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五讲: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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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父上帝,我们满心地感谢赞美主!我们感谢你赐下主耶稣基督,使凡相信的人可以因着他而称为义。主啊,在我们今天继续学习《罗马书》第四章,恳求圣灵与我们同在,献上祷告奉耶稣基督圣名。阿们!
主题经文: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罗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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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章内容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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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拉罕信心的榜样
这样我们就来到了第四章,第四章保罗要进一步来说明,身体上所受的割礼并不能成为人称义的依据。
在第四章保罗选择了两位旧约的代表人物,一位是亚伯拉罕,另一位是大卫。要以他们的榜样来现身说法,来说明割礼并不能够帮助人称义。称义究竟是什么呢?是为什么呢?第四章后半段就以亚伯拉罕的信心,来说明他因什么而称义,所以第四章就这样分为两个部分。第三章已经说明了犹太人的长处,就是上帝藉他们把上帝的圣言得以传开。
下面就来谈一个问题了,既然这样,祖先亚伯拉罕凭着肉体能得到什么呢?肉体的割礼既然没有效果,他凭肉体得的是什么?是什么因素使他成为信心之父?这就是第四章要跟我们进一步来解释和说明的。
我们来看经文,罗4:1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上帝面前并无可夸。
这里首先说明亚伯拉罕凭着肉体的割礼的行为等等,他没有任何可夸之处。这样究竟亚伯拉罕是因什么而称义呢?经上记着说,罗4:3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
亚伯拉罕是因为信上帝而称义,而不是因为肉体上受了割礼而称义,仪文的律法虽然有许多,但是《罗马书》为了说明外邦人和犹太人的区别,主要是说明身体上的区别,而身体上的区别也就是割礼。所以我们看到割礼在《罗马书》中反反复复地出现,主要是这个部分。
罗4:4-5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上帝,他的信就算为义。
第四节说的规则非常有趣,作工的得工价,这跟恩典没有关系,这是人当得的,惟有你不作工,只是信称罪人为义的上帝,只是信上帝,这个信就把它算为你的义。
我们已经在第三章第三十一节已经看到,罗3:31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这是什么意思呢?你要信上帝,可是你信上帝是靠什么信呢?还是通过遵守他的律法,坚固他的律法,来表现出你的信。可是你的信、你的坚守律法,遵守律法,这又不是你称义的基础。这又怎么算呢?
我想很多人在这个地方会有些模糊,我就打个比方来说明这个问题:
我们中国有一个成语叫“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我们与人交往,我们需要送人一份礼,这份礼不在乎它有多重,但是没有这个礼,就没有表达你的礼节和尊重,没有表达你的情意。所以没有这个礼不行,但是有这个礼,它又不在乎你这个礼的轻重,不在乎你这个礼是付出了多少。同样地,我们在上帝面前称义,你不遵守上帝的律法,不顺服上帝,你没有顺服他的这种信心,你就不能够称义。可是你在上帝面前称义,它不是靠着你信心的大小,是因为你信上帝,而上帝叫你称义。
这就说明我们的信心就好像鹅毛似的,代表的是我们的情谊,是我们对上帝的信心。我们送的鹅毛,我们遵守上帝律法,这只是些微不足道的行为,但是表达的是我们对上帝的信心。没有它,这份信心表达不出来,有它,但是又轻如鸿毛,这就是我们在这节经文中间所看到的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
有很多人就在这个地方跌倒,甚至于到第14节、15节的时候,会因此看错得更多,就认为既然称义不是靠作工,那你就不要遵循律法了。既然遵循律法不是称义的基础,你干嘛还去守它,把律法废掉就完了。所以许多人的解释就朝着这个错误的方向去发展,就直接和第三章保罗已经奠定的基础发生了矛盾,发生了冲突。因为第三章的结尾他已经说清楚了,上帝称那些没有受割礼的人为义,它并不是要废掉律法,而是要坚固律法。也就是说身体上割礼这种仪文的律法,它不是称义的基础。
我们遵守上帝的律法,遵循上帝的道德律法来表达我们的信心,这样的行为才是我们获得称义的条件。
所以我想请大家在心中好好来领会一下,“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你去拜访人家,什么礼都不带,这就是你的不是,你心中的那份情谊表达不出来,但是不是说你非得要有多么了不起的一份厚礼,一份重礼,才算是表达了你这情意,你这份心情,意思到就行了。
信心有如鹅毛,而耶稣的义,耶稣的行为,他在上帝面前所成就的义,算在我们的身上,就因着我们这像鹅毛一样轻的礼物,就能表达我们信耶稣的这种情意。上帝因为你带来的这个礼物,你这小小的轻如鸿毛的这种礼物,他就把耶稣基督的义算在我们的身上,但要是没有这个礼物,就没办法再算到你身上。
所以,这个地方我再次提醒,在这儿我们好好领会一下。实际上以后再谈到更多的问题我们知道,我们将来面对上帝的审判,不是因为你有好行为你才被定为义,可是你要是没有好行为,你就不可能得救,得救不是靠你的好行为,但是没有好行为,你就不可能得救。就是和刚才讲的例子是非常相关的。
下面我们来看第六节,罗4:6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上帝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罗4:7~8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保罗在讲亚伯拉罕的称义不是在乎他身体受了割礼,他又引用大卫这个旧约中的人物,用大卫的体会、大卫的认知来支持这个说法。大卫称在肉体行为以外,不在乎身上受了割礼而被称义的人,这是有福的。
我们的罪得以赦免,得以遮盖,遮盖还不等于涂抹。遮盖就好像你现在在家里搞卫生,你把这些垃圾都放在垃圾桶里,然后把它盖起来。地是扫干净了,但是垃圾还在房间,还盖在那个地方,等着垃圾车来了以后,你把垃圾倒到垃圾车里面,垃圾这时才被拖走。而拖走的部分就算是涂抹。把垃圾从房间挪出去之后,放在垃圾车里拖走,就好像我们常常所说的“洁净圣所”。
原来上帝赦免的时候,我们的罪其实还是盖着的,还存寄在那儿,但是要等到垃圾车来,把垃圾从房间里拿出去—洁净圣所,这时罪才算是涂抹了。圣所洁净了。房间就没有垃圾了。所以,赦免和涂抹之间还是有区别的。赦免是掩盖、是遮盖,而涂抹是彻底的赦免,让罪无处可寻,再也找不着了。
(罗4:7~12)得赦免其过,掩盖其罪的,这个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个人是有福的。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为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做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而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这一段经文说得有点绕口,但是它的基本意思是说亚伯拉罕被称为义,是因为他相信上帝,上帝给他一个应许。《创世记》的第十五章记载了上帝在异象中间向亚伯兰显现,创15:1-6说:“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赏赐你。”亚伯兰说:“主耶和华啊,我既无子,你还赐我什么呢?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士革人以利以谢。”亚伯兰又说:“你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于是耶和华又有话对他说:“这人必不成为你的后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上帝就指着天上的星星问他能不能数的过来。于是领他走到外边,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的过来吗?”又对他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亚伯兰在这儿信谁啊?信那位后裔,也就是将来要从他肉身的后裔所生下的主耶稣基督。这是亚伯兰称义的时候。这时候亚伯兰还没有受割礼,上帝就称他为义,这就让他成为两种人的先祖,既可以作为未受割礼的人称义的榜样,也可以让他成为受了割礼的人称义的印证与称义的榜样。所以它两者都可以。无论是受割礼的还是未受割礼的人,亚伯拉罕都可以称为信心之父,他成为信心之父,他信的究竟是谁呢?
3
应许因信而实现
下面保罗进一步来说明亚伯兰他所信的究竟是谁。
罗4:13因为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嗣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亚伯拉罕得以承受应许,什么应许?就是得迦南地,承受世界,得到新地,不是因为行了割礼这样的律法,而是因为信上帝,因为信耶稣,因为信后裔而被称为义。所以在基督里与他一同成为后嗣。基督跟他一起分享他的成果。
下面我们看第十四节,(罗4:14)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属乎律法的人,就是说在身上行了割礼的人。如果说你因为身上行了割礼,才能成为后嗣,那么信就没有用了。因为未受割礼的人,他如果信耶稣的话,身上没有受割礼,他不属乎律法,这样的话就把信给废掉了,应许也就落空了。
第十五节,话锋一转,(罗4:15)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可以看到这个律法是什么律法?前面说属乎律法是指身上受了割礼这种律法—仪文的律法,你是个受了割礼的人,现在转到什么?转到道德律法,道德律法是公正的。当它起作用的时候,那就是上帝的愤怒发出来的时候,上帝的愤怒就是上帝的公义的展现。我们在第三位天使信息中看到,上帝的大怒倒在杯中是纯一不杂,里边只有公义没有他的慈爱,展示律法的效力。
所以这样说对于恶者律法是惹动愤怒的,但是如果说没有律法的话,也就没有过犯,因为违背律法是罪,没有一个标准,没有律法,也就算不上是过犯了。
我们举一个例子,在美国有一个州叫做mountain,96年我开车经过这个州的时候,它高速上面是没有速度限制的,人可以随便开,不会说你超速,后来就加了限制,每小时85英里,大概在140公里左右。
没有车速限制的时候,开车的话,开什么速度都不会说你违章的,但是有了车速限制,你超过的话就是违章,所以,没有道德律法也就没有过犯。
下面第十六节说,(罗4:16)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现在就说我们既然是靠信心,不是靠立功之法,不是靠身上受割礼。这种属乎律法的行为,而是因为信上帝而获得义,就是属乎恩典的。所以应许就归给所有的有信心的人,不光是归给那属乎律法,就是身上受割礼的这种人;也归给那些效法亚伯拉罕之信,身上没有受割礼的人。
这几节经文也常常被人弄错,特别是第十四节容易弄错,说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成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了。如果说信不归于虚空的话,应该把什么东西废掉呢?他们说应该把律法废掉,把律法废掉。这样的话,应许就能够成立。可是这样的理解和前面3:31节它是完全冲突的,罗3:31节,因信不要废掉律法,而是坚固立法。所以我们看读保罗的书信,不能够让内容自己自相矛盾。保罗虽然没有明说仪文律法和道德律法,他用了同样的字眼,但是他很清楚,属乎律法的,就是受割礼的叫属乎律法。惹动愤怒和过犯的,这就是道德律法。
所以这两个律法,看它的功能,就很清楚的知道,它究竟是在说仪文律法,还是在说道德律法,把这两者需要弄清楚,这样看来,就需要说清楚亚伯拉罕他所信的究竟是什么?
从4:17~23节都在解释亚伯拉罕信心的实质是什么?
(罗4:17)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上帝。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亚伯拉罕跟我们信的都是同一位上帝。是那叫死人复活的上帝。他通过怎样具体的经历来体现他相信叫死人复活呢?
我们看到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罗马书》要说的,罗4:18-20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并且仰望上帝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上帝。
按照当时他们的身体状况,这夫妻俩人虽然人还活着,但对于生育这件事情来说,对生儿育女这件事情来说,他们就如同死了一般,没有这个功能,没有这个可能性了,快100岁了,但是就是在他无可指望的时候,正在这样的情况下上帝跟他说:“你明年要得一个儿子”。亚伯拉罕相信了,亚伯拉罕相信他的后裔将来会如天上满天的星斗那么多。但是要是看自己的身体的话,他想:上帝你这不是在搞笑吗?我这100岁的人还怎么有子孙后代啊!撒拉早就过了经期了,已经不可能了。但是亚伯拉罕信上帝,信上帝能够叫他们起死回生,让他们能够重新获得生育的能力,就如同叫死人复活一般,用我们中国话来讲,叫做回春,上帝有回春之术。亚伯拉罕他所信的就这一位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有妙手回春之术的上帝,所以他心里没有起疑惑,反而是因为信心得以坚固,将荣耀归给上帝,(罗4:21)且满心相信上帝所应许的必能作成。
就是因为这样,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他信什么?他信上帝是一位能够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上帝,是一位他所说的话,他所应许的都能够做成的上帝,这就是算为他义的根据。
“算为他义”这句话,不单是为亚伯拉罕写的,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的人所写的。就是我们要信上帝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所以保罗就把亚伯拉罕信,上帝是能够叫人从死里复活的这样的一位上帝,能够叫无变为有。我们如果相信耶稣从死里复活,他也能够让我们从无变为有。我们没有义,但是他能够让我们具有义,他能叫我们有耶稣基督的义,把义算到我们身上,这就是从无变为有。
所以算为他的义,这话不光是对亚伯拉罕说的,我们今天任何一个人像亚伯拉罕一样,相信上帝使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相信他能够将我们这些没有义的人变为有义的人。这就算为我们的信心。这样的信心,就能够让我们在上帝的面前被称为义,不被上帝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耶稣因什么牺牲,因什么而死,为什么而复活呢?
下面第25节就说清楚了,(罗4:25)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耶稣为什么会经历死亡?是因为承担我们的过犯。他复活又是为了什么?复活是为了叫我们称义。耶稣在十字架上被钉死,偿还因我们的罪所欠律法的债,这个容易理解,他被交付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可为什么说它复活是为我们称义呢?被执行死刑承受律法的惩罚,这只要牺牲(死)就可以结束了。可是要把上帝的义算在我们头上,这就需要复活的基督继续来为我们工作,来为我们服务,这样才能够把他的义算在我们身上。
而且我们的信心要仰望我们看不见的。耶稣复活以后升到天上。这于我们的信心是大有帮助,因为我们看不见,我们得凭信心来与耶稣合作,才能够让基督的义成就在我们的身上。这就是为什么说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无论是耶稣因为我们的过犯而被钉,还是复活叫我们称义,这两者都和律法紧密相连,律法定罪人必死,耶稣承担我们的罪而为我们牺牲,这里有审判。
耶稣复活升天,为我们服务,让他的义能够算在我们头上,让我们成为上帝面前的义人,这依然是审判厅所要执行的工作。我们再次看明因信称义这个道理的基本框架就是以审判为背景的。没有审判就不需要因信称义了。称你为义是法律意义上定你无罪,把你所有的过犯全部赦免,你在上帝的面前如同没有犯过罪一样,是一个完全的义人,这也是在审判框架下所要完成的事情。
今天我们看亚伯拉罕的例子,我们看他称义,并不是因为受割礼而称义,而正好反过来,他受割礼是称义的一个记号,而这个记号和印证它又是同样一个含义。
将来我们要在学习《启示录》时谈到安息日,安息日作为一个印记,它又是一个印和印记,就在亚伯拉罕身上所看见,罗4:11并且(亚伯拉罕)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安息日是上帝和我们之间的记号,它也将成为我们身上的印记。这两者成为同样的东西。所以我们从4:11节可以看到记号和印记,是统一的,是一致的。
在今天这个时代,我们不是因为时代在变化,今天对于外邦信徒来说,并没有要求受割礼,那么还有什么可以作为记号来表明我们的信心呢?安息日是一个可以看见的记号,来表明我们因信称义这样的一个事实,不是因为守安息日而称义,而是因为遵守上帝的律法,信靠上帝,因为因信称义而表现为有遵守安息日这样的记号,愿上帝帮助我们。
在学习《罗马书》时使我们能够看明:上帝的义,我们的信心,上帝的律法,上帝的恩典,基督的牺牲和基督的复活,在这一切关系中间是如何运用,如何来彼此配合的。
结束祷告
赞美主!我们感谢你,在《圣书》中你以亚伯拉罕既为受割礼之人的信心之父,也为未受割礼之人的信心之父,叫一切相信那叫死人从死里复活,能叫无变为有的上帝的人,都能在上帝面前称义,惟愿主也帮助我们在今天不仅是靠着主耶稣基督称义,将我们的罪交给他,而且要随着他一起从死里复活,让我们的信心紧随基督追随上帝的义,不仅在上帝面前有因信耶稣而有的义,也有在他面前可见的信心的印证。我们献上祷告,奉耶稣基督圣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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