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补充:基督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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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为什么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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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9:22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罗6:23 “……罪的工价乃是死”。
说明人违背上帝律法的结果必然就是死。为了使我们的罪能够被赦免,免去我们的死,就必须有人流血。因此,耶稣就成为人的样式,来到世界上,为人的罪而死,从而满足上帝律法公义的要求。
第一个预言耶稣将要受死的经文记载在创3:15。此外还有很多关于耶稣受难的经文。其中我们需要特别谈的是但9:24-26。
基督牺牲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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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13:8 “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它”。
这里说明,这个羔羊是在什么时候被杀的呢?创世以来!说明很早了。
我们在路23:46读到却是另一种说法。
“耶稣说完这话,气就断了”。这里说明,他死在十字架上是在公元31年。
因此,这里似乎出现了一个矛盾。前面说是创世以来被杀的羔羊,后面说他真正被杀是在公元31年。怎么将二者统一起来呢?
1)时间上的预言:
耶稣历史性牺牲时间上的预言记载在但9:24-26。这里有七十个七的预言,预言他要做六件事情:止住罪过,除净罪恶,赎尽罪孽,引进((或作:彰显))永义,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者。
接下来就说到具体的时间:
但9:25-26 “你当知道,当明白,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必有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正在艰难的时候,耶路撒冷城连街带濠都必重新建造。过了六十二个七,那((或作:有))受膏者必被剪除,一无所有……”
在这里就讲到了这位受膏君被剪除的时间是——“过了六十二个七”,就是62乘以7=434年。过了这个日期之后,就会被剪除。然后接下来还有一个“七”:
但9:27 “一七之内,他必与许多人坚定盟约;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与供献止息”。
前面第26节告诉我们,他被剪除是在六十二个七之后。之后多少呢?但9:27说到是在之后七年中间的那一年——“一七之半”,就是他被剪除的具体时间。
所以,我们就需要寻找“一七之半”具体是在什么时间?
关于这个“七十个七”的预言,在犹太人中间很受注意,因为天使曾特别启示先知但以理,说到这个预言是关乎本国之民——以色列人的。所以,他们都很看重这个预言。甚至大家讲话时都要用到这个说法。
我们知道,在耶稣的时代,有一次彼得问耶稣:“……饶怒人要到几次呢?七次可以吗?”耶稣说:“不是七次,而是七十个七次。”
耶稣在这里所说的七十个七就是从但以理书中来的。我们可以去查一下,这个七十个七是第二次了。在这个之前,上帝曾经给过以色列人七十个七。两次之后,就没有了。
而这段时间是犹太人经常讲的,在这个时候,他们就仰望这段时间。
当耶稣来到世上,他有一些惊人之举。耶稣传福音与别人传的不一样,他说的跟别人说的不一样。
可1:14-15 “约翰下监以后,耶稣来到加利利,宣传上帝的福音,说:日期满了,上帝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
耶稣在这里就把福音说得很清楚:“日期满了,上帝的国近了。”
这里所说的“上帝的国”是指什么性质的国?
其实,“上帝的国”在圣书里分为好几个阶段。
我们知道,作为一个国,必须有王、有民、有地域。
人间得国的步骤:第一步是占领地域,然后把一些人划分到这里,宣布作王。这是人间的方法。
上帝的方法正好相反!
“上帝的国近了”,就说明马上就有一个王了。耶稣什么时候做王呢?耶稣什么时候宣布他为王的?
彼拉多曾问:“你是王吗?”耶稣说:“你说我是,我为此而生,也为此而死,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在那个时候他宣布自己是王。在那之前,他说:“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在这之前,他承认撒但是世界的王,可是在他死的时候就要宣布,他是这个世界的王。在这之前还有一个举动——荣进耶路撒冷。宣布他作王,就是在那个时候。
接下来,他进去的时候是用他的什么样的仪式来奠基的呢?用牺牲来做他加冕的仪式。
第二个过程就是得民。这个过程是指什么时候?现在进行时——现在正是他在收民的时候。凡愿意接受他条款的,他承认你为民。
那么,什么时候得国呢?最后这个阶段是在第三次复临的时候。
第三次来世上时,他要带着圣民一起来,重造新天新地。这个时候才得到了版图。
所以上帝的秩序和人间的秩序正好是相反的。
我们在学习《但以理书》和《启示录书》的时候要记住这个秩序,才能够不糊涂。因为这里面经常讲得了权柄、国度……得了“国度”的哪一个部分呢?要按照程序来。
所以,在马太福音中耶稣出来传福音时,首先宣布“日期满了,上帝的国近了”。这个“满了”,表明他出来的日期满了。
我们在图表里头可以简单地看一下:七十个七的起点是公元前的457年,过了62个7,就到了公元27年,就是69个七。
这个公元前457年的起点在基督教界是基本上被接受的,是由大科学家牛顿研究后确定的。普通人只知道他是一个物理学家,殊不知,牛顿是研究但以理书的一位神学家。他在研究但以理和启示录书的预言方面很有成果。他确定了这个公元前457年作为起点的日期。从这个日期开始,用7乘以7,再加上62乘上7,就把我们带到了公元27年。
公元27年是耶稣受洗的年分;再过三年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他被钉死——就是预言中所说的“被剪除”。
为什么说被剪除?英文雅各王钦定版(NKJV)的圣书中有一句话“but not for himself.”“他被剪除,但不是因为他自己”。换句话说,他不是因为他自己而被剪除的。但中文翻译给漏掉了,完全没有翻译。
到了公元31年时,耶稣就历史性地应验了预言。因为就是在公元31年,他被剪除、被钉在十字架上。“不是因为他自己”,就是因为别人了。换句话说,他流血牺牲不是因为他自己的罪,而是因为别人的罪。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来9:22)。
2)历史性应验:
耶稣在十字架上受难历史性的应验是在公元31年。
两种说法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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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要回到前面所提到的关于基督牺牲在时间上的历史性和实质性。
启13:8;弗1:8-9均说到,耶稣早在创世之初就已经受难了。前面说是创世以来被杀了,这里说是在31年被杀。其实,两种说法都对!
从上帝的计划来看,当耶稣自愿来受死的那一刻,就等于他在那一刻被杀了。可是真正让这个计划付诸实施,并在历史上获得应验,需要等四千年过后,耶稣才会降生,然后在地上活33岁才被杀。
所以,从历史上来说,他被杀的历史时刻发生在公元31年。
举例说明:目前在世界许多国家流行“信用卡”购物——先购物,后付款。同样,耶稣救赎我们的方法也与此类同。
当耶稣开始和上帝商定救赎计划的时候,他就抱定了必死的信心,同意来为人而死。
事实上,他也的确为此来到世上。
因此,自从亚当开始,所有的人都可以利用“耶稣的信用”来得救。但他实际上为我们付清罪债是在公元31年牺牲在十字架上的时候。
同样的道理,在上帝的计划中,耶稣要在死后三天复活。这是在创世以前就已经拟好的计划了,但他实际在历史上的复活是发生在公元31年。
所以,在公元31年以前复活的人,都是靠着耶稣的信用而复活的。比如,摩西是靠着耶稣创世之初的那个复活的信用而复活的。
因此,从上帝永恒计划的角度来说,耶稣是第一个为人死,第一个为人复活的人。因为在上帝的心目中间,当耶稣决定为人赎罪时,他就已经死,已经复活了。
其实,在上帝的眼中,整个救赎计划是一个“完成式”,但在历史上又是个“进行时”。这两个是相结合的,是同时发生的。这个完成式在上帝的救赎计划中是不会失败的,是一直会进行下去的。但要推进它,还需要一步一步地历史性地来进行。
所以,我们在圣书里面看到,上帝用了很多的过去式来说明问题。当他用过去式来说明的时候,并不表明他在历史上的进行时已经是过去的了。而是表明,从他的永恒计划来说,他已经是一个完成式了。
举例:在启示录中,有很多事件用的是过去式,很多还没有发生。但上帝已经用过去式来写,因在上帝的眼中已经完成了。
再请看罗8:30 “预先所定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称他们为义的事情是在什么时候发生的?现在正在发生。但这里用的时态是过去式。后面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得荣耀是用的什么时态?英文是过去式。这个还没有发生,还在将来。
但上帝为什么用过去式呢?因为在上这的眼中,这个事情已经完成了,但在历史中的经验还在将来。所以,这个过去式和将来时正是在这个层面上来说是统一的。
这样看来,耶稣虽然从创世以来就成了被杀的羔羊,可是在历史性的应验是在公元31年。耶稣虽然是在31年复活的,可是在创世之初他就已经被认为是复活的了。因此,他就是第一个复活的人。
同样,我们在将来所要得的荣耀,在上帝的眼中已经是完成的了。但实际的发生还是在历史性的将来。这样,我们就找到了圣书写作的两个基本方案——
一个是从永恒的角度来写的,是用上帝的观点来看问题。还有一个是采用历史性的观点,就是用人受历史局限的观点来看问题。于是,就会在圣书里看到类似这样的一些矛盾。但我们只要能把握住这些原则,就能解决这些表面上的矛盾。
譬如:以救赎计划为例,这里牵涉到两个起点——第一,以人的被造为一个起点;第二,以人的堕落为另一个起点。这个救赎计划究竟发生在被造之前呢?还是发生在堕落之后呢?
有两个答案:第一,上帝的救赎计划早在人被造之前就已经拟定,但是这套计划的正式启动(激活)是在亚当犯罪之后。如果亚当不犯罪的话,这套计划永远都不需要投入使用。所以,上帝的救赎计划,本是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真正投入使用或者说被激活,是在人堕落以后,救赎计划才被迫实施。在这个时候,基督就已经确定他是被杀的羔羊。
参看《历代愿望》第一章中说到,“救赎计划不是过后的措施”,原来就有准备的。
耶稣牺牲的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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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基督兼具神人两性。基督的死是神性呢?还是人性?还是神性与人性一起?
其实,耶稣的死是人性中的死,他的神性是不可能死的。因为神性最根本的表现就是生命——I AM,
即我就是存在。
所以,只要他是神,就不可能灭亡;因为神性是不可能死的。况且,基督的神性早已被隐藏在人性里面,因此,真正死亡的是他的人性。
撒但对于这问题搞不太清楚,以前他看得很清楚,上帝就是父、子、圣灵三位一体的上帝。他想,如果我能把其中的某一环中断,不仅能破坏人与天地之间的联系,更能破坏父子之间的环节。他能破坏天父之间的环节意味着能打回天上去。所以,他对耶稣的试探是双重性的——“你若是上帝的儿子……”。撒但想藉此一箭双雕,一举两得。既能战胜耶稣,又能胜过上帝。
但他没想到,上帝的神性远远超过他的考虑之外。上帝不可能因为外在的任何变化而使他们中间的环节中断。
因此,我们确定,耶稣的神性是不可能死去的,因为神性是独一不死的、不朽的。他所死的只是人性。
那么,基督人性的死又是怎样的死?
我们在圣书和现实中已经看到了有一种自然的死亡——老死、撞死、病死……这是第一种死。
圣书里还讲到了第二次的死。
如果说有第二次的死,就意味着有第一次的死。
那么,第一次的死究竟是什么?耶稣的死究竟是什么样的死?
《证言精选一》154面:基督所受的苦难。
“若要充分明白救恩的价值,就必须先晓得其代价如何。许多人因为对基督所受的苦难的观念有限,以致低估这救赎大功的价值。荣耀的救赎人类的大计是藉着父上帝的无穷大爱所产生的。在这项神圣计划中,可以看出上帝对堕落人类之爱最伟大的表示。上帝将自己的爱子赐给世人,其所表现的大爱,使神圣的天使也为之惊奇”。
我们在此要强调的是:人要想明白救赎的价值,就必须先晓得他的代价究竟是什么。如果不明白基督所受的痛苦和苦难,就会低估救赎大功的价值。
所以,我们现在要明白基督所受的苦难究竟是什么样的苦难?
有三种死亡:
1)自然的死亡:
创3:19 上帝宣布说:“你本是尘土,仍要归回尘土”。这是第一种的死。
第一种的死和第二种的死是不一样的。这个死是人在恩典的计划未结束之前的自然的死亡,包括灾难性的死……等等。这种自然的死亡,他的身体回到尘土,灵回到上帝那里。这种死都有一个复活的机会。
这种死亡是因罪的影响而死,还是因罪的责任而死?因罪的影响而死。
所以,到今天为止,没有任何一个人的死,是因为罪的责任而死!当然,除了耶稣以外。即使如被判枪杀的,都有复活的机会和盼望。
有复活的机会是对恶人说的,有复活的盼望是对义人说的。恶人希望一死百了,但是上帝说没有这么简单的。
2)第二次的死:
第二次的死是什么样的死呢?灵归回上帝,身体——尘土仍回归尘土 。跟第一次不同的是,没有复活的指望,永远的不再存在了。对他自己而言,不再存在;对于上帝而言,他也不再存在了。
3)耶稣的死:
耶稣的死是什么样的死呢?
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第一次的死不能叫死,而是叫睡。第二次的死才叫真正的死。
耶稣是睡了,还是死了?耶稣是真正的死,但他和第二次的死又有区别!因为耶稣复活了。
圣书中有四节经文论到“第二次的死”,均记载在启示录中,如“得胜的,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我们现在推出两个结论:
第一,耶稣的死不等于“睡”;第二,也不等于“第二次的死”。
那么,耶稣的死到底是什么样的死?
我们刚才从逻辑上推导了有“第二”就必有“第一”。
因此,古往今来,第一次的死只能用在耶稣身上。只有他经历了真正意义上被称为“第一次的死”,因为除了耶稣以外,没有任何一个人是真正的死了。正如来2:9说:“他为人人尝了死味。”
圣书上直接用了“基督为我们而死”这样的话语来说他的死。那么,他所受的痛苦究竟有多么大呢?
他有身体的痛苦,但身体的痛苦只是他受痛苦的一小部分。
他也有心灵的痛苦。我们在耶稣受难的两次经历中间看到,第一次,当他去客西马尼园,在那里一连三次祷告时,门徒们都在一旁睡觉。这时没有任何人的手打在他身上,没有任何人折磨他的身体,但是耶稣却说:“我心里忧愁,几乎要死。”可见,他所受的痛苦是何等的大!
事实上,那次的痛苦几乎使他要放弃为我们的罪承担刑罚,因为这时他的人性软弱了,他甚至不愿意接过父所要加给他替世人所要喝的苦杯。他曾三次求上帝把这杯挪去,但上帝没有答应他的祷告。这是耶稣在世上唯一没有被上帝答应的祷告。尽管上帝没有答应,但是上帝给了他一颗坚定的信心。假如说,这时没有天使来帮助他的话,他就会死在客西马尼园。
太26:38-39 “便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你们在这里等候,和我一同警醒。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祷告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在这个祷告中间我们看见,至少有一次,耶稣的意思和上帝的意思不太一样。但是,他依然将他的意思顺服上帝的意思。
太26:42,44 “第二次又去祷告说:我父啊,这杯若不能离开我,必要我喝,就愿你的意旨成全。……第三次祷告,说的话还是与先前一样”。
耶稣三次祷告,说的却是同样的一件事情。所以他的心灵受到极大的痛苦。
怀师母对基督牺牲时的情景曾作了精辟的描述:
“救主临死之时所受的痛苦忧伤真是古今所无,他觉得天父不喜爱他了,这种感觉使他的苦杯格外的苦。基督在十字架上断气得这样快,并非因为肉身的痛苦,乃是因为世人罪恶的重压,及感觉到天父的怒气所致。天父的荣耀及知识已离开了他,伤心绝望之情,使乌云黑暗重重地压迫着他。从他苍白、颤动的口唇中发出痛苦的呼叫说: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
其实耶稣在肉体上所受的痛苦,在他牺牲所受的所有痛苦中间没有太大的份量。我们在客西马尼园看到,他肉体上并没有受任何的痛苦——没人打他、骂他、钉他十字架,周围也没有人来搅扰他。仅有的几个人在身旁,但都睡觉,唯独他自己在那里祷告。
“上帝的爱子在客西马尼园中想到自己因担当人类的罪,以及与天父隔绝,心中感到无比形容的痛苦,这种痛苦是我们难以领会的。他为堕落的人类而成为罪,天父之爱离开他。这种感觉压迫在他痛苦的心灵上,使他发出伤心的话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上帝的圣子昏厥,快要死了。天父便差一位使者从他宝座前出发,去使这位神圣的受难者刚强有力,并扶持他踏上血淋淋的道路。众天军见到天父在无言的忧伤中,断绝了他怀中爱子身上的光明,仁爱,及荣耀之光辉,便感到惊异而悲伤。世人若能见到这幅情景,就必能更领会在天父的眼中,罪是何等的可憎可恨了”。
所以我们看到,尽管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上帝,求他把苦杯挪去,但是上帝别无选择!上帝只好派一位天使来坚固他,使他有力量能够走向十字架。如果没有天使加给他力量,当时可能就昏厥死了。他就没有办法走到十字架,更不可能被钉死了。
这样看来,耶稣心里所承受的痛苦才是他真正的死亡中间经历的更大的痛苦。十字架上所受痛苦是他所经历的第二次痛苦。
第一次“睡了”的人:
虽有痛苦,但时间较短,当然很少有人没有痛苦。哪怕一个病人拖的时间很长,他的痛苦也是相对较短的。
第二次的死:
按各人所犯罪的大小多少,所受的痛苦程度也各不相同。但一定是和各人所犯的罪成正比。这个痛苦虽然是很痛苦,但是也还是有限的;连撒但的痛苦最终也是有限的。就算是撒但引诱三分之一的天使和他一同堕落,并引起人类的堕落,但他毕竟是一个有限的生命,是一个受造之物。最终,上帝还要使他归回尘土,变为地上的灰烬。
所以,即使把所有的罪人和恶天使所受的第二次的死的痛苦加在一起,最终还是一个有限性的。但基督是一个无限的主,他对罪的敏感、对痛苦的感受力是无限的。因此,对耶稣来说,他所受的痛苦是远远大过第二次死的总和。
怀师母在《教育论》31章(“毕生的事业”)中有这样的一段话:“那些设想到促进或阻碍福音工作之结果的人,往往只想到这事与他们自己或世界有什么关系。很少有人想到这工作与上帝所有的关系。很少有人想到我们的创造主因罪而受的痛苦。天庭全体都因基督的苦楚而感到痛苦,但这痛苦并非始于他成为人身,也不是在那时完结的。十字架乃向我们麻木的知觉的启示,自从有罪以来,上帝心中所有的苦难”。
十字架是向我们麻木的感观的一个启示,启示我们来体会上帝心中自从有罪以来所经历的痛苦。
相比之下,佛教之所以不高明,是因为只看到人的苦,想都没有想到上帝所受的苦是多么大!我们也是常想到我们所受的苦,很少想到上帝所受的苦是多么大。
怀师母说:“每一次的偏离正道,每一种残酷的行为,以及人类在达到上帝预定的目标上所有的失败,都使他忧伤。以色列人因离弃上帝而遭遇必然的祸患——被仇敌征服、残酷的事,与死亡的时候,《圣书》说:‘耶和华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难,就心中担忧。’‘他们在一切苦难中,他也同受苦难’”(赛63:9)。
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说法,基督为我们受了第二次死的苦。因此,你信耶稣就可以不用受第二次死的苦。这种说法是错的。基督所受的苦远远大于第二次的死所受之苦的总和!如果我们如前所说,实在是低估了救恩的价值!
怀师母常说:在救赎的计划上,上帝把整个天庭都压在基督身上。如果耶稣失败,整个就乱套了。再没有别的方法了。我们不知道究竟会乱成怎么,但耶稣的确是冒着风险来的。他的神性藏在人性中间长达三十三年不发挥作用。如果他的人性失败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如此看来,如果我们能从上帝因救赎我们人类而付出无限的代价、承受无限痛苦的角度来理解救赎计划,也许我们就会更加珍惜我们在世上的年日与生命了。
故此,怀师母建议我们,每天花上一个小时来默想耶稣受难前后的几幕,想一想耶稣为我们所付出的代价,可以更能坚定我们的信心,激发我们生命的活力。
应当说,耶稣的死是独特的,因为他复活了;但第二次的死是没有复活的。耶稣为我们所付上的这种死是身、心、灵一起的死亡,因为他承担了人所有的罪。
怀师母说,将来的恶人不认自己罪,也要像耶稣一样地死,他们的心灵会受到极大的冲击。
人在什么时候最痛苦?
举一个实际生活中的例子:现在很多人买“六合彩”,如果有一个“六合彩”公司的老板反复地劝你买12号,并且他保证这是可以中大奖的号码。但你就是不相信,不买这个号码,偏要买13号。结果一揭开,果然是12号,你说你那种后悔的心情会是怎样?你心中一定十分地悔恨——随时可以得到的,却轻易地就没了,而且还为此付出了一切的代价。将来所有灭亡之罪人的心情与此没有两样啊!
所以,这种痛苦可能是歇斯底里的。因为上帝在我们的一生中,时时刻刻都藉着圣灵来提醒我们,基督是我们的救主,他就是上帝为我们得救之人所设立的那个“特码”。但是由于我们自己不珍惜,最后的那种懊悔真可谓追悔莫及!世上还有什么痛苦比心灵的痛苦更大的吗?
但是那些真心相信基督的人,至终就没有这样的痛苦。正如保罗在林后7:8-10所说到的:“我先前写信叫你们忧愁,我后来虽然懊悔,如今却不懊悔;因我知道,那信叫你们忧愁不过是暂时的。如今我欢喜,不是因你们忧愁,是因你们从忧愁中生出懊悔来。你们依着上帝的意思忧愁,凡事就不至于因我们受亏损了。因为依着上帝的意思忧愁,就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以致得救;但世俗的忧愁是叫人死”。
最后这个叫人死的,就是他们的后悔。他们的懊悔生出后悔;但信徒的懊悔是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虽然我们很懊悔我们曾经做过的一些事情,但是感谢主,我们可以从他这里获得解救。
林后7:11 “你看,你们依着上帝的意思忧愁,从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诉、自恨、恐惧、想念、热心、责罚((或作:自责))。在这一切事上,你们都表明自己是洁净的”。
所以,在这些事上有相应的结果,不只是不后悔就行了,还得生出一些新的情感。耶稣说:“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启14:12说:“圣徒的忍耐就在此,他们是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
当我们看到这一点,我们应该更加地珍惜耶稣为我们作出的牺牲。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竟然听到有人讲,上帝如何爱耶稣,甚至只让耶稣在十字架上呆六个小时就死了。他们对耶稣受的苦难没有丝毫的理解!这样,怎么能期望他们对上帝伟大的救恩计划有太多的欣赏?
来5:7-8说:“基督在肉体的时候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诚蒙了应允。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会了顺从。”
来12:2说:“我们应当仰望那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他因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便坐在上帝宝座的右边。”
基督忍受了十字架怎样的苦难?可以说是多方面的苦难——世人对他的嘲弄、讥笑、他肉体的痛苦,但更多的是心灵的痛苦。
接下来第3节又说:“那忍受罪人这样顶撞的,你们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
我常常拿这节经文提醒自己,也希望你们也拿这节经文提醒自己。基督忍受罪人的顶撞,把他钉死了,他也忍受了。我们可能都会受很多的痛苦,但是还不至于有人把我们钉死!
所以,我们要常常思想基督为我们所忍受的一切痛苦,不然我们可能就会疲倦灰心了。
耶稣的牺牲和他的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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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我们讲到了耶稣的牺牲,大约讲了五点他为我们所成就的:
为我们付上了罪的代价,替我们受了惩罚;满足了上帝公义的要求;赢得了上帝对我们的宽容;使上帝和我们的和好成了可能;又使我们的品格有重建的可能性。
我们看罗3:25是怎样说的:“上帝设立耶稣做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说明罪在这里得到赦免。但得到赦免的前提是什么呢?
前提是两个方面,一方面要藉着耶稣的血,另一方面还得藉着人的信。但这段话是怎么说的?藉着基督的牺牲,罪已除掉或洁净。是这样的吗?不是!还缺少了一个方面。虽然除罪的焦点是对悔改的人所产生的功效,但是基督的牺牲没有除掉罪,也没有洁净罪。
罗4:25说:“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
这里基督的牺牲固然为我们付上赎价,但他并没有把我们的罪除掉。
所以,对于悔改的罪人,需要强调的是“信”。悔改的罪人虽然经验到了赦免,但并没有经验到罪的洁净!因此,我们需要提出这样的问题:赦免是什么意思?赎罪和洁净又是什么意思?赦免这个罪,是不是就把这个罪除掉了?不是!
诗32:1 “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赦免就等于把他的罪盖起来了,盖起来意味着它还在,不过暂时盖起来了。但除掉罪就是把罪完全涂抹掉,完全没有的意思。这就好比债主和欠债人的关系。
当上帝在十字架上为我们付上了赎价,就使得他能把我们的借条收起来。如果我们认罪,用他的宝血就可以盖住。继续认罪,最后结账的时候就把借条撕掉了。这就是后来的洁净,洁净就是把它毁掉了。
但是罗3:25节这里所说的,宽容人先时所犯的过犯,就是等于宽容、等于赦免,但还没有洁净,还没有把它完全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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