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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拉太书》

来源:未知 编辑:雅比斯 时间:2019-12-05
导读:浅谈《加拉太书》 加2:20;6:14 这一段话可以作为我们的座右铭。我们应该常拿它来督促自己,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 下面就说 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6:15)这两段经文,说明
浅谈《加拉太书》
  加2:20;6:14
   这一段话可以作为我们的座右铭。我们应该常拿它来督促自己,"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
  下面就说 "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6:15)这两段经文,说明一种彻底的改变,这种改变就是耶稣所说的那个"背起十字架来跟从我。"耶稣是这么说的,凡要跟从我的,应当舍亡,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舍己"就是否定自己。因为否定自己一切的要求,所以作基督徒,请注意,这是一种彻底的改变,因为我们信主以前,一切问题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我要什么,我不要什么?这事物与我有利,我就要,与我不利,我就不要,反正都以我为主。那么信主以后,如果一个人真正的悔改重生了,他就有一种彻底的改变,不再是考虑我了,而是考虑基督,这与基督有利,我就要,与基督不利,我就不要。所以《加拉太书》中心思想就是这个。我们拿加2:20和6:14配合起来研究,也就是说一个自我,是要给它否定。而基督要高举,要肯定。可是《加拉太书》这一些话还是跟割礼也联系在一起。加6:15说"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是作新造的人"。加5:6说:"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

  林前7:19
  这里就把它跟诫命联系起来,所以守诫命是道德的律法,这个不能废。但是割礼算不得什么。注意:哥林多和加拉太多半是外邦人,是给外邦人的教会写的。当时因为在耶路撒冷已经开过一次会了,决定外邦人不需要受割礼。割礼是犹太人守的一个礼节,就是他们生下来第八天要动一个小手术,就是割掉他的一个阳皮,在这里叫做割礼。所以《哥林多前书》好几处说得很清楚,把割礼同十条诫命分开了,十条诫命肯定要守的,而割礼守不守没有关系。

   加3:23-25
  这一段经文常被人用来废掉十条诫命,我们现在来研究一下这段话, "训蒙的师傅"到底指的是什么律法?这是有人要争论的。是十条诫命呢?还是摩西的割礼的律法呢?请看:

   加3:15-22
  这里讲的律法,明明是说 "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什么时候是四百三十年以后呢?就是在亚伯拉罕得到应许,过了四百三十年,指的是西乃山颁布的十条诫命。所以我们根据加3:17,断定保罗讲的律法是十条诫命,那么十条诫命是"训蒙的师傅"训蒙的师傅领我们到基督那里。

   罗3:20
   "叫人知罪"指的是十条诫命。

   加3:19
  要举一个例子:我们知道在人犯罪之前上帝的律法,在天国。耶稣提到律法的两个总纲: "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上帝。"第二条是:"爱人如己。""什么是"律法……原是为过犯添上的"。我们可以这么讲,就拿该隐杀他的弟弟亚伯,那是头一个杀人犯。在该隐杀亚伯之前,果然有一个"爱人如己"的律法,但是"不可杀人"这一条诫命,圣书倒没有记载,因为那时在西乃山才颁布的。我们可想而知,在有了过犯之后,就是该隐杀了亚伯之后,就规定不可杀人了,这里说是为了犯罪加添的,是为犯罪添上的。再拿安息日道理来说,创造世界的时候,上帝设立安息日为圣日,那时候也没有颁布十条诫命说"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为什么?因为那个时候亚当夏娃都高高兴兴的守安息日。没有考虑到说我们不守安息日,或者是干犯安息日,没有考虑这个问题,因为它是庆祝圣日吧!但是后来他们到了埃及为奴了,他们在奴隶主的鞭子下面进行劳动,他们就安息日守不好了,所以上帝把他们带出来,在旷野给他们吃吗哪的时候,祂正式地通知他们哪一天是安息日,他们连哪一天可能都忘记了。所以到第六天上帝降双份的吗哪,他们收了双份之后,摩西就通知他们"明天是耶和华的安息圣日,你们现在该煮的就煮了,该烤的就烤了。留到第二天吃。到了第二天再通知他们今天是安息圣日。"可见他们恢复了安息日的习惯,后来到了西乃山就写上第四条,"当纪念日"别忘了,你们过去把它忘掉了,现在你们要纪念安息日。在前面还有三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20:3)因为他们在埃及有一部分人可能就是拜了别的神了。怎么知道呢?他们后来自己主动的就造了一个金牛犊,他们拜怪了金牛犊了,甚至说金牛犊就是领他们出埃及的耶和华,褻渎耶和华了。所以,在他们出埃及之后。因为他们在埃及犯了头四条,上帝是给他们一条一条添上的写下来了。那么后面的六条也是如此。(加3:19)
  罗3:20是叫人知道什么叫作罪。现在的问题有人想把它废掉,很多人一听我们劝他守安息日,他就想方设法要证明安息日不需要守,因为十条诫命也不需要守了。为什么?他说: "我们有耶稣了,耶稣为我们钉十字架了,有耶稣就不要守十条诫命了。"哎呀,这叫做歪理。正好跟犹太人的颠倒过来,犹太人就要上帝的律法,不要颁布律法的耶稣。事实上十条诫命是耶稣颁布的。在约8章耶稣三次宣布自己是耶和华,犹太人就要上帝的律法不要上帝,不要耶稣,把祂钉在十字架上。现在颠倒过来了,我们要耶稣不要上帝的律法了,奇怪吧!所以你跟这么一个传道人辩论这个问题就难了,说根本没有守十条诫命的义务啊!有人就拿加3:24,25训蒙的师傅,来作诡辩。说:"你看,不要十条诫命了。本来十条诫命领我们到基督那里,现在我们已经来到基督那里,那么训蒙师傅不要了。"到底对不对呢? 来作一个解释:一般人还不懂得什么叫训蒙的师傅?训蒙的师傅原文:"带小孩子的。"意思是:过去在保罗的时候,稍微有一点条件的家庭。他们的孩子自己懒得管,就找一个丫头,就是北方叫丫环,十几岁或者20几岁的姑娘,他们花钱买来的丫头,就是用钱买来的一个小佣人,小孩子交她带领,大人不用管了。这就叫做"带小孩子的训蒙的师傅。"小孩子该上学了,把他送到学校去,带他过马路。那么将来,他长大了,懂得交通规则,踩马路,自己会躲开车子,会自己去上学,不需要人带了。现在用在我们身上,起先不会守上帝诫命,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它就一点一点教我们守:不可跪拜偶像,不可以有别的神,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要守好安息日,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恋人的东西,十条都学会了,那么就会作人了,就可以不要训蒙的师傅了。从此以后,我请问你:你是犯法的?是守法?就这问题。肯定是守法,因为你学会守法了,那么你就不需要这带孩子的训蒙师傅了。如果还是随便犯法,那就完全错了,你如果要犯法,说明你还需要训蒙师傅教你守法,正像我刚才那个例子,小孩子还调皮得很,还是乱闯马路,那么不能让你一个人去上学,还得有人带,等你会自己懂得怎么去上学,对训蒙的师傅这一个比喻,如果你正确的理解它,你就不应该说一个人信了耶稣以后就不需要守法了,那就错了。应该说是你信耶稣以后,你就会守好上帝的律法。

   罗3:31
   "坚固律法"另外一个解释就是"竖立律法"英文是"建立律法"就是人不知道律法是什么,就看你的行动,就知道你是守律法的,这就叫做因信称义的人,他是建立律法,坚固律法的,而不是犯法的,这就正确了,就是真正因信称义了。

  加5:6
  这里跟坚固律法是一回事。坚固律法就是 "使人生发仁爱。"因为律法的总纲就是爱,爱上帝和爱人。现在我们如果真的因信称义,我们应该能够有仁爱的行为,这是一个问题。关于训蒙的师傅,我就讲这些。
  还有一个问题,请看约7:15
  这个人 "没有学过。"是指耶稣没有经过什么大学,没有读过书,就是没有经过拉比办的学校,但是祂明白书,他能够引经据典。

   约7:45-46
  祭司长和法利赛人派人去抓耶稣。差役没有把祂抓来。
  差役听耶稣谈道听得出神了,他们不敢下手。耶稣讲话很有力量,很有道理很能说服他们,他们自己也很饮佩祂,所以不肯下手。说: "这个人是好人嘛,为什么要抓他呢?"他们很感动,所以他们说:"从来没有象他这样说话的。"法利赛人就气了,"你们也受了迷惑吗?官长或是法利赛人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是被咒诅的。"(约7:47-49)
  这就是当时的人。可能现在有很多人,他们犯错误的一个原因,就是看官长。看法利赛人。这是他们当时的宗教领袖, "我们的宗教领袖不信祂,所以我们也不信祂。如果宗教领袖信祂,我们也信祂。"换一句话说,这就是盲从。耶稣没念过书,没读过拉比办的的学校,没有学位,没有文凭,可是祂圣书很熟,有圣灵与祂同在,也没有官长和法利赛人给祂撑腰。我们所信的主,是这么一位主,在世的时候,既无权也无势,更无学问,没有钱,没有地位,故此连祂的门徒也有一点为祂担心,好像我们的夫子,祂又是一个穷人,没什么威望,也没有得到当地的许可和帮助,有什么出头之日呢?耶稣为什么生在马槽里,不生在王宫里,作一个王太子多好呢,有很多人服事祂。祂到世上来,为什么作个穷人,作个木匠,我们可以用人的话说,耶稣作为上帝的儿子是化妆来的。这是什么道理?讲个故事,有一个男青年,他想找个对象,他看看社会上一般的姑娘,都是打扮啊,穿戴得很漂亮,好象虚荣心很重。他觉得他想找一个很实在的姑娘,心地诚实,很朴实的一个真诚的女子,而且他要找的女子能够赏识他的为人,知道他自己是一个老实人,是个好人,善良的人,尽管他穿戴的不那么象样,他是这么一个青年。最后他总算是看中了一个女子,就约她到公园去。那么这一天到了,他就穿了普通的工作服,去跟她见面了。见面的时候,这一个姑娘,有一点好象觉得不大合适。"我们头一次会面,你怎么穿成这个样子。"她没有说,但是那个男青年为自己解说了。他说:"很对不起,今天我就穿了这一套服装好象与你不称,我现在经济条件不很好,在一个国营农场工作,而且我的父母都靠我维持,我们家境不是那么好,请你原谅我。"那么,这个姑娘呢?她是很好心的。她说"这样吧。我现在给你一笔钱,你买一套西装,下一次跟我出来时,穿得好一点。"男青年就说:"好,谢谢你。"他就收下这笔钱了。他们谈得蛮投机的。第二次又约会在一个地方,可是第二次来见面的时候还是那一套工作服,没有换西装,他马上抱歉说"对不起,你心很好,你给了我一笔钱,叫我买一套西装。我正准备买的时候,忽然我母亲生了重病了,送到医院去,马上要一笔押金,我把这笔钱给我母亲用掉了,我很对不起,我这一次不能够买一套西装。"那么这个姑娘,她经过头一次谈话,很喜欢这一个男青年,知道是一个老实人,善良人,而且姑娘她也很慷慨。"我再给你一笔钱,下一次你买一套西装。"这姑娘很有爱心。男青年就收下了。第三次他来了,还是穿那一套工作服,没有买一套西装。唉!姑娘快哭出来了!接着听他是怎么解释吧!他说"这一次真是不恰,我正要去买西装的时候,我们农场忽然来一场病虫害,当时没有农药,我们农场急需一笔现金去买农药,我就给它垫上了。但是过了二天,我就能够把钱要回来,我是临时垫上的,过二天我就有钱了。你放心,我要得回来的。"这样子,第三次他们谈话结果也是很好,还是谈得很投机。等到第四次,他们约会,青年还没有穿上西装,还是那一套工作服。哎呀,姑娘不知道应该怎么看这个男朋友了。男朋友就笑嬉嬉的说:"钱我带来了,我正想买时,我就想起不知道你是喜欢什么颜色的,要你中意的一套西装,所以我想今天请你跟我一起去挑一套西装,我钱带来了。"姑娘也就高兴了。"好!我跟你一道去。"到了百货公司,她就替男朋友要了一套西装,她很高兴。那青年就说了:"你待我那么好,赠送我一套西装,我应该买一点礼物送给你了,我们在百货公司看看,你欢喜什么东西,我也替你买一点东西。"姑娘考虑男朋友没有多少钱,他就买了一个头发夹子,不要多少钱,男朋友给她买了。买了以后,他说:"这样吧,你挑了一个头发夹子,那么让我给你挑了一样东西,好不好?我要挑一个礼物送给你。"姑娘说"好呀!"那么他就带她到买钟表的地方,他就找到一个最贵重的手表,好几千块钱一只,给它买下来。这个姑娘一惊,"怎么你买得起这么贵重的东西。"最后他告诉她,是的,他有钱,他是一个大财主的儿子,他的目的是要考验他的女朋友,看她是不是一个真实的人,因为他寻找的就是这么一个真实的对象。现在他放心了,姑娘是个好姑娘,所以他就准备向她求婚了。
  我举这么一个很粗糙例子,不能够充分代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不过有这一点,我们也可以说耶稣隆生在马槽里,作一个木匠的儿子,穿戴的都是一个乡下人的服装,目的是什么?祂也是要找一个真诚的,老实良善的对象。

   弗5:25-27
  耶稣基督到世上是找对象来的,祂找的对象是一个圣洁的教会。耶稣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是赤裸裸的真理,没有穿戴世界上的漂亮的服装。凡是世人用来夺得人们的尊重的手段,祂一概不用。世人用的是地位,钱财,权柄,耶稣不用这手段。"我就是一个赤络络的真理,你们要真理的人,到我这里来。你们爱慕真理的人,你们听我的道,你们就识货。在这里有真理,你们到我这里来,组成我的教会,这就是我所找的圣洁的对象,要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邹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愿主帮助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听到真理,就认识这是我所要的东西。尽管耶稣没有学问,没有地位,没有权柄,没有钱财。但是祂有真理,我就归向祂。到最后我会发现:"噢,祂是个财主的儿子,是创造全宇宙的创造主啊!"
 

责任编辑:雅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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