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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和目录
关于《但以理书》中的“常”,在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历史上,因1900年前后所引入的新观点,一场不必要的争论在教会内展开,险至教会分裂。在编译《家庭读经指引》(中文名《圣书研究入门》)时,我们采取了复临运动先驱的传统解释,并将林大卫牧师对“常”的解释,作为注解,增补于书中。
对此,路光牧师写到,“这本手册中包含了复临运动时代已过时的对但启预言的一些错误解释观点,例如认为但以理八章小角除掉常献的祭,是指罗马教皇除掉罗马帝国。”认为传统的解释是 错误的。同时,路光牧师又写道:“同时他也将其他的一些错误的解释,也放在此书中,使读者误以为他的这些错误解释,都是本会传统的解释。这是严重的不道德行为。”这句话中的“其他的一些错误的解释”,是指林大卫牧师对“常”的解释,因为这是我们在书中所加入的唯一的观念注释,其他增补的注解均为例证而已。
在“常”的问题上,“老观点”与“新观点”,都是历史上既有的观点与解释。本文试图借比较林大卫牧师与路光牧师这对昔时的师生,在“常”的问题上的不同抉择,看明他们各自的理解与立场,以期引起读者对这一问题以及对《但以理书》的研究的兴趣,甚或进一步开始思考,林大卫牧师与路光牧师各自所代表的神学派别与立场间的区别。
一、《但以理书》中的“常”
二、史密斯《但以理与启示录研究》的解释立场
三、曾经的学生路光牧师的解释
四、曾经的师长林大卫牧师的解释
五、新老观点的比较
六、结语
本文是《但以理书》“常”的问题的引入,展示两位牧师作出自己选择的原因与理由,并略作点评。更为详细地解释与讨论,请关注后续文章《林大卫牧师的属灵遗产》之《但以理书中的“常”的问题》。
一、《但以理书》中的“常”
“常”在《但以理书》中一共出现五次,分别在但8:11, 12, 13; 11:31;12:11五处出现。“常献的燔祭”:中文圣书在“燔祭”下打了点,说明原文没有,为译者所加。原文中“常献的”为名词Tämîd,可直译为“常”,“献的”也是因“燔祭”而加上的。因此,要弄清楚这些经文,就必须明白“常”所代表的意义。[1]目前学者中间有三种说法:
1、指耶路撒冷圣殿“每日的献祭”,包括早祭与晚祭。
提出这种解释的学者认为,但8章的小角是安条克四世。[2] “除掉常献给君的燔祭”,是指公元前168-165年或167-164年(见但11:14注释)安条克四世中断圣殿的崇事约三年时间。其他人则将此解释为公元70年圣殿被罗马人烧毁。[3]
2、基督在天上的中保服务
这种观点实际上是第一种观点的演变。持这种观点的人意识到,但以理八章的小角为罗马的两个阶段,即罗马帝国与教廷罗马。而此时,地上的圣殿已被罗马人所毁,故此,地上圣所中所有每日早晚的献祭,只有天上的真圣所里才有。持此观点的人同时意识到,“燔祭”二字非原文所有,故转而认定此处的“常”为基督在天上的中保服务,以期避开“献祭”一说。但避不开的是,大祭司的中保工作,实实在在是以献祭为基础的啊。
3、自高自大的异教
认为“常”代表“异教”,与“那行毁坏可憎的”相对应(但11:31),或代表罗马教。两者都是逼迫的势力。“常”是指撒但借着异教长期(“常”)反对基督的工作;“除掉常”,设立“那行毁坏可憎的”,代表取代异教罗马的罗马教。这就是帖后2:7和启13:2所描写的事件。[4]
在安息日会内,只有第二与第三两种观点。第二种观点,兴起于复临运动六十年之后的1900年左右,故名之为“新观点”。主要代表有康拉弟、但以理斯、普雷斯科特等。第三种解释,是以米勒耳为代表的解释,故名之为“老观点”。从米勒耳、到贝约瑟、怀雅各、史密斯等,均持“老观点”。
二、史密斯《但以理与启示录研究》对“常”的解释
关于史密斯的《但以理与启示录之研究》一书,一般人只知道这本书深受怀师母的推荐,却不太了解这本书的写作与上帝所赐的异象有关。1862年,怀雅各见了一个异象。异象中执笔写启示录之研究的人,正是史密斯。五年后,《启示录默想》(1867)正式出版。再隔五年的1872年,《但以理书默想》也告成书。这时,已是米勒耳复临运动之后二三十年的事了。史密斯在书中对“常”所取的解释,与《圣书研究入门》是一致的,都是米勒耳的“老观点”。
三、曾经的学生路光牧师选择新观点
在“常”的问题上,路光牧师拒绝了史密斯所代表的从米勒耳到1900年初,复临运动传道人对“常”的传统解释立场,而选择了后起的“新观点”。对自己的选择,做出了以下的解释。我们原文引用,略加点评。
“威廉米勒尔和早期复临运动的传道人和信徒,由于不明白旧约祭司在地上圣所中的祭礼崇祀,是新约大祭司基督在天上真圣所中所进行的一切救赎工作的预表,因此认为这里的『常献的』是指着异教罗马国说的,撒但曾借着异教罗马国逼迫基督的教会。小角「除掉常献的」(英文译为每日的),是指罗马教皇除掉了、取代了异教罗马国的势力,就如帖后2:7和启13:2预言中所指出的。”
王注:路光牧师的上述理解,貌似正确,但又不正确。因为米勒耳与早期复临运动的传道人和信徒,并不认为“异教罗马的势力”,是由“罗马教皇除掉”的。他们的理解是,君士坦丁在公元330年迁都君士坦丁堡,为罗马教廷制造了机会,为教皇的兴起留出了空间。正如启13:2所说:“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权柄都给了它。”罗马教廷兴起之后,又借基督教的形式与面貌,把罗马异教高举了。[5]
“但这样的解释不但不确切,而且还有二个大问题:一,按历史来说,罗马国并不是被罗马教皇除掉的。事实上罗马国是从西元351年起,渐渐被许多蛮族王国入侵,割据,而最后于西元476年被赫如来蛮族的领袖所废除,分割成十个王国而灭亡的。罗马教皇却是在西元538年拔除十角(十国)中的三角(赫如来,汪达尔,东哥特三国)后而兴起的(但7:8,24)。因此,罗马国肯定不是被罗马教皇所除掉的。二,还有一个矛盾,因但以理书八章的小角不但是指罗马教皇说的,而同时也是指罗马帝国说的;讲得具体一点,关于八章小角的兴起部分的预言,已完全应验在罗马帝国身上,关于八章小角敌挡上帝,迫害圣民,践踏圣所,除掉圣所中祭礼崇祀的活动的预言,已同时应验在罗马帝国和罗马教廷的身上,而关于八章小角最后结局的预言,却将应验在罗马教廷身上。这样一来,以上的解释就变成小角除掉小角了。”(路光,《关于『除掉常献的燔祭』的进一步研讨》)
王注:因为错误的立论,这里的论证,也就意义不大了。换句话,自己树一个假靶子,然后再去攻打这个靶。纵使打倒了,也只是一个假靶子。如果这是导致路光牧师选择新观点的两个原因,那倒真应当重新思考一下了。
路光牧师继续写道:“小角『除掉常献的』祭祀礼仪,1)首先是指罗马帝国逼迫基督教会,禁止信徒信仰基督和唱诗祷告聚会崇拜,达二、三百年之久;2)接着更是指罗马教皇离道背教,迫害圣徒长达一千二百年之久,废除了我们的大祭司和中保基督在天上圣所中为信徒所进行的一切赎罪、代求和救赎的工作。这种更完美的解释后来被本会中更多的传道人和信徒所接受,以致在华人教会中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第一种解释,而只知道第二种解释。本人过去也是这样。经过对比研究,我也感到这后一种解释更为清楚有力,更易为人理解接受。我也已在书中对此解释作了较详细的阐述。”(路光,同上,数字标注为笔者为方便读者阅读而添加。)
在这里,路光牧师解释了小角除掉“常献的”的二层意义:一是罗马帝国禁止基督徒敬拜;二是罗马教皇废除了基督在天上圣所赎罪、代求和救赎的工作。
四、曾经的师长林大卫牧师选择老观点
针对上述现象,我们在编译《圣书研究入门》时,恢复了本会传统的解释立场,又根据林大卫牧师对“常”的论述,丰富了中文版的注释,便于中文读者有更完全的理解。
中文和合本《圣书》中,但8:11节中“除掉常献给君的燔祭”一句中的“燔祭”二字,译者所注小点,它表明“燔祭”,乃是翻译者加的,是原文没有的。这里的原文仅是个”常”字,后面无任何字。但8:12;但11:31;以及但12:11各节中,“常献的燔祭”中的”献的燔祭”四字,都是译者加添的。这里的“常”字,在原文中为tamid。该字的意思,单纯是“常”。在旧约共用102次,没有一次与燔祭联用。因此,所除去的不是犹太人的献祭制度,虽然这些在基督牺牲时因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27:50)表明一切预表基督的祭礼就此告终,因为所预表的真牺牲已经献上。一般注重“每日常献的祭”者,常把它误解为主的中保工作。其实,这讲法不能成立。因为:
第一:基督升天之后作祭司的中保工作从未被除掉,也不可能被任何属世势力所除掉。但7:25论那恶势力“想改变节期和律法。”正因为上帝的节期和律法是世人不能改的,所以圣书用“想”字来说明教皇妄想改变第七日的安息日,尽管有多人守第一日,但上帝不承认。照样,基督的中保工作是不能被除掉的,假定这“常”是指主的中保工作的话,圣灵必会说,“他想除掉常献的”。
第二:但12:11节上说:“从除掉常献的燔祭,并设立那行毁坏可憎之物的时候,必有一千二百九十日。”那些认为“常献的”为基督中保工作的人,常忽视这段经文中的1290天的确定的时间性限定。地上人为的、欲取代基督中保工作的妄举,是渐进的过程,并不适于用时间来量度。
第三:若基督作祭司的中保工作果真被除掉,预言也该提到对这一职分的恢复。但是,但以理并未对这一圣职的恢复工作有只字片语。
第四:但11:31 “他必兴兵,这兵必亵渎圣地,就是保障。除掉常献的燔祭,设立那行毁坏可憎的。”经文中的“兵”,必指一定的军事举动。这也从另一个方面支持上面的解释,即所除掉的乃是异教的政治势力,而不是基督的中保工作。这与但以理第七章拨去三角的预言相吻合。
但以理的预言是渐进而拓展的,按着时间的推移,一个比一个更深入,更详细。在但以理第二章中,第四个帝国虽暗指罗马教皇,却没有任何直接的象征,仅预言了罗马的统一与分裂。但以理第七章则用分裂后的十个国家的十角中长出的“小角”,来代表罗马;而到了第八章,用来指第四个势力的象征物就只有一个“渐渐强大”的“小角”。
第五:因“每日常献的燔祭”是对”常”字的误译,人们把它看作是基督中保工作的预表,但并无原文根据,故不能成立。总之,“常”不指什么祭礼。以上也说明,基督的中保工作不可能被任何势力除掉。今以经解经,在帖后2:7的“除去”找到正确讲解的线索。它是拦阻罗马教皇兴起的势力。“等到那拦阻的被除去,那时这不法的人必显露出来。”这符合但8:11的话。那拦阻教皇抬头的,是历史上“常”起作用的邪教势力。但7:8说:后长起的小角,“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在这角前,连根被它拔出来。”历史验证了这话,被除掉的“常”,是508年到538年被消灭的三个“角”。
五、新老观点之简单比较
老观点认定“常”是持续地自大与攻击上帝的异教;而新观点认为“常”是基督持续的祭司工作。
两者都认定,“燔祭”一词,是译者加上的,不属于原文;老观点的解释中,用不着燔祭或任何什么祭。而新观点在否定了“燔祭”之后,仍需用上这个译者所添加的词,才能成立,因基督在天上所做的,是祭司与大祭司的工作,而祭司的服务,都是在献祭中完成的。林大卫牧师在讲道或文章中,看出了新观点的这个自相矛盾之处。
老观点把ha tamid(名词)当作特别的名词来处理;新观点把ha tamid(名词)当作tamid(形容词)来处理,忽略了该词作名词使用的特殊性。
老观点认为小角毁坏了异教崇拜的大本营,以基督教的形式,把异教提升了;新观点认为,小角以人向神父告解、圣母马利亚的中保服务等,遮盖了真理,也遮盖了基督在天上的中保工作。老观点认为,洁净圣所为基督开始大祭司的工作,除去圣徒的罪;新观点认为,在2300日的终点,洁净圣所,恢复基督的中保工作。(见马思威《上帝顾念你—但以理书的信息》)。
老观点认为,基督的工作没有被遮掩,基督继续从事中保的工作;但是职能在变化,在2300日的终点,由祭司变成大祭司,开始洁净圣所的工作。
但8:14是对13节的回答,若依老观点,其起点可以是四兽所代表的异教中的某一时刻,即可在基督之前,也可在基督之后。而依新观点,既把“常”理解为“基督在天上的中保服务”,则2300日的起点,必须等到基督升天之后才成立,即公元31年之后,因在此之前,基督没有开始天上的中保工作。即使以公元31年为起点,2300日的终点,也要到2331,或更晚。
表1. 关于“常”的新老观点比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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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要素 |
异教 |
基督在天上的祭司服务 |
“常” |
自高自大的异教精神。 |
基督大祭司的服务。 |
“燔祭” |
否定这词,去掉。 |
否定后,再肯定,补上。 |
“除掉” |
借着信耶稣被升高。 |
天主教神父作中保、赦罪、玛利亚作中保。 |
“毁坏” |
将异教的圣殿改头换面。 |
遮盖了真理,也遮盖了基督的中保工作。 |
“推论” |
圣所被罪污秽。 中保工作继续进行,角色/职能有变化,即从祭司变成大祭司。 |
圣所被罗马天主教遮盖,基督工作被遮掩了。 恢复基督的中保工作。 |
六、结语
从辈份与实际的历史来看,林大卫牧师与路光牧师有过短暂的师生之谊。但我们已经看到,在但以理与启示录两书的关键性问题上,这一对师生所取的立场,是截然不同的:老师林大卫牧师继承了本会奠基时期的传统,而学生路光牧师则背离老师而去,选择了脱离本会先驱传统的“新传统”。
本文仅就传统的老观点与后起的新观点进行了比较。在论证的层面上,也基本限于林大卫牧师与路光牧师之间。实际上,“常”的问题,在安息日会历史上,曾引起激烈的争论。预言之灵在这个问题上,亦有明确的指示。在“常”的问题上,路光牧师如何对待预言之灵的启示与劝勉,我们下一次再讨论。
路光牧师在介绍自己的著作时,一再强调他是继承传统的,说,“其中对但以理和启示录预言的解释,实是完全继承了本会传统的正确解释,并加以发扬光大,能帮助你们全面深入正确理解但启预言和圣书真道。”我们现在已经非常清楚地知道,路光牧师在第七号的问题上,是背离传统的正确解释的。在“常”的问题上,也拒绝了史密斯《但以理书默想》的解释,而选择接受了“新观点”。不仅如此,还时刻不忘批判老观点。可见,在但以理与启示录这两个关键的问题上,路光牧师不仅不是“完全继承本会传统的正确解释”,恰恰相反,是彻底背离与否定正确的传统!
文章写到这里,相信读者已经看明, 从《启示录》第七号的解释,到《但以理书》中的“常 ”的问题,林大卫牧师与路光牧师,分别代表着在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信仰发展史上所出现过的两个不同立场,两个不同的解释传统。这样的结论虽可能让许多人始料不及,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中国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应当在此沉思!
[1]‘“常献的燔祭”曾出现在1843年的时间预言表上,关于这个课题,怀爱伦有这么几个反应:
“我看到那一八四三年的图表乃是出于上帝圣手的指引,而且它不应被篡改;其它的数字正是祂所要的;祂的圣手曾经遮盖其中数字的一个错误,以致没有人能看出这错误,直到祂的手不再遮盖它为止。”那时我看到关于但以理八章十二节"常献的"(英文作"每日的")问题,看明"燔祭"乃是人的智慧所加添的字,不属于本文;而且主曾将此段经文的正确讲法赐给那些宣讲审判时候到了的人。在一八四四年之前,大家团结一致的时候,几乎全体信徒都对"常献的"有正确的看法;但在一八四四年以后的混乱中,有人接受了其它的看法,结果就是黑暗和混乱。自从一八四四年以来,时间再没有作为信心的试验,而且以后也再不作为试验。怀爱伦,《早期著作》[Ellen G. White, Early Writings of Ellen G.White; Early Writings (Review and Herald Publishing Association, 1882; 2002),74].
[2]James Allen Montgomery,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Book of Daniel(New York :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27), 335-336.
[3]尼克等编辑,《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圣书注释丛书》卷四,原文842-843,吴涤申译《但以理书注释》,http://www.fuyinchina.com/n2487c291p10.aspx (摘录于2009/12/12)。
[4] 同上。
[5]Uriah Smith, Daniel and Revelation(1897), p61. “The seat of government wasremoved by Constantine to Constantinople, AD 330. This same transaction isbrought to view in Revelation 13: 2, where it is said that the dragon, paganRome, gave to the beast, papal Rome, his seat, the city of Ro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