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补充:基督的死与安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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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研究了关于耶稣的死,知道了他的死是独特的,是真正地为罪所献上的牺牲。他的死不仅是因为罪的影响,也是因为罪的结果,并且也是承受了罪的结果。当然,这个罪不是他自己的,因他本无罪。
下面我们再进一步地研究耶稣牺牲的时间。
耶稣死亡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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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吗哪”的象征:
吗哪存放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三天,过了三天以后,就会朽坏,就会生霉、长虫了。
2)诗16:10的预言:
诗16:10说到,上帝必不叫他的圣者见朽坏。因此,上帝必然让他在朽坏之前复活。
但是,这还没有解决必须是在第三天复活的问题。因为当天或第二天也可以复活,也都是在朽坏之前!为什么要到第三天呢?我们又提出了第三个证据:
3)顺服上帝的命令/按父的旨意:
正如耶稣的死是遵照父的旨意,同样,他的复活也是按照上帝的计划——他必须在第三天复活。当然,耶稣从死里复活不是外加的能力,而是藉助他自己复活的大能。
有什么证据表明他的复活不是外加的能力呢?在约10:18耶稣说:“……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从中也显明,他的复活也是按照上帝的旨意。(另参约11:25)
下面我们要进一步研究第三天的问题。为什么必须是第三天呢?
耶稣的复活在圣书里面被称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3)。
“初熟的果子”使我们想到古时以色列人的“摇祭”。
安息日会曾经发出一个悬赏,凡是能够在圣书中间找到以“七日的头一日”聚会作为圣日聚会的,就能领到这个“大赏”。可惜后来一直没有人能解决这个问题。今天我们就一起从圣书中来找一找。
其实,圣书中唯一在“七日的头一日”中间有聚会,并且作为圣日聚会的,就是这个“摇祭”。
利23:9-14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到了我赐给你们的地,收割庄稼的时候,要将初熟的庄稼一捆带给祭司。他要把这一捆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使你们得蒙悦纳。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这捆摇一摇。摇这捆的日子,你们要把一岁、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羔献给耶和华为燔祭。同献的素祭,就是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二,作为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同献的奠祭,要酒一欣四分之一。无论是饼,是烘的子粒,是新穗子,你们都不可吃,直等到把你们献给神的供物带来的那一天才可以吃。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作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这个定例作多久?作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日子是哪一天?安息日的次日。因此,纪念耶稣复活也就是作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这里所说的“安息日的次日”,就是星期日。它的持效性是世世代代,是永远的定例。同时,我们发现,“初熟的果子”一定是在安息日的次日献上的。耶稣既作为初熟的果子,他的复活就应当是在安息日的次日。
而这里的“摇祭”是作为献上禾捆的一种方式,象征着主耶稣在地上工作的成就——在他复活时,和他一起复活升天的头一批人。
圣书上把耶稣复活的时间定为“安息日的次日”,说明只能是在安息日过后的星期日。
我们能否有办法解释一下,这节经文不能因此作为纪念耶稣复活的永远的定例呢?
按道理,“摇祭”作为初熟的果子,作为耶稣复活的预表,他应该在这一天复活,而且也应该在这一天献祭,并且将这一日作为世世代代的定例。
但是我们发现,除了这段经文之外,我们再也找不到其它任何一节经文,可以用来支持在“七日的头一日”纪念耶稣复活的说法。
西2:16-17 表明——“节期的安息日”不一定是七日的安息日:
“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
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白的是:这个“安息日”究竟是指着什么而言的?
在利未记里面,这个“安息日”是指着“节期的安息日”而言的,而不是指第七日的安息日。如果是节期的安息日,那么上面我们说到的这一个“安息日的次日”就有可能是星期日,也有可能不是星期日。
事实上,只有当“节期的安息日”和七日的安息日碰在一起的时候,才能说“节期的安息日”就是安息日。而耶稣死的时候正好是个“大日”。正如约19:31所说:“犹太人因这日是预备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大日。”
什么叫“大日”呢?就是指“节期的安息日”和第七日的安息日正好碰到一起,那一天就是大日。而耶稣复活时,碰巧就是在星期日。
其实,犹太人的日历如同中国的年历,是变化的,每隔十九年它就岔开了。十九年以后,那个“节期的安息日”不一定就碰到星期六了。
所以,利23:9-14中的“安息日的次日”就不一定是周日(星期天)了。人若以此作为证据来纪念耶稣的复活,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了。因为它每隔十九年就有变化,就不是星期天了,可能会碰到别的日子。
另外还有一个明显的证据,在英文圣书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七日的安息日”和“节期的安息日”有大小写的区分。前者都是用大写字母开头——Sabbath,而后者都是用小写字母开头——sabbath,并在后面加上“s”,以作为区分。
但是,目前有一个版本例外,就是由天主教会所翻译的“新国际版的英文圣书”。在“新国际版的英文圣书”里面,我们发现,它并没有作出区分。其实,这是天主教会的阴谋!
从“新国际版的英文圣书”中,可以证明出天主教的“炼狱”,也可以证明出人死后有“灵魂”的存在。但是拿到别的圣书里就无法证明了。
正是由于他们没有办法渗透到基督新教里面,所以,他们就藉着翻译圣书的方式,将他们的观点和教义融在圣书里。
因此,我们需要注意:凡属于“新国际版的英文圣书”上用的很多关于小写的安息日,它全用大写。
如西2:16中的“节期的安息日”,它用的也是大写的“S”开头。但在雅各王钦定版及其它的英文圣书里都是用的小写的“s”开头。如果用大写的“S”开头,就是特指第七日的安息日了。而用小写的“s”开头,是指的节期的安息日。显然,这是一种“偷梁换柱”的手法,是一个非常大的阴谋!
其实,西2:16中的“安息日”也是小写的,而且后面还加上了一个“s”,是指复数的,表明是指节期的安息日。而节期的安息日是预指基督的,正如这个“摇祭”也是预指基督的。但基督来了以后,这些就都过去了。就算这些是有效的,也只能有效到耶稣来。而保罗写给歌罗西教会的书信是在耶稣之后发生的事,说明这个“节期的安息日”早已经过去了。
假如退一万步来说,利23:9-14中的那个安息日的确是指的第七日,这个次日就是星期天的话,那么按照他们推翻安息日的同样的这一节经文(西2:16),意味着耶稣一来,那个星期日也就过去了。所以要废都废。但事实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因此,这个论据是非法的,是无效的。
西2:16讲的安息日就是节期的安息日。节期的安息日是耶稣的影子。“摇祭”预表着耶稣将来要复活,也是个影子。
那么,第七日的安息日是否是基督的影子呢?
不是!前面我们说过,节期中的安息日都是预表耶稣要来的事情,但第七日的安息日不是预表后事,而是记念前事;是对上帝创造之工的记念。所以,根本不是预表什么“后事”!
因此,西2:16中提到的“安息日”既是“节期的安息日”,就不能用在第七日的安息日上。而“节期的安息日”在耶稣来了以后就废掉了,也不需要了。
下面我们谈一下“三日”和“三日三夜”的关系。
耶稣复活是在受害“三日”之后,可是圣书马太12:40说:“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
我们现在需要解决的是“三日”和“三日三夜”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这两者是一回事,还是两回事?很明显,是指的两回事。
1)“三日”:
耶稣的复活没有包括三夜,而是“三日二夜”。而这个“三日三夜”是真正意义上的三天三夜。所以,这个“三日三夜”应该是指另外的一件事情,而不是指耶稣在坟墓里呆了三天三夜。
事实上,耶稣在坟墓里没有呆这么久!这样就整整差了一夜。
可是,圣书里的预言是不会有差错的,而且圣书里的预言一个都不能废。那么,“三日三夜”究竟如何解释?
2)“三日三夜”:
太12:40 “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
3)“在地里头”:
英文就叫:“In the heart of the earth.”指在地的心里面。如果按常理来讲,那地心的表面面积有多厚呢?大概是七千多公里。耶稣三日二夜埋在地表面,而不在地心里面。
那么“在地里头”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其实,圣书里采用了很多象征性的语言和说法。“地”象征着“人”,因人是用土作的(创2:7)。圣书里曾记载摩西向古以色列人说:“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申30:19)。以赛亚先知也曾向犹大家发出责备的信息说:“天哪,要听!地啊,侧耳而听!……”(赛1:2)。
很明显,先知在当时是向百姓发出呼喊,而不是真的对大地讲话。他们的意思就是说:“人啊,你们当听耶和华的话……”。
所以“地”象征着人。
如果我们把耶稣所说的那句话改过来,就是说:“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的肚腹中,人子也要三日三夜在人的心里。”而人的心里装着人的感情、意志、决定等等。
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的肚腹中,是什么样的经历呢?痛苦的经历!同样,人子在人心里三日三夜,也是很痛苦的经历!
耶稣在三日二夜中间有痛苦吗?耶稣在死之前肯定是痛苦的,但他呆在坟墓里安息的时候是无痛苦的。所以,这就可以帮助我们断定,“三日三夜”的终点就是耶稣断气的那一刻。现在我们关键要找到“三日三夜”的起点。
如果说耶稣在坟墓里有痛苦的话,那就意味着死后仍有知觉了。这就和圣书的教导明显相违了。但事实上,耶稣在坟墓里头也遵守了一个安息日,安息在坟墓。
根据圣书的记载,耶稣是在逾越节被杀的,他是古时逾越节羔羊所预表的那一位祭牲。
出12章记载了逾越节的来历。逾越节是在以色列人的正月十四日黄昏开始,但在正月初十日,他们就要选定一只无残疾的羊羔。对于人来说,被选定的这只羊是死定了,虽然它还活着,但是在人的心里,已经死了。
同样,从犹大心中起意要出卖耶稣的那个时候算起,耶稣这只“逾越节的羔羊”就在人的心里被选定,注定是死定了。
因此,在这个“三天三夜”中,耶稣经受的痛苦是最大的。第一,他看到他的门徒出卖他;第二,门徒都四散逃跑,离开了他。尤其在客西马尼园经受的痛苦,几乎要死;然后在十字架上,天父也掩面弃绝了他。
如果说,对犹大的出卖,他可以忍受;被门徒的弃掉,也能接受,因为他都预言过了;但是对于从永恒以来一直同在的天父突然与他失去了联络,这是他最痛苦、最难堪的经历了。这个痛苦是他不能承受的!也正是这个极度的痛苦,使得他大声喊着说:“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并导致他因心脏破裂而死。
所以,这个“三天三夜”的经历,使他承受了被出卖的苦。及至逾越节的时候,这只古时逾越节的羔羊所预表的真正的羔羊就被杀了。
这样,我们就解释了耶稣为什么说要在三日之后复活,又说自己三日三夜在地里头的问题。
有很多的教会不太理解,他们就拿“三日三夜”硬套。硬套的结果就会产生耶稣不是在星期五受难,而是在星期四。星期四受难以后到星期天复活,那才是整整三日三夜,否则时间上就不够。而圣书上说得清清楚楚,耶稣是在预备日死的。死了以后,太阳快落山了,兵丁去刺他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天是预备日,接下来就是安息日,是个大日。很明确地说明,他是在星期五流血牺牲的,星期六安息,星期天早上复活。
或问:耶稣为什么不在星期六的晚上复活,而在星期天的早上复活?
因为安息日一过,到星期六晚上已经到星期天了。但他为什么不选在晚上而选在早上复活呢?
有人认为,上帝在古时降吗哪时,没有在晚上降下的,都是在早上。
另外还有一段经文表明,耶稣要出来工作是在白日。正如“耶稣回答说: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时吗?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为看见这世上的光;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为他没有光”。(约11:9-10)
所以,天一亮,他就复活了。如果在黑夜复活,人都在睡觉,也没有人看得见。但是他在白日复活,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向人显现,也可以在白日工作。故此,耶稣也被称为“白昼之子”。(参帖前5:5)
耶稣的牺牲高举了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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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本会基本信仰二十七条》第九章/9-15 阐扬上帝的律法,
“基督完美的赎罪祭,高举了上帝神圣律法的公正、公义与良善,并他恩慈的品格。基督的受死与赎价,使悔改的罪人藉上帝的恩典与慈怜称义,同时能满足律法的要求”。
所以,基督的死,除了对罪人的救赎之外,他还高举了上帝的律法。这是他牺牲的另一个重大的意义。如果是一个世人,哪怕是一个受造的天使,来遵守上帝的律法,他还不足以能够高举上帝的律法,毕竟他是被造的!而基督来顺从上帝的律法,就把上帝的律法高举到无限高的地步。
赛42:21 “耶和华因自己公义的缘故,喜欢使律法为大、为尊”。
请大家注意,耶稣的牺牲是高举基督的,耶稣的讲道也是讲基督的,耶稣查经也是查基督的,耶稣的一生都是以基督为中心的。
这是耶稣牺牲的另外一个结果,他高举了上帝的律法。这样,我们就看到了耶稣牺牲的六个结果。
下面这段话也是非常的重要。参同上第九章/9-16 称义
“只有在赦免被接受时,和好才能成立,那位浪子是在接受他父亲的慈爱与赦免时,才与他的父亲和好”。
在此我们又看到了另外一派的观点,这观点是符合圣书的。其实,在父亲的心里,他早就与浪子和好了。因为父亲从来就没有发生过问题。但对于浪子来说,只有在他接受父亲的宽恕时,他才与他的父亲和好。
“凡藉着信接受上帝已使世人在基督里与他自己和好,并顺服于他的人,必会从上帝那里领受那宝贵称义的恩赐,及其立即与上帝和好的果子。称义的信徒不再是上帝忿怒的目标,如今已成为上帝施恩的对象了”。
我们在前面讲过,上帝的忿怒、上帝的大怒,就是指着上帝的公义。
参同上第九章/9-16 靠行为得救无效
“上帝的和好工作,显出人努力要藉着遵守律法,靠行为得救,毫无功效。洞察上帝的恩典,就会领人接受那因信基督而获得的使人称义的公义。那些经验赦免之人的感恩,使顺从成为喜乐;那时,行为就不是得救的根基,而是得救的果子了”。
这段话写得好,我们顺服上帝不是为了能得救,而是因得救而能顺服上帝。可以加上经文罗8:7-8“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的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不能服有两个方面:第一,态度上不服;第二,即使态度上服,但在能力上还是不能服。然而,当人顺从圣灵以后,不仅态度上顺服上帝的律法,而且藉着圣灵加添的能力,意志上也能顺服。这就是悔改和没有悔改之人的根本区别。
另外,藉着基督的死,我们和上帝也有了一种新的关系。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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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安息日早在创世之初就已经设定了。目的是为了让人记念上帝在前六天的创造。因此,它是对前事的纪念。(创2:1-3)
因为这一日是上帝亲自设立,又是分别为圣的日子。所以,我们也可以把安息日称为圣安息日,表明是第七日的安息日。
关于节期的安息日,我们已经得出一个结论:它是指向基督的,是基督的影子;基督才是实体。并且,节期的安息日并没有确定在哪一天!它会随着日历的变化而变化。遇到哪一天,就是哪一天。这和中国人过大年似的,可能是在一月份,也可能是在二月份。
但第七日是早已定好了的,不能改变。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节期的安息日是一个怎样的规律。
举例:利23:20-21,23-25,27-28,39。
利23:24 “七月初一,你们要守为圣安息日……”。
这一日,可能是在安息日,也有可能是在星期五、星期四、星期三……它是跟着日历转的,日历一变,也有可能是其他的日子。但是,上帝却藉着摩西晓谕以色列人,他们一碰到七月初一日,就要把这日当安息日。这日本身不是圣安息日,但是以色列人要把它当圣日来守。
这就说明,七月初一日是一个节期的安息日。这个日子是变化的,是随着日历来变化的。
利23:27-28 “七月初十是赎罪日,你们要守为圣会……当这日,什么工都不可作……”
以色列人也要把这日当圣安息日来守。这当中有可能是安息日,有可能不是安息日,就看能否碰到这一日。
利23:39“你们收藏了地的出产,就从七月十五日起,要守耶和华的节七日。第一日为圣安息,第八日也为圣安息。”
在这里我们也看到,上帝要以色列人在住棚节(七月十五日)的第一日和第八日,都要把它当成圣安息日来守。把它当成安息日,就表明它本身不同于固定的第七日的圣安息日。
这里说到的第八日,很明显就是指过了七天的第一日。
由此可见,所有关于节期的安息日的功用都是指向后事、指向基督的。当基督来了以后,影子碰到了实体,只要记念耶稣,就不必记念这些节期了。但圣安息日不是指向后事的,而是对前事的记念——记念上帝的创造。
西2:17“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
这里的“这些”,指前面16节中所说的“饮食、节期、月朔、安息日”。
这里的“安息日”不适合用在第七日的安息日,因为第七日的安息日是记念前事,而不是指向后事。指向后事的,只能是节期中间的日子。虽然以色列人要把这些日子当成安息日来过,但这些日子本身并不是安息日。
在太26章中我们可以找到“三天三夜”开头的记载。
太26:1-2 “耶稣说完了这一切的话,就对门徒说:你们知道,过两天是逾越节,人子将要被交给人,钉在十字架上”。
26:4 “大家商议要用诡计拿住耶稣杀他”。说明他们打算把耶稣杀死。
26:14-16节说到,犹大去见祭司长,打算要卖耶稣。
说明耶稣此时在祭司长、在犹大的心中,以及那些要喊他钉他十字架的人心中已经被杀。
耶稣说的“三日后要复活”,是指他要在坟墓里呆三日以后才能复活。耶稣说的“三日三夜”,是指在他被害之前,犹太人暗中谋划要杀死他的一段时间。这是耶稣受难之前,心中十分痛苦的一段时期。而他在坟墓里的时间,恰恰是他安息的时间。
在《圣道阐微》一书,共列出了有11个耶稣复活的证据。
关于预言耶稣复活的证据,我们讲到了摇祭、降吗哪、诗16:10中预言到的“必不叫圣者见朽坏”。
其实,关于基督的复活,我们是没有办法拿出很硬的证据来证明的。因为对于一个不愿意相信的人,始终能推翻这些证据。但是对于那些愿意相信的人,这些证据已经足够了。从这些证据以及相关的预言上,使我们相信,基督的确为我们而复活了。
所以,我们可以找出很多理由来支持它,但也可以找出很多理由来推翻它。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
我们的信心不是建立在证据之上,而是建立在上帝的话语之上。如果我们的信心是完全建立在证据之上的话,那么基督教也就不是很合适的宗教了。
其实,我们信仰的核心就是:上帝的道。除此以外,其它的都是第二位,唯上帝的道是第一位。
事实上,有很多东西是我们没有办法证明的。但既然上帝说了,我们就应凭着信心领受。况且,有些证据是和圣书道理明显相反的,但我们还是只能相信圣书的话。否则,就会失去信仰。
因此,我们的信仰不是建立在证据之上,而是建立在上帝的话语之上。因为有相当多的证据证明,上帝的话是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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