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明真假*文字
来源:未知
编辑:王敬之
时间:2018-06-05
导读:我们邀请您与我们一起遍览圣经全貌、探求真理宝藏。愿那圣善的灵藉着生命的道,变化你我的人生。愿我们的额头都盖上,永生上帝的印,欢喜迎接基督的荣临。盖印人生从读经开始。
弗4:14*说:“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今就近来有人传讲的几点不正确的观点,根据圣书的教训加以指正。
1)有人说:祷告时,只可求耶稣,不可求上帝。 不对。耶稣教导我们说:“你们祷告,要这样说:'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太6:9*-10) “到那日, 你们要奉我的名祈求; 我并不对你们说, 我要为你们求父; 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又信我是从父出来的。”(约16:26*) “你们既为儿子,上帝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6*)
2)有人说:不要称真神为“上帝”,要称他为“神”。 不对。“神”与“人”,都是统称。人有好坏,神有真假。“上帝”是专称,自古至今被我国公众认定为上天的主宰。我国的四书五经多处出现的“上帝”,其属性无不符合圣书对创造天地万物之真神的启示。况且我国学术界及文学作品,均对“上帝”与“神”的用法分明:确认前者是专称,后者是统称。例如,凡外文作品的中译文,也一贯分清“上帝”与“神”的用法,从不混淆。英文的God 译为“上帝”,只有单数词,无复数形;“god”译为“神”或“神明”其复数“gods”译为“诸神”。据悉, 香港的联合圣书公会有鉴于此, 打算今后只出“上帝”版,不再出“神”字版中文圣书。在实际运用时, 你若问人: “你信神吗?”他可能指着他供奉的财神说: “那就是我的神。”又如,毛泽东着的《愚公移山》, 说愚公“感动了上帝”, 不说他“感动了神”。我国基督徒讲话, 应符合同胞的语言习惯。 然而, 我国语言习惯并不绝对排除“神”。有时也用于真神身上,如在“有神论”,“无神伦”等专用词中。又如个别经文提到“万神之神”。(诗136:2*)
3)有人说:基督徒悔改受洗后,祷告时不要再求主赦罪,因为信主时已经蒙赦。 不对。耶稣教导我们祷告时要说:“免我们的债, 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太6:12*)“免”原文是“赦免”。太18:23*-35的教训说明我们初信时所赦免的罪,要根据我们是否以主赦免我们的精神去赦免别人。如果内心没有改变,就证明我们的信心是假的,原来赦掉的罪债,将全数追讨清算。
4) 有人单强调:“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10*) 把得救问题尽量简易化,有使人麻痹大意的危险。同一卷罗马书2:13说:“原来在上帝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这似乎是自相矛盾,其实不然。一切启示,必须找出全面的教训,不可偏废。同一位讲因信称义的使徒保罗,在腓2:12强调顺服之道说:“你们既是常顺服的,不但我在你们那里,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更是顺服的,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 马丁路德发现因信称义的真理,发动轰轰烈烈的宗教改革运动, 是有成绩的。但后来终于偏向极端,甚至武断雅各布书不该列入新约圣书正典,因为它讲“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的教训。其实,圣灵默示雅各布书,就是为了防止人们走向极端,单要信心, 不要行为。马丁路德在宗教改革运动中冲锋陷阵的功劳是肯定的, 但他轻视雅各布书的偏向是错误的。 现今有人诬蔑顺服上帝诫命的人为“律法主义者”,就是单要信心, 不要行为的又一实例。他们这样作,表明他们是罗8:7*所说:“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他们讲道时故意使耶稣同律法对立起来,是严重的错误。耶稣在来10:7*说:“那时我说,上帝啊,我来了, 为要照你的旨意行。”诗40:8*的原句补充说:“你的律法在我心里。”耶稣说:“跟从我”。他要我们效法他顺服上帝的榜样。
腓2:5*-11说:“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上帝的形象, 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 反倒虚已, 取了奴仆的形象, 成为人的样式, 既有了人的样子, 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 以至于死, 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将他升为至高, 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 叫一切在天上的, 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 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上帝。”
5) 有人说: 人得救靠“信主之法”, 不靠“立功之法”(罗3:27*); 耶稣替我们守了律法, 我们不需要守了。 耶稣在约12:27*说:“我现在心里忧愁, 我说什么才好呢? 父啊, 救我脱离这时候;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耶稣先提出自己得救问题,而后改口说,“愿你荣耀你的名。”上帝立即答应。这表明上帝的荣耀比任何问题更重要。玛1:6*说:“万军之耶和华对你们说: 儿子尊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 敬畏我的在哪里呢?”我们守上帝的诫命, 不是为了得救, 而是为了尊敬上帝, 求他的荣耀。家长的吩咐,孩子不听,家长就没威信。上帝发布的命令,世人不听,上帝就没荣耀。如此轻看上帝权威的人, 还想得救吗?把他们接到天上去, 他们还是只顾自己得救, 不听上帝的话吗?那将是什么样的天国? 天国里听话的人还被不听话的人诬蔑为“律法主义者”吗?这能荣耀上帝吗?耶稣叫人守诫命, 也是律法主义者吗? 耶稣说:“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 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 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 人得救不靠好行为; 但得救的人一定有好行为, 不是为了得救,是为了荣耀上帝。耶稣守诫命, 是给人作榜样, 不是让人犯法。“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约15:10*)
1)有人说:祷告时,只可求耶稣,不可求上帝。 不对。耶稣教导我们说:“你们祷告,要这样说:'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太6:9*-10) “到那日, 你们要奉我的名祈求; 我并不对你们说, 我要为你们求父; 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又信我是从父出来的。”(约16:26*) “你们既为儿子,上帝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6*)
2)有人说:不要称真神为“上帝”,要称他为“神”。 不对。“神”与“人”,都是统称。人有好坏,神有真假。“上帝”是专称,自古至今被我国公众认定为上天的主宰。我国的四书五经多处出现的“上帝”,其属性无不符合圣书对创造天地万物之真神的启示。况且我国学术界及文学作品,均对“上帝”与“神”的用法分明:确认前者是专称,后者是统称。例如,凡外文作品的中译文,也一贯分清“上帝”与“神”的用法,从不混淆。英文的God 译为“上帝”,只有单数词,无复数形;“god”译为“神”或“神明”其复数“gods”译为“诸神”。据悉, 香港的联合圣书公会有鉴于此, 打算今后只出“上帝”版,不再出“神”字版中文圣书。在实际运用时, 你若问人: “你信神吗?”他可能指着他供奉的财神说: “那就是我的神。”又如,毛泽东着的《愚公移山》, 说愚公“感动了上帝”, 不说他“感动了神”。我国基督徒讲话, 应符合同胞的语言习惯。 然而, 我国语言习惯并不绝对排除“神”。有时也用于真神身上,如在“有神论”,“无神伦”等专用词中。又如个别经文提到“万神之神”。(诗136:2*)
3)有人说:基督徒悔改受洗后,祷告时不要再求主赦罪,因为信主时已经蒙赦。 不对。耶稣教导我们祷告时要说:“免我们的债, 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太6:12*)“免”原文是“赦免”。太18:23*-35的教训说明我们初信时所赦免的罪,要根据我们是否以主赦免我们的精神去赦免别人。如果内心没有改变,就证明我们的信心是假的,原来赦掉的罪债,将全数追讨清算。
4) 有人单强调:“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10*) 把得救问题尽量简易化,有使人麻痹大意的危险。同一卷罗马书2:13说:“原来在上帝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这似乎是自相矛盾,其实不然。一切启示,必须找出全面的教训,不可偏废。同一位讲因信称义的使徒保罗,在腓2:12强调顺服之道说:“你们既是常顺服的,不但我在你们那里,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更是顺服的,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 马丁路德发现因信称义的真理,发动轰轰烈烈的宗教改革运动, 是有成绩的。但后来终于偏向极端,甚至武断雅各布书不该列入新约圣书正典,因为它讲“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的教训。其实,圣灵默示雅各布书,就是为了防止人们走向极端,单要信心, 不要行为。马丁路德在宗教改革运动中冲锋陷阵的功劳是肯定的, 但他轻视雅各布书的偏向是错误的。 现今有人诬蔑顺服上帝诫命的人为“律法主义者”,就是单要信心, 不要行为的又一实例。他们这样作,表明他们是罗8:7*所说:“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他们讲道时故意使耶稣同律法对立起来,是严重的错误。耶稣在来10:7*说:“那时我说,上帝啊,我来了, 为要照你的旨意行。”诗40:8*的原句补充说:“你的律法在我心里。”耶稣说:“跟从我”。他要我们效法他顺服上帝的榜样。
腓2:5*-11说:“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上帝的形象, 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 反倒虚已, 取了奴仆的形象, 成为人的样式, 既有了人的样子, 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 以至于死, 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将他升为至高, 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 叫一切在天上的, 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 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上帝。”
5) 有人说: 人得救靠“信主之法”, 不靠“立功之法”(罗3:27*); 耶稣替我们守了律法, 我们不需要守了。 耶稣在约12:27*说:“我现在心里忧愁, 我说什么才好呢? 父啊, 救我脱离这时候;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耶稣先提出自己得救问题,而后改口说,“愿你荣耀你的名。”上帝立即答应。这表明上帝的荣耀比任何问题更重要。玛1:6*说:“万军之耶和华对你们说: 儿子尊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 敬畏我的在哪里呢?”我们守上帝的诫命, 不是为了得救, 而是为了尊敬上帝, 求他的荣耀。家长的吩咐,孩子不听,家长就没威信。上帝发布的命令,世人不听,上帝就没荣耀。如此轻看上帝权威的人, 还想得救吗?把他们接到天上去, 他们还是只顾自己得救, 不听上帝的话吗?那将是什么样的天国? 天国里听话的人还被不听话的人诬蔑为“律法主义者”吗?这能荣耀上帝吗?耶稣叫人守诫命, 也是律法主义者吗? 耶稣说:“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 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 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 人得救不靠好行为; 但得救的人一定有好行为, 不是为了得救,是为了荣耀上帝。耶稣守诫命, 是给人作榜样, 不是让人犯法。“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约15:10*)
责任编辑:雅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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