿撒勒人耶稣。"耶稣说:"我已经告诉你们,我就是,你们若抓我,就让这些人去吧。"耶稣是有意让他们抓的,自投罗网,因为我有权舍我的命,我是这么舍的,不是你夺我的命,这是一个证据。还有一个证据,请看

  太26:1-5;14-16

  注意:害祂的人设阴谋要抓祂。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他们打的主意,就说: "当节的日子不可,(不在过节的日子)恐怕民间生乱。"这就表明要等到过节之后,因为"过两天是逾越节"了。祭司很忙啊,这一天杀羔羊、杀逾越节的羔羊。那个时候,耶路撒冷的人几十万、上百万,都是来过逾越节的,而且那个时候,已经把这个风俗有点改变了。原来的风俗是每一家人自己杀羔羊。但到了这个时候,在耶路撒冷羔羊都是在那个圣殿的院子里杀的,很多利未人、很多祭司忙得不得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太阳一落山开始杀,是正月十三日开始杀,一直杀到十四日,这一天,祭司特别忙,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他们过节忙。还有一个就是怕民间生乱,人太多了,你抓了耶稣,他们就会引起民愤了,祭司就怕,所以他们给犹大三十块钱的时候,"犹大,你要等了过节以后把祂交给我们。"肯定是这么说的。可是耶稣已经说了"不是什么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而且我是个真的逾越节的羔羊,必须在正月十四被杀。"怎么知道耶稣是真的逾越节的羔羊呢?

  林前5:7

  所以基督是真的逾越节羔羊,必须在正月十四,就是他们杀那个羔羊的时候,这个真的羔羊耶稣要被杀,故此耶稣祂为了让人人都看出来,祂始终不是出于被动的,而是一直是主动的,所以祂能够叫自己一定在正月十四日被杀,这些祭司长打算过了节,再杀耶稣。耶稣说: "不行,你们必须现在就抓我。"怎么作成这件事呢?有办法。

   约13:27

  祂洗过门徒脚以后,耶稣举行圣餐礼。好了,该被杀的时候了,处死按期执行,所以 "撒但就入他(犹大)的心,耶稣便对他说:"你所作的快作吧!"

  耶稣说这句话之前,耶稣先透露祂自己要被人出卖。

   约13:21

  祂先说这么一句话,犹大听了怎么样?心里嘣嘣跳,犹大紧张起来了,坏了,耶稣知道了。这时耶稣应当机立断,祂一定要趁早溜了。因为耶稣多次是能够脱险的,不让他们害着祂。所以犹大想: "坏了,我必须现在想办法通知祭司长,今天晚上要动手"。犹大已经在那里动脑筋了。耶稣看实际情况:"犹大,你该作的就作吧!" 祂说这一句话别人没听懂。

  约13:28-30

  你看!耶稣还是很照顾犹大的,还给他留一点面子,没有当众揭穿他,没有开一个控诉会,让大家来狠狠的斥责他,没有。为什么?耶稣要促成自己钉在十字架上,所以耶稣说 "犹大,你去"他就去了,去通知那些祭司说:"坏了,坏了!我的夫子已经晓得了,你们今天晚上就要动手,否则,我没有责任了。如果在过了节,你再想找找不到了,我这个三十块今天就不退给你了,你要抓,现在来抓。"噢!这些祭司一考虑:"好!现在就抓。"他们把杀小羔羊的工作放下来,去杀那个真的羔羊。祭司全部出动,叫很多暴徒一起,点起火把。所以耶稣还是稳操主动权,"你们说过了节,不行。我要正月十四一定准时舍命。"这就说明"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我们再研究一个问题:

   出34:7

  有很多人问这个问题, "为什么说三样东西:'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呢?不说三样说一样就差不多了,赦免罪恶就行了,是不是?罪恶就是过犯、罪孽也是罪恶,何必说三样呢"?那么按照圣书的教训,我们犯的罪是分三等:

   利4:13

  这叫做误犯的罪,本来不知道这是罪,后来才知道。我们有没有误犯的罪呢;有。我们中国人,最容易犯的两个:一个是拜偶象,我们信主之前都拜过偶像的,拜偶像的时候,以为是积德了,多烧香就多积功德。读了圣书十条诫命告诉我们拜偶像是犯罪,噢!我们懂了,我们就悔改了,我们求主赦免,这叫做误犯的罪。还有一个就是安息日。过去我们不晓得,现在看了十条诫命我们晓得: "哎啊,过去我犯罪,都在犯主的安息圣日,现在悔改,那么我们这些误犯的罪,也需要耶稣为我们流血赦免。你看,需要献祭吗?这个祭是为误犯的罪。

  利6:2-4。

  这一种罪,就不是误犯的了。这都是出于贪心、偷啊抢啊,这些事情。我们不能说是明知故犯,只能说是肉体的软弱,一时犯了罪了,我们认识以后,就悔改,还要退赔,还要加上利息五分之一,那么认罪悔改之后,还要献一只羊,就是公绵羊。这是一种叫做出于肉体的软弱。

  第三种是

   利5:1

  什么罪?包庇坏人的罪。与别人的罪恶有份。这里说发誓,小字说: "(或作'若有人听见叫人发誓的声音')"

  这是指法庭上找证人来。开庭审判一个罪人,找什么作证,你看见他干过了坏事没有?你明明看见的,你不肯讲,你是包庇他。你既然包庇他,那你是与他的罪有份,这是第三种的罪,别人犯的罪我沾边了。那么有的教友问过我,这样的罪我们常犯了。有一个姊妹说: "我的丈夫,他弄来的钱都是不义之财,给我花了,我只好拿来花,我是不是与他的罪有份呢?我看逃不了这个责任,所以这有时候叫我们很为难的,我们应该劝别人不要这样做。那么这就是三等可赦之罪。那么一种不可赦之罪记在

   民15:30-31

   "擅敢行事"原文的字眼是"手举得高高的"。意思"我犯罪了,你们大家看,我在犯罪了,看上帝怎么处理我"。就是很傲漫的,这种态度,就是不可赦的。

  民15:32-36

  旧约时代,以色列人在旷野的时候,遇见一个人在安息日拾柴,后来被上帝判处死刑了。他就是犯了擅敢行事的。你吃的吗哪是上帝给你的,上帝已经规定在安息日的早一日烧好,用不着生火,你就是讲究生活,那么你可以偷偷的在帐篷里点火,你不要出去。可是,他出去拾柴,大摇大摆的出来说: "你们大家看啦,我在安息日拾柴了,上帝的诫命我瞧不起,看祂怎么办我。"这就是不可赦的罪。所以有人就说"哎唷,守安息日难呀!守不好要用石头打死啊"。所以他就这么个逻辑:"守不好要用石头打死,就干脆不守。"我们应该注意:根据圣书的教训,前七条诫命,干犯的人都要处以死刑,都要用石头打死的。甚至"把自己的儿女"献给摩洛(假神)的。也要用石头把他打死(利20:2-5) 亵渎上帝名的必被治死。(利24:15-16)

  这一条诫命,你看能不能守?守不好要用石头打死的。所以现在有人说 "你守不好,干脆就不守",这是一种歪理,正当的认识就说"上帝既然用死刑来处理一切违犯第一到第七条诫命的人,这说明上帝非常重视祂的诫命,我们更应该严肃的遵守包括第四条诫命。我们在上面说过:上帝的诚实和祂的慈爱,本来是矛盾的,在十字架上,在耶稣身上,这个矛盾统一了,也就是解决了,因为我们的罪放在耶稣身上,上帝就可以不以有罪的为无罪,耶稣因为我们的罪在祂身上,就是有罪的,故此圣书所说,罪的工价就是死,那么耶稣就必须为我们死。可是有一个错误的概念,就说耶稣是被犹太人害的,从人的观点,可以这么说,但在上帝看来,耶稣是被我们害的,被你我害的,因为我们如果不犯罪,那么耶稣就不需要死了。可见耶稣的钉十字架,跟我们有密切的关系,实际上是我们害死祂的,我们跪在十字架面前,就应该有这种认识,我们看到耶稣挂在十字架上的时候,我们一定要认识到,是我们的罪,使祂丧命,使祂流血,而且是祂的宝血洗净了我们一切的不义。求主帮助我们每一个人,跪在十字架前,仰望为我们牺牲的耶稣基督,我们要祷告说:"主啊,你是被我们的罪所害的,我们从今以后一辈子都是属你的了,你要我们干啥,我们就干啥。你为我们死,我们要为你活,我们这样恳求祷告奉靠耶稣的圣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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