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上帝的圣言
白话圣书神学——第一课:上帝的圣言
上帝的圣言究竟是启示的,还是默示的呢?启示和默示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什么是启示?什么是默示?
一、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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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的定义比较简单,就是彰显、昭示一些本来不明白的事物。
启示就是把原来弄不懂的、不明白的人或事,弄明白、说明白了。好比:把一个瓶盖打开,把一些看不见的,不明白的东西亮出来。这就是启示!
那么,默示是什么呢?凡圣书都是上帝所默示的……圣书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上帝的话来。
启示的概念在整个旧约和新约中间都曾被广泛地应用。
启示所用的一个字是亚兰文字( ¯gala¯h)。这个意思是说,我把你所不知道的指示给你。
比如:约瑟在埃及时,法老做了一个梦,上帝就把这个梦指示给了约瑟。这个指示在原文就用了这个字。就是把它指示给他的意思。
还有一个做梦的是尼布甲尼撒王。但以理解梦,但以理传达了梦的讲解,但以理并没有解梦,这是他自己说的——惟有天上的上帝将梦的解释指示给你尼布甲尼撒王,那么我现在只不过是将梦传达给你。
另外,还有一些我们常常说的话,如“主耶和华如此说”、“耶和华的话临到我”…… 都表明启示。
讲到有关启示的用字方面就更多了。比如在启1:3节说:“上帝将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给你……”,这里用了一个比较复杂的字叫apokalypsis。英文字也是这样写的,只是将apokalypsis其中的“k”改成“c”,是启示性的名词的形式,即把它启示出来。
启示就是将原来不知道的事情予以启明,可能是对现在之事的启示,也可能是对将来之事的启示。
约1:31节:“我先前不认识他,如今我来用水施洗,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
这个显明 (Revealed to)的过程就是启示的过程。有关这种启示的论述方式在新约中反复地出现,耶稣常常讲这样的话:
约14:8节,腓力对他说:“求主将父显给(Show)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意思是将父启示给我们看。
约14:9节,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
耶稣言外之意是说,我就是父的启示,父的启示就在我身上发生了。
不仅福音书的作者,就连保罗和其它书信的作者也谈到了启示。正如保罗在加1:12 所说:“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那么,启示和人的教导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关系?
根据加1:12 保罗的解释,我们看到,人的教导和上帝的启示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
1)来源不同:
“我不是从人领受的”, 意即不是人教导我的。说明启示的源头不同。
2)教导的老师不同:
如果说是出于人的教导,那么它的源头就是人!可能不是出自同一个人,也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无论如何,它们都具有人的性质。
保罗清楚地指明,他所得到的启示是从耶稣基督而来的。源头从耶稣基督来的,没有说教给他的老师。我们从哪里可以知道?从他大马色路途上的经验就可以知道,教他的老师也是耶稣!
所以,启示的源头一定是上帝。启示的教导者是圣灵。
事实上,保罗虽得到启示,但他并没有完全明白!他去了大马色后,仍要亚拿尼亚教给他。但亚拿尼亚也是受圣灵指示和带领的。所以,真正的老师是圣灵。
可见,启示在来源和灌输及教导的方式和普通的教导是有着根本的不同!
一般性的启示分为哪几种?换句话说,哪一些启示是属一般性的启示呢?
1)大自然:
如果我们谈一般性的启示,首先会谈到的就是大自然。大自然的启示针对所有的人,且都是一样的。
大自然是什么意思?查词源字典,自然即天然。自然的意思不是说它自己使之成为这样的,而是天使之成为这样的,是天然!所以,自然是天自己使之成为这样的。
圣书中多处论到大自然对上帝的启示。如:
罗1:20-21 说:“自从造天地以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诗19:1说:“诸天述说上帝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另参伯12:7-9)
总之,对于启示而言,最重要的是它的来源。也许教导的老师是人,正如保罗曾得到信徒的教导,但他所领受的教导却是来自上天的启示。
2)良心:
良心究竟是什么呢?心理学家对此有很多的阐述!中国很多的哲学家也曾研究过不少有关良心与良知的问题,结果他们一致公论:良心是“是非的标准”。
事实上,正如孟子所说:“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同样,他所提出的羞恶之心、恻隐之心、知耻之心……几乎所有的人,都有这种意识。
那么,这种意识是从哪里来的?我们在圣书里可找到两处的经文,来帮助我们定义良心究竟是什么?
(1)创3:15 “我又要叫你(撒但)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
撒但怎么会和女人彼此为仇呢?显然这是因为上帝的介入!但这种介入不是靠强迫或命令来执行的,必须合乎合平、公正的原则,否则撒但会说上帝的做法不公平。
事实上,上帝既然赐给人绝对的自由意志,就不容许有强权之事发生,因为强权是与上帝的本性及其政体的原则相悖的。因此,上帝不会、也不可能这么做。同样,在善恶双方的较量中,撒但也不能强迫人做什么,否则,这种较量就不公平了,游戏规则就被破坏了。
我们知道,撒但曾经成功地引诱人类的始祖犯罪,为了帮助人类摆脱这种不利的光景,上帝便决定做一件事情,藉着他所赐予人的引导和帮助,使人可以免受撒但的引诱而致失败。
(2)罗2:14 -15“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这里谈到了两个因素:第一是心,第二是律法的功用。
这样看来,良心首先和律法相关。良心不是在手上,也不是在脚上,它一定是在心里。那么,是什么因素使它在心里发生这样的判断呢?是律法的功用发生这样的判断!圣书用了一个字:“刻”——刻在他的心里。
律法的功用是如何刻在人的心里的?是藉着圣灵!惟有圣灵才能把这些刻在我们的心里。圣灵通过引导,使我们远避罪恶。
事实上,撒但总是试探人,让人犯罪;但圣灵引导人,让人恨恶罪恶,追求公义。
撒但试探人、使人犯罪的,不是我们的手和脚,而是我们的心。当然我们的手和脚的犯罪也是与心有关的,毕竟人的心支配人的一切行动。
同样,上帝对人的引导也是人的心。通过人的心,再去引导身体其它的部位。
这样看来,良心就是上帝引导人并向人心说话的声音。当我们说一个人的良心醒悟,就表明他听从了圣灵的声音,愿意服从圣灵的声音。当我们说一个人丧失了良心,就表明他完全闭耳不听圣灵的声音。换句话来说,圣灵从他的身上撤退了。
为此,圣书劝勉我们说:“不要叫上帝的圣灵担忧,你们原是受了他的印记……”(弗4:30)如果我们一再地违背良心,让上帝的圣灵担忧,至终圣灵就会无可奈何地从我们的身上撤退了。
可见,良心不是我们内在固有的,而是上帝对人不断的引导,是天人合一的产物!
事实上,一个人可以把良心的声音掩盖下去,也可以顺着良心的指引去做一些事情。但是良心的引导毕竟是有限的,不及上帝的话来得明确!况且,由于受到社会的标准、习俗……等等因素的影响,使我们对良心的识别和判断慢慢地变得不那么清晰了。
总之,良心不是在我们一出生之后就存在于身体或心里的某个部位!人的良心虽是与生俱来的,但不是我们内在固有的,不存在于身体之内,而是上天所赐的,且受外界各种因素影响并制约。
良心的启示也是上帝对人的一般性的启示之一。无论什么人,他都是圣灵工作的对象,他都有一定的是非标准,都有一定的良心的引导。
3)历史:
人们可以从历史的演进中间总结出一些规律出来。比如我们中国人常说的一些话:“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类似这样的说法,其实都是人们从历史演进、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中间长期观察和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
耶稣来到世上,正是为要得人心,最终达到得天下的目的。
事实上,历史是一本敞开的书,因上帝永远关注人类。虽然从一开始到现在,历史并不能直接反映上帝工作的方法,但是我们从整体上来看,上帝的原则在圣书的历史中间曾一再地被启示出来。当人们顺从上帝的时候,邦国就蒙福;悖逆上帝的时候,邦国就不被赐福。这种历史现象正如一句古语所说:“顺天者昌,逆天者亡!”
4)天意:
对中国人来说,所谓的天意,就是冥冥之中的安排。比如:有一些人想做生意,突然一个机会来了,发财了。对于另有一些人,他们虽有能力,但是却没有遇到合适的机会。
这样看来,能力可能是属一个人自己的,但机遇却是突然来的,不是他自己创造的。只有一种天意的安排,才能使他获得这样的机遇。
事实上,天意的引导,也能使我们多少看到世事人生发展变化的规律。正如中国有句俗语所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而孟子所说的“天时、地利、人和”,也从某一层面反映了机遇和人事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个因素,都有可能招致失败。
因此,所谓的天意,也可以说是一般性的启示。
在一般性的启示之外,还有一些问题是与它紧密相联系在一起的,就是所谓的自然神学与外邦得救的问题。
既然上帝有这么多的启示是人可以拿来使用的,如上所述,有来自大自然的启示、有良心的启示,有历史的教训,有冥冥之中的引导……等等。那么,关于救恩的知识,可不可以就从这里去获得呢?有没有这个可能性呢?
1)自然神学不能引导人对上帝有正确、清楚、全面的认识。
我们发现,纯粹靠自然的现象,没有办法来完全彰显上帝的品德。因为自然界因罪的缘故,已经不能完全反映上帝的圣德和形像。因此,自然神学不能引导人对上帝有正确、清楚、全面的认识。若是我们完全去察看自然,就会扭曲上帝的品德。我们需要一种启示的神学,需要一种特殊启示的神学,而非一般启示的神学。而自然神学是没有前途的。
2)良心本身能否叫人得救?
如果说良心就能引导人的是非,那么这种良心本身能否叫人得救?
3)每一个人都蒙了上天的光照,这些光照是否足够?
约1:9说:“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如果说,每一个人都蒙了上天的光照,那么这些光照是否足够?
4)是否每一种宗教最终都能教给人有关得救的智慧?
几乎每一种宗教都能或多或少教给人有关救恩的知识,但是能否教人有关得救的智慧?……
上述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需要、也是值得我们去探讨和思考的问题。其中有一些问题可能我们没有答案,只有上帝才有答案。
哪一些是特殊的启示呢?我们说,特殊就是局限于一部分人、局限于某一种方式,不是什么人都能同时获得的。它的特殊性也就由此表现出来。
1)耶稣基督:
第一个也是最大的特殊性的启示就是耶稣基督。耶稣就是上帝的最完美的一种启示,是上帝在肉体中的显现。“大哉,敬虔的奥秘……就是上帝在肉身中显现……”这是特殊的一个启示——显示在肉身中间。“因为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 (提前3:16;西2:9)
耶稣基督在什么时候降生的呢?圣书上说:“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加4:4)
圣书在创世记开始时就说:“女人的后裔”,就是指那要来的那一位。中国的汉字“好”字,是由“女”“子”组成。可见,一切最美好的事物都是和女人后裔连在一块的。
又如:中国汉字“要”字,表达了人的需要、人的渴求;也表明是很重要的。“要”上面是一个“西”字,而“西”字表明太阳快要落山。根据创世记的记载,太阳快要落山时,亚当还没有一个伴侣,上帝见“那人独居不好”,于是“耶和华上帝就从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女人”,满足了他最大的需要。所以,这是最重要的。
2)选择性:
我们谈到有关特殊性的启示,其中有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它的选择性。上帝给人的特殊启示,不是什么人都能得到的;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求到的。他指定了你,就是你;他没选你,就没选你。其中的道理,我们既不知道,也无从说出。因为这是他自己选择的。
智慧的王所罗门在传8:16-17曾说:“我专心求智慧,要看世上所作的事。(有昼夜不睡觉,不合眼的。)我就看明上帝一切的作为,知道人查不出日光之下所作的事;任凭他费多少力寻查,都查不出来,就是智慧人虽想知道,也是查不出来。”
所以上帝做事,你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作?很多事我们想也想不明白!最聪明的办法就是不去想,不去钻牛角尖。因为上帝有他自己的主权,是我们人不能干预,也是我们不能测透的。
同样,对于上帝的选择,我们无权干涉,无权过问,我们只能相信并接受这一事实。
在选择的过程中,上帝早期选择了挪亚,后来在圣书里选择了亚伯拉罕,选择了以色列人的祖先,后来选择了摩西……。再后来的几百年就不再选了。及至耶稣来了,他又选了十几个门徒,后来就又不选了……可见,特殊启示有其选择性。
3)启示的主题:
特殊启示的主题是什么?
我们知道,树到冬天会枯萎,到春天又活过来了,从中可以看到复生的教训。但是有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是——树叶虽死,但毕竟树没死尽,因为树根没有死,所以很明显,我们不能完全把树枯又逢生套过来解释关于生命与死亡的奥秘。如果完全套用过来,就会得出错误的观点,把人说成虽死,但没有完全死尽——灵魂还没死,所以他可以复活。这样看来,自然方面的启示,我们只能套用其中的一部分,若完全套用,就会出现许多的困难,得出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结论。
那么,特殊启示的主题究竟是什么?就是救恩的科学!如果说自然界启示了自然的科学,那么上帝在圣书中所启示我们的有关救恩的科学,则是一切科学中的科学。正如怀师母所说:“一切科学中之科学就是救恩的科学。”
可见,救恩的科学就是特殊启示的中心思想。
因此,特殊启示不是为了启明一个作用力与反作用力,而是一个救恩的科学。换句话说,救恩的科学唯有通过特殊启示才能找到。通过其它的方式我们找不到,只能看到它的部分,而看不到它的全体。
4)适应性:
什么样的适应性呢?上帝给我们的启示,总是想方设法来适应我们的水平,他总是希望在我们的认知水平上说话,为的是让我们能够理解。
比如,圣书创6:5-6记载说:“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这里说到上帝造人后悔了。
我们知道,人会经常后悔,因为人没有完全的知识。但是对于全智全能的上帝来说,因为他从起初就知道末了的事情,每一件事对他来说不是一个意外,所以上帝是不会后悔的。但在圣书中,上帝却有意识地使用我们人所能明白的话语来讲说他的事情,为要适应我们的理解力。
再比如,圣书中有时说,上帝生气了;有时说,上帝笑了;有时说上帝哭……如果都按人的方式来理解,以为上帝的生气和哭笑与我们人的方式一模一样,那就大错特错了。
总而言之,圣书中使用许多类似的这些语言来表现特殊启示,主要是为了适合我们的领悟力、理解力。在这个启示中间,圣书就是这种特殊启示的结果。上帝按他自己的选择,选择了不同的人,写下了整本圣书。
二、默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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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特殊启示能得到实现的手段就是默示。
上帝要通过特殊的启示来表明他救赎的科学。他要按所拣选之人的水平,将它表现出来。因此,必须藉助某种手段使这个启示能实现。这种使特殊启示能够实现的手段就是默示。
可见,启示与默示有一定的分别。
圣书提后3:16 “凡圣书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最早,在英文里面讲的默示,用的就是吹气,意即上帝把气吹进去。
如果说启示是从单方面来的(比如,上帝创造了大自然,即是明显的一例),那么默示必须是双方的,它一定有一个接受启示的人或中介,这个人可以是耶稣,可以是其他的先知。
所以,默示首先必须是双方面的:一方面是上帝,一方面是人。仅是单方面的启示或领受,就不是默示。
与默示相关的一些问题:
谁或是什么被默示?是圣书的字据,还是圣书里面的概念被默示的呢?
问得再具体一点,是圣书上的每句话被默示的,还是圣书中所传达的概念被默示的?还是两者兼有?我们再问得复杂一点,如果说圣书中有一部分是概念被默示的,另有一部分是字据被默示的?那么其它的没有被默示的字据还算不算是权威呢?它究竟是算人的话,还是上帝的话呢?
1)写圣书的人被感动:
其实说白了,就是归结到一个问题——被感动的究竟是什么?是人被感动,还是信息被感动?很明显,是写圣书的人被感动!
如果是人被感动,那么写圣书的人可不可以写自己的话呢?
林前7:25 “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
保罗的这个意见究竟是默示的,还是上帝的话?很明显,这是保罗自己的意见,因为他明说——“我没有主的命令”。
可见,这不是上帝所默示的,这是保罗自己亲口说的——“我……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
请注意:我们查考圣书时,不能离开圣书本身,更不能把自己的话拿到经文里面来。经文是什么,就是什么。我们必须依据经文本身的意思,否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会没完没了。我们继续往下看:
林前7:35 “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
林前7:40 “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我也想自己是被上帝的灵感动了。”
所以,我们的争论不能凭想象。
事实上,在保罗写到上述有关童身的问题时,上帝并没有告诉他一字一句该怎么写,但是上帝把一个概念给了他,或许有时候甚至连一个概念也没有告诉他,但是那些原则上帝已经告诉他了,可以让他很顺畅地写下去。当他在写作的时候,如果不符合上帝的意思,上帝就会藉着圣灵及时予以提醒。
可见,默示的过程,就是神人合作的过程。
说到这里,我们不妨再举一例:
我们知道,新约希伯来书3-4章主要谈到有关大祭司的事。但在来3:7-4:13却突然插入了一段“圣灵有话说:……”
来4:14 讲到:“我们既然有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上帝的儿子耶稣,便当持定所承认的道。”如果我们现在去掉来3:7—4:1 3,直接把来3:6与4:14连在一起读,依然顺理成章。
但在保罗写完来3:6节时,圣灵突然插进来,“圣灵有话说……”(来3:7),说明在保罗写作的时候,圣灵与他同在,在影响他的思想。当圣灵觉得这件事很重要的时候,圣灵说,你要写这个。当他写完之后,又回到他原来的思路上来。
所以,在保罗写出自己的意见的时候,由于他和圣灵的工作如此亲密。所以,即使没有听到什么,他仍旧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写下去。假如真的不合适,圣灵就会及时地提醒他——这个要不得、这个不行……
所以我们看到,写圣书时,被感动的是人,而不是文字本身。
当然也有人被感动一字一句记下来的,如耶利米先知就是这样。他曾用羊皮卷一字一句写下上帝对犹大家发出的警告。即使后来被恶王所烧,上帝仍旧命令他把所得的默示一字一句写下来。(参耶36:20-32)
无论默示的方式如何,但归根究底,感动的还是人。
2)和默示相关的人:
前面我们曾提到,有时候上帝用异像、异梦,使他能接受到,然后写下来。
和默示相关的是人的这方面,人能带来一些特殊性。
不同的人写出来的文章不一样。哪怕是同一个人写出来的都不一样。如约翰福音的文字写得很优美,但是启示录的文字就写得不怎么样。有他个人局限这一方面。
有一些人,比如说但以理,他写得非常简洁,有一种宫廷的气派。另有一些人,如保罗的书信逻辑性很严密,属大家手笔。摩西五经写得很准确、详细。大卫的诗写得很诗情画意,有相当的音乐性。路加和马可是两类人,马可写得很短。路加是做医生的,做事情向来很细致,所以,他在写作时也如此认真细致,与别人不一样。总之,各人的风格和特点都带进去了。
路1:3 -4“这些事我既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就定意要按着次序写给你,使你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说明路加在写《路加福音》之前已经考察过许多资料了,有了事先充分的预备。
所以在著写福音书时,写作的人可以做一些研究。我们在学摩西五经的时候,摩西可能也做过很多研究,用过很多的资料。但是这些研究、资料都是在圣灵的引导和默许之下被使用的。
所以,这些研究和目的没有太大的误差!
或许你可能会问:这个默示会不会不准确?
怀师母在著写《善恶之争》一书时,曾参阅了大量的历史书藉,但是就整本书而言,它仍是圣灵感动的作品。
所以,在人的方面,有相当的资料是需要人来搜集和整理的。当然,由于历史或客观的因素,可能会有一些错误,如语法上的,甚至还有一些历史方面的错误。可能是人的抄写上的错误。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个错误,是人的错误。即使是人引用或抄写的错误,仍旧是人的错误观点。
3)和默示相关的上帝:
上帝是感动人的一方。“上帝说……耶和华如此说……圣灵有话说……”,类似这样的语气或口吻在圣书里反复出现过多次。上帝要写圣书的作者这样写,他们就这样写。
如前面我们读到的:“圣灵有话说……”,圣灵就是这样说的。又如,摩西写的律法书——利未记、申命记……,其中对律法所作的进一步解释,摩西都宣称说,这些都是从上帝来的。
事实上,所有圣书的作者们都不说是从自己来的。这些圣书的作者们都把自己的身份向后退一步,把上帝推到前面来。他们都说这些是从上帝来的,不是从自己来的。上帝是主厨,自己不过是一个帮手,做一些事情而已。
1、启示与默示之间有什么区别?
2、上帝为什么要通过启示的方式来向人启示他的真理?人有没有可能通过其他的方式获得真理?
3、上帝要通过人才能完成默示的过程,那么如何才能保证人和上帝之间的合作是准确无误的呢?
4、如果我们在圣书中间碰到人为的错误,圣书还能成为绝对的权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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