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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往奔跑 | 王敬之主讲 第二十三讲 但以理书中的 常

来源:未知 编辑:雅比斯 时间:2019-11-03
导读:从下面开始粘贴,不要删我!

 

文稿 | 王敬之    主讲 | 王敬之

 

 

进入二十一世纪,世界正加速地朝着历史的最后阶段飞驰。科技的迅猛发展使人们有了更多的机会,通过各样的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在世界各地来往奔跑:在焦虑与希望中起程,又在失望与疲惫中结束。唯有上帝的圣言,能给这没落的世界带来希望。在上帝的圣言中来往奔跑,就会给人带来生活的信心、勇气与希望。

《圣书》是上帝的启示,是上帝活泼长存的道。圣书中的每一卷书,都包含着对全人类的启示。然而,圣书中的大多数书卷,都是围绕着以色列民族与基督的教会而写。而真正以清晰无误的笔触写到全世界的书卷,或仍集中表现在《但以理书》与《启示录》两本书卷之中。这也是我们编写这本但以理书研究的原因之一。

 

本书既可作为学习《但以理书》的入门书籍,也可以供有一定基础的圣书读者参考;既可作为小组学习的材料,也可作为神学院本科或研究生开设《但以理书》课程的中高级试用教材。因考虑到不同层次的读者的需求,书中对各章句中重要的希伯来原文进行了注解,但一般读者可略过。每一章结束时,都有思考题,同时也配有简要的答案,供学习者参考。

愿主的灵赐给每一位在上帝的圣言中来往奔跑的人! 

王敬之       

20121118

 

■ ■ ■ ■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您会明白以下的问题:

1. 关于“常”的两种不同观点

2. 通过经文本身来验证两种解释的正确与否

3. 怀师母对于“常”的问题是如何清楚解释的​

 

引言

各位弟兄姐妹,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跟我们一同《遍览圣书学预言》。我们今天要继续学习《但以理书》第八章。
 
开始祷告:天父,我们满心地感谢赞美主你的恩典!主啊,我们感谢主你赐下《但以理书》的预言,让我们看到这世界的结束,看到上帝国度的降临。主啊,在我们今天一同继续查考的时候,恳求圣灵帮助我们。特别是第八章,在许多扑朔迷离的问题上,也坚定我们跟从主圣灵引导的心智,让我们有清晰的看见。献上祷告,奉耶稣基督圣名!阿们!
 
 

“常”和对应的“整体异象”

在上一次《但以理书》第八章9-12节的研究中间,我们已经遇到了一些困难,其中的一个困难就是这个“常”,中文和合本翻译成“常献给君的燔祭”。“燔祭”是添加的,“献给君的”也是翻译的人加的。虽然中文圣书没有在这几个字下面加点,但是事实是可以把它们去掉的。
 
“常”在第11节出现,在第12节也出现了(实际上“常”在《但以理书》里一共出现了五次),第三次出现在但8:13,第四次出现在但11:31他必兴兵,这兵必亵渎圣地,就是保障。除掉‘常’,设立那行毁坏可憎的。”第五次出现在但12:11-12从除掉‘常’,并设立那行毁坏可憎之物的时候,必有一千二百九十日。等到一千三百三十五日的,那人便为有福。”
 
如果把这五次综合起来看,会发现一个有趣的问题,就是《但以理书》中的“常",它是以名词的形式出现的“Ha-ta-mid”。这个词的出现和一般学者们所讨论的“常”不太一样。在其他的地方,它或者是以形容词、以副词的形式出现,它不是以名词的形式出现的。所以,要把它以形容词或副词的用法放下,特别说名词的用法,这显然是不太能接受的,因为形容词和名词,它的指代、它的意思、它在语法上是不完全相同的。
 
如果把这五处的用法做一个分类,大致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初步的结论:但8:11-12以及第13节中所出现的“常”,它是描写某一件事情。无论它是“异教”,还是“基督在天上的中保服务”,总之它是某一件事情。而这两种解释似乎都可以代回到但8:11-12。
 
第13节的经文就说:“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话,又有一位圣者问那说话的圣者说:‘这“常”和施行毁坏的罪过,将圣所与军旅践踏的异象,要到几时才应验呢?’”这节经文中很明显的,“常”和“施行毁坏的罪过”这两个词连在一起,这两个词又和“将圣所与军旅践踏的异象”连在一起。
 
换句话说,“常”和“施行毁坏的罪过”可以说是两个主体,这两个主体施行了什么样的行为呢?你说它们有联系也好,说没有联系也好,我们现在就先分开说,它们属于“将圣所与军旅践踏的异象”。这里问的问题是,这个异象涉及到“常”、“施行毁坏的罪过”、以及“将圣所和军旅践踏的异象”。“异象”我们需要来特别指出,这个异象用了(Chazown)这个词,也就是说它用了一个表达从玛代波斯一直延续下来的整体性,即第八章所要启示的整体的异象。第14节的回答,但8:14“他对我说:‘到二千三百日,圣所就必洁净。’”“二千三百日的异象”在经文第26节上说,但8:26“所说二千三百日的异象是真的。”这个“二千三百日的异象”,在原文里用的是一个片段的异象(Mareh)。
 
这样的话我们就遇到了一个问题,第13节和第14节,这是两个不同的异象(Chazown and Mareh, 整体与片段)。第13节展示的是整体的异象。整体的异象是从哪儿到哪儿呢?是从玛代波斯。从《但以理书》第八章第1节说:有异象现与我但以理。”这异象与但8:2“我见了异象的时候。”的异象,都是指的整体异象,与第13节所说的异象,是同一件事情、同一个异象。也就是从玛代波斯开始,即从公绵羊开始一直往后,直到第八章异象的结束。可第14节的异象二千三百日,作为答案回答第13节的问题,这一部分又指示这异象中的某一个片段,就给了我们一个限定,即对“常”的解释有一个限定,限定什么呢?就是“常”也好,“施行毁坏的罪过”也好,它是与整体异象紧密相连。
 

 

验证“常”的两种解释

如果把上一讲“两种关于‘常’的解释”代入到这里,就好比在中学学《数学》解方程式xyz,你如果把得到的解代回方程式,等式成立,那这个解就是是对的,如果等式不成立,那解法就值得怀疑了。我们也可以用同样的逻辑来验证:一个传统的解释,把“常”当成异教,试着把这个答案代回经文去;另一个解释,“常”是指基督在天上的中保服务,也代入经文中去。你会发现,把“常”作为异教的解释,它符合整体异象。虽然说在但8:11-12“常”是指的异教罗马,可是异教罗马和之前的玛代波斯、希腊,都属于异教,都有共同的特征。就好比说经济学家们认为台湾、韩国、新加坡、香港是亚洲发展最快的四个地区,可是每次提这么多名字觉得很麻烦,就给它们的共同特征作一个总结—— “亚洲四小龙”,就把它们全部包括啦。
 
解经家们,特别是安息日会的解经家们,对于“施行毁坏的罪过”,双方都没有意见,都认定这就是“教廷罗马”。
 
教廷罗马真正兴起掌权,要到公元五百多年。而异象用于整体异象的话,它不是公元五百多年开始的。玛代波斯是在公元前的553年,就攻克了巴比伦,它比“施行毁坏的罪过”所代表的罗马天主教或者说教廷罗马,早了一千年的时间。所以说把“常”代表异教,就包括了从波斯、从希腊帝国,一直到异教罗马,都包含在内,它符合整体异象的起始时间。
 
从玛代波斯一直延续到哪里呢?延续到教廷罗马。第13节实际也就是把异象从公绵羊开始,一直总结到小角的特征。这就比较吻合《但以理书》第八章本身所向我们显示的这个异象。
 
但如果说“常”是耶稣在天上的中保服务,那么,耶稣在天上的中保服务最早的起始时间,也就是公元31年。耶稣生活的年代是罗马异教的时代。在整个整体异象中,这个时代之前,还有希腊帝国、波斯帝国在整体异象中间。第13节说异象是整体的异象,就缺了波斯帝国和希腊帝国,就不符合原文了。所以,只是从文字本身的使用来看,就可以发现第二种解释,即把“常”理解成耶稣的中保服务,不符合整体异象的用词的方法。
 
如果照第二种解释来算的话,从耶稣公元31年到后来罗马教廷的兴起五百多年,这一段时间它不算是整体的异象,它比整体异象少了五六百年的时间。所以,再次重复我们刚说过的话,传统的米勒耳所作出的解释,把“常”作为异教,它是符合上下文的,符合《但以理书》第八章的大背景的。
 
 

“常”在第十一章中的解释

看了第八章,我们再来看第十一章,此处因为牵涉到“常”的使用,所以需要跳跃式地请大家翻到但11:31。先不看它具体在说什么,就看经文用了哪些字眼:“他必兴兵,这兵必亵渎圣地,就是保障。除掉“常”,设立那行毁坏可憎的。”他要兴兵,说明他除掉“常”,设立那行毁坏可憎的;设立教廷的权柄。除掉“常”,他是和什么连在一起,使这件事情发生的呢?它是和兵、和军队联系在一起。因此在解释这节经文的时候,同样把两个解释代进来。
 
请先看新的解释是否说得通:如果说耶稣的中保服务在罗马天主教会中,被弥撒、被神父的告解等等所遮蔽。天主教是不是通过军队来达到这个目的的呢?答案是否定的。而这件事情(罗马天主教会的出现)是一个缓慢的历史过程,这中间并没有兴起军队来除掉耶稣在天上的中保工作,然后让天主教在地上的这些祭司们,能通过告解给人们说:“你的罪赦了。”相反,这个过程是一个缓慢的、渐进的过程,没有军队参与。
 
而第31节又明明说这“除掉”是和军队有关的,我们就把传统的老的观点——“常”是异教代进来,是否满足这节经文的描写呢?查考历史发现,罗马天主教被设立的过程中间是和军队有关系的。哪个军队呢?法兰克的军队。在公元496年,法兰克的克罗维斯王改教“天主教"。之后的508年是关键的一年,他将自己的军队臣服于罗马天主教教皇,教廷就借着他的军队,除掉了在《但以理书》第七章所看到的三个角。一直到533年,所有的障碍全部解除。到了538年,教廷才正式到达权力的顶峰。所以这一段历史和但11:31的经文描写,是相吻合的。
 
 
请再来看但12:11“从除掉“常”,并设立那行毁坏可憎之物的时候,必有一千二百九十日。如果按照《圣书》预言的算法,一日等于一年,那一千二百九十日就是一千二百九十年。这里讲到有一个时间,说除掉“常”不是渐进的过程,它是有一个具体的时间点。从除掉“常”,“设立行毁坏可憎之物”;行毁坏可憎的,最后到了一千二百九十日的时候,这个势力也要归于没落。
 
我们把这两个解释——老观点和新观点,就是“常”作为异教和“常”作为耶稣的中保服务,代入到《但以理书》第十二章第11节里,就会发现,新的观点在这里就不成立。如果说除掉“常”,而“常”是基督在天上的中保服务,那我们就有一个新的计算预言的等式,从公元31年(假设耶稣最早能开始中保服务的时间),加上之后“设立行毁坏可憎的”1290年,得出1321这个结果。可这是个什么数字呢?说不清道不明。
    
可如果把刚才动用军队的508年这个时间点放进来,在508年之后,“设立行毁坏可憎的”,后面又加上1290年的时间,508+1290=1798年,正好是天主教受死伤的时间点。这个等式很完美地说明“常”被除掉以后,即异教被挪开以后,设立行毁坏可憎的势力,就是罗马教廷。
 
它的势力能达到什么时候呢?就是从除掉“常"的那一年(508年)开始,它有1290年,一直到1798年,它的势力就要没落。这就与《但以理书》七章第25节的“一载、二载、半载(360+720+180=1260)”的预言,和538年至1798年,期间的1260年的完全对应了起来。两个预言都同时指向1798年,这就有内在的吻合和历史的应验。由此可见,老的观点是比较合适的。
 
给大家介绍《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圣书注释,对这一段经文的注释这样说:
“那些认为‘常’是指异教的人,从1798里减去1290,得出了508。他们认为这一年所发生的事件,包括法兰克王克洛维尔皈依罗马教战胜哥特人,是罗马教在西方确立至高地位的重要阶段。
   
“那些认为‘常’是指基督在天上的圣所长期担任祭司的工作,以及在福音时代对基督的真正崇拜的人,尚未对本节作出满意的解释。他们认为这是今后的研究需要加以阐明的圣书章节之一。”
 
圣书注释的作者们在此把两种解释,套回到经文之中,有一个解释就指向了1798年的时间,这和历史是吻合的;而另一个解释,这本书也必须实事求是地说,把耶稣的中保工作套到但12:11-12里,是得不出合理的结论来的。所以,就给读者开了一个空头支票,“我们现在没有满意的答案,说不定将来哪一天我们能找到答案”。但无论怎样,从这一段注释中,我们能直到,新解释的支持者们必须诚实地面对的,就是对“常”的新解释,至少是在目前还没有找到能说得通的证据。
 
 
 

对两个解释观点的总结

综合刚才所看的三个方面,就是第八章说的“常”,如果你把它说成是某一件事情,两者都能说得通,好吧,那就先承认这一点。可如果你把它和某一军队的事情联系起来,那只有老的观点说得通,新的观念说不通;同样,你把它代入到但12:11-12,老的观点依然说的通,新的观点说不通。
 
第八章一共出现了三个“用兵”,新观点没有“用兵”,完全说不通,就是等到将来,你也说不通。因为你说耶稣的中保工作,在罗马天主教历史上是被遮蔽了。这个我们同意是被遮蔽了。可是你要说是哪个军队干了这事?历史上发生了什么事情来把它除掉的呢?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也不是通过军队发生的。所以,不但是现在说不通,将来永远也说不通。对于但12:11,你许了一个空头愿,我们也能接受,OK,等你慢慢研究吧。但是有一点,就是说这三个条件中,肯定有一个你永远也说不通,永远找不到答案,那就是但11:31,通过用兵这一点,你说不通。
 
很简单的一个原则:你将解释代入经文,有一个条件满足不了,那你的解释肯定是错的。新观点永远解释不了但11:31,永远没办法说通。
 
可惜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讲道理的人啊。奇怪的是在基督教界,硬拗的人还特别多,没理还得说出个理来。这种人古往今来一直都有,就如有些人非要说星期天是《圣书》的安息日一样,没理非得拗出个理来。我就这么着了,你怎么的吧。确实不能怎么的。关于“常”的这两个观点之争,相信会一直持续下去。
 

 

怀著中的证据

考查完了《圣书》,下面再引两段怀著来说明这个问题。1850年,在当时还没有出现新的观点的时候,怀师母就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收录在《早期著作》里:“那时我看到关于《但以理书》八章十二节“常”的问题,看明“燔祭”乃是人的智慧所加添的字,原文是没有的;而且主曾将此段经文的正确讲法,赐给那些宣讲审判的时候到了的人。在1844年之前,大家团结一致的时候,几乎全体信徒都对“常”有正确的看法;但在1844年以后的混乱中,有人接受了其它的看法,结果就是黑暗和混乱。(现在的《早期著作》版本,这一段后面还接着有一段话。)自从1844年以来,时间再没有作为信心的试验,而且以后也再不作为试验。”
 
如果回去查找1850年《评阅宣报》的原文(现在都可以查到),最后面的话是另起一段的,不在这一段里边。前面所读的关于“常"的问题,就只是“常”的问题;问题讲完了,另起一段,再来谈1844以后别的问题:“时间在1844年以后,不再作为信心的考验了。”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能够把这一段合并到前面一段,说前面关于“常”的问题,不是在谈“常"的问题,而是在谈1844年以后确定新的时间问题。这就有点颠倒黑白了。
 
这一段话的结论就是告诉你,在1844年以前,对“常”有一个正确的、大家都一致的看法,是什么看法呢?那就是“常"就是“异教”。当新的观点引进来之后,为了避免争论,怀师母说的一直都是一致的,就是反对新的观点:你们不要再吵,不要引进新的观点。可是新观点的支持者一直逼着怀师母说:你有什么新亮光吗?怀师母说我没有得到亮光,因为上帝把这个亮光给了谁呢:“主曾将此段经文的正确讲法赐给那些宣讲审判的时候到了的人。”那个时候怀爱伦还是小孩,主没有把这个亮光给我,但祂给了前人。你们要得到正确的亮光,去找那些人,不要来找我。
 
很多人就说,怀师母她说了自己对于这个问题没有亮光,因此就把前面“上帝已经把正确讲法赐给那些宣讲审判的时候到了的人”这段话废掉,说这不是她的本意。这些人为了赢得争论,为了维护自己的看法,完全不顾事实。这段话非常清楚,值得再说一遍:“而且主曾将此段经文的正确讲法赐给那些宣讲审判的时候到了的人。在1844年以前,大家团结一致的时候,几乎全体信徒都对“常”有正确的看法。”你能说怀师母糊涂了吗?两次都是写的“正确看法”,而且那时大家都有一致的看法。所以,你去看早期的先驱们,他们一致的看法是什么,你就能确定“正确的看法”是什么。
 
 
 

怀师母为何说她对此没有亮光

对于后来所出现的争论,怀师母因为当时教会处在一个大动乱的动荡过程中,教会机构起了两次的火(其它的背景材料我已讲了10多讲,值得大家回头去听一下),凯洛克医生(Dr. Kellogg)也正和教会闹分裂。所以不可以有新的问题让教会继续地分裂了。况且这也不是一个了不起的大问题,不是三天使信息中的考验性的真理,没有必要使全教会上下,都来讨论这些事情以致分裂。因此,怀师母在公开场合都是压着新的观点的支持者们,劝他们不要再讲,这时沉默就是金。对于新观点,怀师母公开的场合没有表明态度,但私下还是写信表明了她的立场。
 
在《文稿发行》20卷第4章第1425号“普雷斯科特和丹尼尔斯的错误与危险;城市要开工”这一篇文章,也就是这封信里,怀师母非常严肃地说:“仇敌曾对丹尼尔斯弟兄(当时的总会会长)动工;你的意念和普雷斯科特弟兄的意念受那些从天庭被驱逐的天使们指使了。撒但的工作是要使你们分心,以致引进主并没有授意你们引进的点点滴滴。它们不是必要的。”
 
接下来怀师母说:“我从一开始就蒙指示,看到主并没有给丹尼尔斯长老和普雷斯科特长老这种工作负担。岂应该引进撒但的诡计,岂应该使这个“常”成为一个大问题,以致被引进来要混乱人心并阻碍这个重要时期的工作的进展吗?无论如何都不应该。”
 
当时丹尼尔斯再次被选为会长,他在作会长期间,利用自己的地位、影响,推动关于“常”的新观点。怀师母批判他在这个问题上是用了他的职务之便去推行新的观点。怀师母说:“我蒙指示,本不应该采取这种匆忙的举动,选举你又作一年会长。主禁止再出现这种草率行事,直到将问题在祷告中带到主面前;你既有主的信息临到你,知道会长所要承担的主的工作是一个极其严肃的责任,就没有道德权利大发雷霆,像你在“常”(但8:11)的问题上所做的那样,以为你的影响会决定这个问题。”怀师母说,现在教会这种匆忙的举动,又选你作一年的会长,这是非常草率的行为。既然你作了会长,就应当知道这个工作是很神圣的。你没有理由发脾气,就像你在“常”的问题上大发雷霆,以此希望大家像你那样采取你的立场一样。她说得非常清楚了。
 
我们既有一段怀著肯定那些“宣讲审判的时候到了的人”有正确的讲法,又有一段怀著来否定新的讲法,直斥它是“撒但的诡计”,说会长所做的,是受被天庭逐出的天使们的指使,主没有给他这样的计划,没有给他这样的工作要做。但尼尔斯在推进这个问题上面,是用了发脾气的方式来推动自己的观点,等等这一切,难道我们还不能看清楚吗?
 
新的观点在《圣书》上说不过去,预言之灵的见证又让我们再次看到新的观点是非常的荒谬。所以,今天再次花时间来讲这个问题,希望引起大家的注意。答案摆在双方的面前。你是接受老的观点,还是愿意不顾这一切的事实,继续抱着新的观点,去接受新的观点。选择还是在我们每一个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强迫另外一个人接受他所认为是正确的观点。同样我们在学习中,也只是把真理、把证据摆在大家的面前,愿意接受哪一个观点,全在于我们自己的选择,愿上帝帮助我们。
 
 

结束祷告

 

天父,我们感谢赞美主!主啊,虽然《但以理书》“常”的问题,在安息日会的历史上争论已久,但是主啊,藉着你的话语,我们看到哪一种方法、哪一种解释,更加符合《圣书》的上下文。我们也透过预言之灵明确的指示看出,她对正确讲法的肯定和对新观点的否定。主啊,求主你帮助我们所有的弟兄姐妹,帮助那些愿意关注这一问题的人,认真地思考,认真地查考,寻求主的带领。我们献上这样的祷告,奉耶稣基督圣名!阿们!

 
 

  

 

 
 

 
 
 

 

靠信心互相支撑,借见证互相鼓励,等你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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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 | 王敬之    主讲 | 王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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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书》是上帝的启示,是上帝活泼长存的道。圣书中的每一卷书,都包含着对全人类的启示。然而,圣书中的大多数书卷,都是围绕着以色列民族与基督的教会而写。而真正以清晰无误的笔触写到全世界的书卷,或仍集中表现在《但以理书》与《启示录》两本书卷之中。这也是我们编写这本但以理书研究的原因之一。

 

本书既可作为学习《但以理书》的入门书籍,也可以供有一定基础的圣书读者参考;既可作为小组学习的材料,也可作为神学院本科或研究生开设《但以理书》课程的中高级试用教材。因考虑到不同层次的读者的需求,书中对各章句中重要的希伯来原文进行了注解,但一般读者可略过。每一章结束时,都有思考题,同时也配有简要的答案,供学习者参考。

愿主的灵赐给每一位在上帝的圣言中来往奔跑的人! 

王敬之       

201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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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在此,下文为课程概要,非逐字稿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您会明白以下的问题:

1. 关于“常”的两种不同观点

2. 通过经文本身来验证两种解释的正确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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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和对应的“整体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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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在第11节出现,在第12节也出现了(实际上“常”在《但以理书》里一共出现了五次),第三次出现在但8:13,第四次出现在但11:31他必兴兵,这兵必亵渎圣地,就是保障。除掉‘常’,设立那行毁坏可憎的。”第五次出现在但12:11-12从除掉‘常’,并设立那行毁坏可憎之物的时候,必有一千二百九十日。等到一千三百三十五日的,那人便为有福。”
 
如果把这五次综合起来看,会发现一个有趣的问题,就是《但以理书》中的“常",它是以名词的形式出现的“Ha-ta-mid”。这个词的出现和一般学者们所讨论的“常”不太一样。在其他的地方,它或者是以形容词、以副词的形式出现,它不是以名词的形式出现的。所以,要把它以形容词或副词的用法放下,特别说名词的用法,这显然是不太能接受的,因为形容词和名词,它的指代、它的意思、它在语法上是不完全相同的。
 
如果把这五处的用法做一个分类,大致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初步的结论:但8:11-12以及第13节中所出现的“常”,它是描写某一件事情。无论它是“异教”,还是“基督在天上的中保服务”,总之它是某一件事情。而这两种解释似乎都可以代回到但8:11-12。
 
第13节的经文就说:“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话,又有一位圣者问那说话的圣者说:‘这“常”和施行毁坏的罪过,将圣所与军旅践踏的异象,要到几时才应验呢?’”这节经文中很明显的,“常”和“施行毁坏的罪过”这两个词连在一起,这两个词又和“将圣所与军旅践踏的异象”连在一起。
 
换句话说,“常”和“施行毁坏的罪过”可以说是两个主体,这两个主体施行了什么样的行为呢?你说它们有联系也好,说没有联系也好,我们现在就先分开说,它们属于“将圣所与军旅践踏的异象”。这里问的问题是,这个异象涉及到“常”、“施行毁坏的罪过”、以及“将圣所和军旅践踏的异象”。“异象”我们需要来特别指出,这个异象用了(Chazown)这个词,也就是说它用了一个表达从玛代波斯一直延续下来的整体性,即第八章所要启示的整体的异象。第14节的回答,但8:14“他对我说:‘到二千三百日,圣所就必洁净。’”“二千三百日的异象”在经文第26节上说,但8:26“所说二千三百日的异象是真的。”这个“二千三百日的异象”,在原文里用的是一个片段的异象(Mareh)。
 
这样的话我们就遇到了一个问题,第13节和第14节,这是两个不同的异象(Chazown and Mareh, 整体与片段)。第13节展示的是整体的异象。整体的异象是从哪儿到哪儿呢?是从玛代波斯。从《但以理书》第八章第1节说:有异象现与我但以理。”这异象与但8:2“我见了异象的时候。”的异象,都是指的整体异象,与第13节所说的异象,是同一件事情、同一个异象。也就是从玛代波斯开始,即从公绵羊开始一直往后,直到第八章异象的结束。可第14节的异象二千三百日,作为答案回答第13节的问题,这一部分又指示这异象中的某一个片段,就给了我们一个限定,即对“常”的解释有一个限定,限定什么呢?就是“常”也好,“施行毁坏的罪过”也好,它是与整体异象紧密相连。
 

 

验证“常”的两种解释

如果把上一讲“两种关于‘常’的解释”代入到这里,就好比在中学学《数学》解方程式xyz,你如果把得到的解代回方程式,等式成立,那这个解就是是对的,如果等式不成立,那解法就值得怀疑了。我们也可以用同样的逻辑来验证:一个传统的解释,把“常”当成异教,试着把这个答案代回经文去;另一个解释,“常”是指基督在天上的中保服务,也代入经文中去。你会发现,把“常”作为异教的解释,它符合整体异象。虽然说在但8:11-12“常”是指的异教罗马,可是异教罗马和之前的玛代波斯、希腊,都属于异教,都有共同的特征。就好比说经济学家们认为台湾、韩国、新加坡、香港是亚洲发展最快的四个地区,可是每次提这么多名字觉得很麻烦,就给它们的共同特征作一个总结—— “亚洲四小龙”,就把它们全部包括啦。
 
解经家们,特别是安息日会的解经家们,对于“施行毁坏的罪过”,双方都没有意见,都认定这就是“教廷罗马”。
 
教廷罗马真正兴起掌权,要到公元五百多年。而异象用于整体异象的话,它不是公元五百多年开始的。玛代波斯是在公元前的553年,就攻克了巴比伦,它比“施行毁坏的罪过”所代表的罗马天主教或者说教廷罗马,早了一千年的时间。所以说把“常”代表异教,就包括了从波斯、从希腊帝国,一直到异教罗马,都包含在内,它符合整体异象的起始时间。
 
从玛代波斯一直延续到哪里呢?延续到教廷罗马。第13节实际也就是把异象从公绵羊开始,一直总结到小角的特征。这就比较吻合《但以理书》第八章本身所向我们显示的这个异象。
 
但如果说“常”是耶稣在天上的中保服务,那么,耶稣在天上的中保服务最早的起始时间,也就是公元31年。耶稣生活的年代是罗马异教的时代。在整个整体异象中,这个时代之前,还有希腊帝国、波斯帝国在整体异象中间。第13节说异象是整体的异象,就缺了波斯帝国和希腊帝国,就不符合原文了。所以,只是从文字本身的使用来看,就可以发现第二种解释,即把“常”理解成耶稣的中保服务,不符合整体异象的用词的方法。
 
如果照第二种解释来算的话,从耶稣公元31年到后来罗马教廷的兴起五百多年,这一段时间它不算是整体的异象,它比整体异象少了五六百年的时间。所以,再次重复我们刚说过的话,传统的米勒耳所作出的解释,把“常”作为异教,它是符合上下文的,符合《但以理书》第八章的大背景的。
 
 

“常”在第十一章中的解释

看了第八章,我们再来看第十一章,此处因为牵涉到“常”的使用,所以需要跳跃式地请大家翻到但11:31。先不看它具体在说什么,就看经文用了哪些字眼:“他必兴兵,这兵必亵渎圣地,就是保障。除掉“常”,设立那行毁坏可憎的。”他要兴兵,说明他除掉“常”,设立那行毁坏可憎的;设立教廷的权柄。除掉“常”,他是和什么连在一起,使这件事情发生的呢?它是和兵、和军队联系在一起。因此在解释这节经文的时候,同样把两个解释代进来。
 
请先看新的解释是否说得通:如果说耶稣的中保服务在罗马天主教会中,被弥撒、被神父的告解等等所遮蔽。天主教是不是通过军队来达到这个目的的呢?答案是否定的。而这件事情(罗马天主教会的出现)是一个缓慢的历史过程,这中间并没有兴起军队来除掉耶稣在天上的中保工作,然后让天主教在地上的这些祭司们,能通过告解给人们说:“你的罪赦了。”相反,这个过程是一个缓慢的、渐进的过程,没有军队参与。
 
而第31节又明明说这“除掉”是和军队有关的,我们就把传统的老的观点——“常”是异教代进来,是否满足这节经文的描写呢?查考历史发现,罗马天主教被设立的过程中间是和军队有关系的。哪个军队呢?法兰克的军队。在公元496年,法兰克的克罗维斯王改教“天主教"。之后的508年是关键的一年,他将自己的军队臣服于罗马天主教教皇,教廷就借着他的军队,除掉了在《但以理书》第七章所看到的三个角。一直到533年,所有的障碍全部解除。到了538年,教廷才正式到达权力的顶峰。所以这一段历史和但11:31的经文描写,是相吻合的。
 
 
请再来看但12:11“从除掉“常”,并设立那行毁坏可憎之物的时候,必有一千二百九十日。如果按照《圣书》预言的算法,一日等于一年,那一千二百九十日就是一千二百九十年。这里讲到有一个时间,说除掉“常”不是渐进的过程,它是有一个具体的时间点。从除掉“常”,“设立行毁坏可憎之物”;行毁坏可憎的,最后到了一千二百九十日的时候,这个势力也要归于没落。
 
我们把这两个解释——老观点和新观点,就是“常”作为异教和“常”作为耶稣的中保服务,代入到《但以理书》第十二章第11节里,就会发现,新的观点在这里就不成立。如果说除掉“常”,而“常”是基督在天上的中保服务,那我们就有一个新的计算预言的等式,从公元31年(假设耶稣最早能开始中保服务的时间),加上之后“设立行毁坏可憎的”1290年,得出1321这个结果。可这是个什么数字呢?说不清道不明。
    
可如果把刚才动用军队的508年这个时间点放进来,在508年之后,“设立行毁坏可憎的”,后面又加上1290年的时间,508+1290=1798年,正好是天主教受死伤的时间点。这个等式很完美地说明“常”被除掉以后,即异教被挪开以后,设立行毁坏可憎的势力,就是罗马教廷。
 
它的势力能达到什么时候呢?就是从除掉“常"的那一年(508年)开始,它有1290年,一直到1798年,它的势力就要没落。这就与《但以理书》七章第25节的“一载、二载、半载(360+720+180=1260)”的预言,和538年至1798年,期间的1260年的完全对应了起来。两个预言都同时指向1798年,这就有内在的吻合和历史的应验。由此可见,老的观点是比较合适的。
 
给大家介绍《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圣书注释,对这一段经文的注释这样说:
“那些认为‘常’是指异教的人,从1798里减去1290,得出了508。他们认为这一年所发生的事件,包括法兰克王克洛维尔皈依罗马教战胜哥特人,是罗马教在西方确立至高地位的重要阶段。
   
“那些认为‘常’是指基督在天上的圣所长期担任祭司的工作,以及在福音时代对基督的真正崇拜的人,尚未对本节作出满意的解释。他们认为这是今后的研究需要加以阐明的圣书章节之一。”
 
圣书注释的作者们在此把两种解释,套回到经文之中,有一个解释就指向了1798年的时间,这和历史是吻合的;而另一个解释,这本书也必须实事求是地说,把耶稣的中保工作套到但12:11-12里,是得不出合理的结论来的。所以,就给读者开了一个空头支票,“我们现在没有满意的答案,说不定将来哪一天我们能找到答案”。但无论怎样,从这一段注释中,我们能直到,新解释的支持者们必须诚实地面对的,就是对“常”的新解释,至少是在目前还没有找到能说得通的证据。
 
 
 

对两个解释观点的总结

综合刚才所看的三个方面,就是第八章说的“常”,如果你把它说成是某一件事情,两者都能说得通,好吧,那就先承认这一点。可如果你把它和某一军队的事情联系起来,那只有老的观点说得通,新的观念说不通;同样,你把它代入到但12:11-12,老的观点依然说的通,新的观点说不通。
 
第八章一共出现了三个“用兵”,新观点没有“用兵”,完全说不通,就是等到将来,你也说不通。因为你说耶稣的中保工作,在罗马天主教历史上是被遮蔽了。这个我们同意是被遮蔽了。可是你要说是哪个军队干了这事?历史上发生了什么事情来把它除掉的呢?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也不是通过军队发生的。所以,不但是现在说不通,将来永远也说不通。对于但12:11,你许了一个空头愿,我们也能接受,OK,等你慢慢研究吧。但是有一点,就是说这三个条件中,肯定有一个你永远也说不通,永远找不到答案,那就是但11:31,通过用兵这一点,你说不通。
 
很简单的一个原则:你将解释代入经文,有一个条件满足不了,那你的解释肯定是错的。新观点永远解释不了但11:31,永远没办法说通。
 
可惜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讲道理的人啊。奇怪的是在基督教界,硬拗的人还特别多,没理还得说出个理来。这种人古往今来一直都有,就如有些人非要说星期天是《圣书》的安息日一样,没理非得拗出个理来。我就这么着了,你怎么的吧。确实不能怎么的。关于“常”的这两个观点之争,相信会一直持续下去。
 

 

怀著中的证据

考查完了《圣书》,下面再引两段怀著来说明这个问题。1850年,在当时还没有出现新的观点的时候,怀师母就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收录在《早期著作》里:“那时我看到关于《但以理书》八章十二节“常”的问题,看明“燔祭”乃是人的智慧所加添的字,原文是没有的;而且主曾将此段经文的正确讲法,赐给那些宣讲审判的时候到了的人。在1844年之前,大家团结一致的时候,几乎全体信徒都对“常”有正确的看法;但在1844年以后的混乱中,有人接受了其它的看法,结果就是黑暗和混乱。(现在的《早期著作》版本,这一段后面还接着有一段话。)自从1844年以来,时间再没有作为信心的试验,而且以后也再不作为试验。”
 
如果回去查找1850年《评阅宣报》的原文(现在都可以查到),最后面的话是另起一段的,不在这一段里边。前面所读的关于“常"的问题,就只是“常”的问题;问题讲完了,另起一段,再来谈1844以后别的问题:“时间在1844年以后,不再作为信心的考验了。”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能够把这一段合并到前面一段,说前面关于“常”的问题,不是在谈“常"的问题,而是在谈1844年以后确定新的时间问题。这就有点颠倒黑白了。
 
这一段话的结论就是告诉你,在1844年以前,对“常”有一个正确的、大家都一致的看法,是什么看法呢?那就是“常"就是“异教”。当新的观点引进来之后,为了避免争论,怀师母说的一直都是一致的,就是反对新的观点:你们不要再吵,不要引进新的观点。可是新观点的支持者一直逼着怀师母说:你有什么新亮光吗?怀师母说我没有得到亮光,因为上帝把这个亮光给了谁呢:“主曾将此段经文的正确讲法赐给那些宣讲审判的时候到了的人。”那个时候怀爱伦还是小孩,主没有把这个亮光给我,但祂给了前人。你们要得到正确的亮光,去找那些人,不要来找我。
 
很多人就说,怀师母她说了自己对于这个问题没有亮光,因此就把前面“上帝已经把正确讲法赐给那些宣讲审判的时候到了的人”这段话废掉,说这不是她的本意。这些人为了赢得争论,为了维护自己的看法,完全不顾事实。这段话非常清楚,值得再说一遍:“而且主曾将此段经文的正确讲法赐给那些宣讲审判的时候到了的人。在1844年以前,大家团结一致的时候,几乎全体信徒都对“常”有正确的看法。”你能说怀师母糊涂了吗?两次都是写的“正确看法”,而且那时大家都有一致的看法。所以,你去看早期的先驱们,他们一致的看法是什么,你就能确定“正确的看法”是什么。
 
 
 

怀师母为何说她对此没有亮光

对于后来所出现的争论,怀师母因为当时教会处在一个大动乱的动荡过程中,教会机构起了两次的火(其它的背景材料我已讲了10多讲,值得大家回头去听一下),凯洛克医生(Dr. Kellogg)也正和教会闹分裂。所以不可以有新的问题让教会继续地分裂了。况且这也不是一个了不起的大问题,不是三天使信息中的考验性的真理,没有必要使全教会上下,都来讨论这些事情以致分裂。因此,怀师母在公开场合都是压着新的观点的支持者们,劝他们不要再讲,这时沉默就是金。对于新观点,怀师母公开的场合没有表明态度,但私下还是写信表明了她的立场。
 
在《文稿发行》20卷第4章第1425号“普雷斯科特和丹尼尔斯的错误与危险;城市要开工”这一篇文章,也就是这封信里,怀师母非常严肃地说:“仇敌曾对丹尼尔斯弟兄(当时的总会会长)动工;你的意念和普雷斯科特弟兄的意念受那些从天庭被驱逐的天使们指使了。撒但的工作是要使你们分心,以致引进主并没有授意你们引进的点点滴滴。它们不是必要的。”
 
接下来怀师母说:“我从一开始就蒙指示,看到主并没有给丹尼尔斯长老和普雷斯科特长老这种工作负担。岂应该引进撒但的诡计,岂应该使这个“常”成为一个大问题,以致被引进来要混乱人心并阻碍这个重要时期的工作的进展吗?无论如何都不应该。”
 
当时丹尼尔斯再次被选为会长,他在作会长期间,利用自己的地位、影响,推动关于“常”的新观点。怀师母批判他在这个问题上是用了他的职务之便去推行新的观点。怀师母说:“我蒙指示,本不应该采取这种匆忙的举动,选举你又作一年会长。主禁止再出现这种草率行事,直到将问题在祷告中带到主面前;你既有主的信息临到你,知道会长所要承担的主的工作是一个极其严肃的责任,就没有道德权利大发雷霆,像你在“常”(但8:11)的问题上所做的那样,以为你的影响会决定这个问题。”怀师母说,现在教会这种匆忙的举动,又选你作一年的会长,这是非常草率的行为。既然你作了会长,就应当知道这个工作是很神圣的。你没有理由发脾气,就像你在“常”的问题上大发雷霆,以此希望大家像你那样采取你的立场一样。她说得非常清楚了。
 
我们既有一段怀著肯定那些“宣讲审判的时候到了的人”有正确的讲法,又有一段怀著来否定新的讲法,直斥它是“撒但的诡计”,说会长所做的,是受被天庭逐出的天使们的指使,主没有给他这样的计划,没有给他这样的工作要做。但尼尔斯在推进这个问题上面,是用了发脾气的方式来推动自己的观点,等等这一切,难道我们还不能看清楚吗?
 
新的观点在《圣书》上说不过去,预言之灵的见证又让我们再次看到新的观点是非常的荒谬。所以,今天再次花时间来讲这个问题,希望引起大家的注意。答案摆在双方的面前。你是接受老的观点,还是愿意不顾这一切的事实,继续抱着新的观点,去接受新的观点。选择还是在我们每一个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强迫另外一个人接受他所认为是正确的观点。同样我们在学习中,也只是把真理、把证据摆在大家的面前,愿意接受哪一个观点,全在于我们自己的选择,愿上帝帮助我们。
 
 

结束祷告

 

天父,我们感谢赞美主!主啊,虽然《但以理书》“常”的问题,在安息日会的历史上争论已久,但是主啊,藉着你的话语,我们看到哪一种方法、哪一种解释,更加符合《圣书》的上下文。我们也透过预言之灵明确的指示看出,她对正确讲法的肯定和对新观点的否定。主啊,求主你帮助我们所有的弟兄姐妹,帮助那些愿意关注这一问题的人,认真地思考,认真地查考,寻求主的带领。我们献上这样的祷告,奉耶稣基督圣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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