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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启示录引出的两次原则

来源:未知 编辑:王敬之 时间:2018-12-25
导读:到现在为止,我们把给七教会的书信粗略地浏览了一遍。在主写给非拉铁非教会的书信中,有两扇门,一扇是开着的,一扇是关着的。启3:21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我们发现在这里有两个宝座。这就引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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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在为止,我们把给七教会的书信粗略地浏览了一遍。在主写给非拉铁非教会的书信中,有两扇门,一扇是开着的,一扇是关着的。启3:21“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我们发现在这里有两个宝座。这就引出本讲学习的主题:圣书中的两次或两回原则。愿圣灵带领我们,打开我们的心门,客观、诚实、谦卑地降服在主的话语面前,听从主赐给我们的真理启示。因为主的言语如此宝贵洗炼,每一句话都蕴藏着祂要赐给我们的真理!
一、启示录中的两次原则举例
 
启3章耶稣应许得胜者要与祂同坐宝座,就是要坐在主的宝座上;而主得了胜,是与父同坐宝座,就是坐在父的宝座上。很明显,这里有两个宝座。其实启示录中有很多“两次”。
 
例如,启示录后面讲的两次复活——义人的复活与恶人的复活,然后事情就结束了。启示录又提到第二次的死,这说明前面还有第一次的死,即真正的死亡也是两次。再如,启20章写到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时说:“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这里有两个册子,彼此核对,然后,最终决定每个人的案件。
 
二、圣书中其他两次原则举例
 
圣书中有很多两次原则的例子,我们就从上帝律法中运用的两次原则开始学习。
 
1、十诫的两块版和两个版本
 
我们知道,在整本圣书中,真正由上帝亲手所写的就是十条诫命。出埃及记记载,上帝召摩西上山,摩西在山上与上帝面对面交谈四十天。出31:18“耶和华在西奈山和摩西说完了话,就把两块法版交给他,是上帝用指头写的石版。”这两块石板两面都写着字。出32:15“摩西转身下山,手里拿着两块法版,这版是两面写的,这面那面都有字。”后来摩西因以色列人拜金牛犊发烈怒,把两块版都摔碎了。上帝又吩咐他说:“你要凿出两块石版,和先前你摔碎的那版一样,其上的字我要写在这版上。”(出34:1)于是,摩西就凿出了两块石版,和先前的一样。上帝又把先前所说的十条诫命写在这两块版上,最后摩西拿着这两块版下山。这两块法版最后就放在圣所的约柜里。
 
我们注意到,出20章是十条诫命的一个版本,申5章是另外一个版本。我们之前曾在《遍览圣书访基督》中学习过《两块法版》。实际上,如果仔细读申10章就会发现,那里所记载的话,和原来那一次是一样的,而且都是上帝在火中那一次说的话。但上帝不是用一块石版,而是用两块石版,并且还用了两个版本来写十条诫命。之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上帝在此确定了一个原则。我们通过下面的一些例子来说明这一原则。
 
我们回到创世记会找到很多记载。其中非常关键的一节经文就是创41:32“至于法老两回做梦,是因上帝命定这事,而且必速速成就。”像这样两次的例子,在创世记中有很多。
 
 
2、天使两次呼叫亚伯拉罕
 
先来看亚伯拉罕献以撒这一感人故事。当时亚伯拉罕已是120岁,而以撒却只有20岁,或许还不满20岁。因为在这个故事中,他还被称为“童子”。以色列人20岁,就算是正式成年,可以出去打仗了。民数记计算能够打仗的人数,是从20岁开外算起的。未满20岁的仍算是童子。以撒这一年应当就是19-20岁之间。这个故事是要说明上帝要把祂自己的儿子真正献上。上帝儿子被献的年龄是33岁。但仔细思想,上帝把祂的长子在33岁钉在十字架上,而亚伯拉罕肉身的长子(不是应许的长子)以实玛利,在以撒被献时,恰好也是33岁。这是上帝在启示亚伯拉罕:你的长子保留下来,是因为我把我的长子献上了。这些我们不细说了,但在这个过程中,有两处重要的经文。
 
当亚伯拉罕拿刀要杀他儿子的时候,“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天使说:‘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一点不可害他。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创22:11-12)后来,“耶和华的使者第二次从天上呼叫亚伯拉罕说:‘耶和华说:“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创22:15-17)所以,在这里我们看到有一位天使,两次呼叫亚伯拉罕。
 
 
 
3、约瑟两次做梦
 
再看亚伯拉罕的孙子约瑟的故事。约瑟为雅各和爱妻拉结所生,所以倍受父亲宠爱过于其他兄弟。创37记载了这个故事。由于约瑟把所做的梦告诉了哥哥们,他们就越发恨他。其实,约瑟做这样的梦是两次。创37:9“后来他又做了一梦,也告诉他的哥哥们说:‘看哪,我又做了一梦,梦见太阳、月亮与十一个星向我下拜。”这两个梦的形式虽然不同,前面是禾捆,后面是日月星,但核心主题却相同,就是他的父母兄弟都要向他下拜。这里又出现了一个“两次”。
 
 
 
4、法老两次做梦
 
创41章记载埃及法老梦见自己站在河边,“有七只母牛从河里上来,又美好又肥壮……”“随后又有七只母牛从河里上来,又丑陋又干瘦,与那七只母牛一同站在河边。这又丑陋又干瘦的七只母牛,吃尽了那又美好又肥壮的七只母牛,法老就醒了。”然后法老又睡着了,第二回做梦,这个梦换了一下场景。他“梦见一棵麦子长了七个穗子,又肥大又佳美,随后又长了七个穗子,又细弱又被东风吹焦了。这细弱的穗子吞了那七个又肥又饱满的穗子。法老醒了,不料是个梦。”(创41:2-7)后来,约瑟给法老解开了这两个梦。圣书中就出现了上面提到的评论:“至于法老两回做梦,是因上帝命定这事,而且必速速成就。”(创41:32)
 
我们发现,约瑟做了两个梦,虽然这两个梦表现的符号略有不同,但意思相同。法老也是做了两个不一样的梦,但要表达的意思也是一样。圣书在此做了一个总结,即上帝命定一件事情,祂就会用两次,把这件事情确定。
 
以上看了一些关于两次原则的例子。但最原始、最权威、最核心、最根本的例子,就是十条诫命。十条诫命写在两块版上,用了两个版本。这两个版本互相印证支持,能够句句定准确定,这是上帝所命定的。
 
5、至少两个见证人的定罪原则
 
在申命记中,摩西曾说过这样一个原则:仅凭一个人的见证不足给人定罪治死,至少要凭两三个人的见证才可以。申17:6“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治死,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申19:15“人无论犯什么罪,做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
 
6、审判以两本案卷为依据
 
刚才我们也提到白色大宝座审判恶人,有两个书卷,一个是“案卷展开了”(关于这个案卷的展开,我们会在学习启示录以后的章节,尤其是第四、五章时再详细研究),但另外还有一个生命册,和展开的这个案卷彼此核对,这样才能最终定准恶人的案件,判他们死罪。这就是两个见证。同样,义人的案件,也是有一个案卷展开,同时另外还有一个生命册。如果一个人真实悔改,得胜罪恶,那么他的名字就会保留在生命册上;否则,他的名字就会从生命册上被涂抹。
 
7、两处经文相互参照的解经原则
 
两次的原则在圣书中多次延伸。再如赛28:10“祂竟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这里一点、那里一点。”预言之灵也经常引用这段话。命上再加命,就是两次;令上再加令,也是两次;律上再加律,两次;例上再加例,两次;这里出现一点,那里又一点,相互印证,相互解释,相互确认。所以,两三个的见证,可以句句定准。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圣书是它自己最好的解释者,它是以经解经。对于一段经文,会有另外一段经文来解释它,两者互相支持。确定一个教义或理解一个道理,不能靠一段经文。一段经文无法确定一个教义,需要两段或两段以上的经文才行。通常两节经文大体就可以确定,但更多的经文可以使真理展现得更加丰富全面。
 
 
 
三、把握两次原则加深对圣书的理解
 
通过以上的例证,我们发现圣书确实存在两次原则。了解和把握这一原则,我们理解圣书就有可能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以《启示录》为例。《启示录》的七封书信是写给七个教会的,从以弗所到撒狄,这前五个教会时期的分割比较明显。当然,我们对于每个教会历史时期,都是以具有代表性的年代作为它的开始和结束。但教会历史时期是连续的,很难整齐划一,到某年某天就进入新的阶段。因此,这些时间只是一种代表性的划分。
 
我们注意到,前五个教会时期的脉络还比较清晰,但后两个教会就不是这样。主给非拉铁非教会的信中提到关了一扇门,又开了一扇门,关门和开门的时间都发生在1844年。因此,这就把我们带到末后的复临运动时期。但非拉铁非教会时期,不是到1844年结束,因其中的一些预言已突破了1844年。比如“普天下人受试炼的时候”,就已经延伸到了七灾的时候。而且把父的名,圣城的名,主耶稣的新名都要写在得胜之人身上的这个应许,也是给十四万四千人的。所以很明显,这封信是给整个复临教会与整个复临运动的信息。如果这是给复临教会时期的信息,那么它就包含着米勒耳的运动,到老底嘉教会,应当是米勒耳运动之后的一个继续,是余民教会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奠基,基本根基稳定之后的时期。如果一定要给出精确的年月日开始某一个时代,除了非拉铁非教会有开门和关门的确切时间之外,其他教会时期很难有如此精确的时间。
    
 
1、给复临运动的两封书信
 
前五个教会时期,每个教会,主都写了一封书信。但非拉铁非教会和老底嘉教会都属于同一个复临运动时期,主却写了两封书信。主这样做有何用意呢?我们已经学习过,非拉铁非教会书信的重点在于,耶稣打开了天上至圣所的门,而老底嘉教会书信的重点是个人要打开心门,让耶稣进来。主既能进入天上的至圣所,也希望能进入地上教会信徒的心里,洁净我们心中的殿,然后才能洁净天上的殿,这两者彼此呼应。所以,当一件事情说了两次时,它的重要性就展现出来。
 
我们知道,《启示录》主要是启示末后必要快成的事,在一开头就清楚说明它要启示的是末后时期的重大事件。启1:1“叫祂将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众仆人。”所以,主给末后的教会写两封书信应当也不为过。这种情况有无先例可以参照呢?举一个例子。以色列人在旷野时,上帝从天上降吗哪给他们吃,每周当中,前五天都是每天降一份,但到了第六天是降双份。接下来的安息日不降吗哪。整个教会时期,到基督降临基本结束,接着进入千禧年大地安息的状态。那么,给最后教会的时期赐予双份的吗哪、双倍的劝勉、两封书信,也算说得过去。况且《启示录》主要是为了启示末后的事件,因此让末后的教会得双份的劝勉,也就顺理成章,也符合两次的原则。而且,把两次的原则运用在末后的教会身上,更说明这件事情是出于上帝,乃上帝所定。特别是给老底嘉教会的信息,是通过预言之灵给教会的劝勉、责备、警告、纠正等。所以我们应当知道,这些都是来自于上帝,不要轻易拒绝。
 
2、两次审判
 
懂得了两次原则,我们也能更清晰地认识到查案审判的必要性。而且无论我们读福音书还是保罗书信,对上帝审判过程中的两次审判,也就能比较容易理解了。例如太18章,有人欠财主很多钱,财主和他算账,但先赦免了他。这是第一次审判。可后来他没有赦免别人,于是财主就再次找他算账,把他下在监里,要他偿还所有的债。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两次审判的过程,前面是赎罪、赦免与饶恕,后面是查案审判,就是对已蒙饶恕的人,进行最后一次察验和终检。同样,在太22章婚宴的比喻中也可以看到,主人先把人请来,给他们礼服,然后宾客坐席的时候,主人还要察验宾客,看他们是否穿上了礼服。显然,这也是两次审判。
 
当我们信耶稣,接受祂的救恩,接受祂为我们所做出的牺牲,接受祂在十字架上的赎价,那么我们的罪就通过祂的宝血转移到圣所,这就是耶稣第一阶段的工作。启示录三章关了的这道门是指圣所的这道门。基督在这里做中保的工作1800多年,所有人的罪,都暂时转移到这里,保存一千多年的时间。但还有一次终检工作必须要进行,就是从亚当开始,一直到1844年所有的义人,对他们的最终检验就从1844年开始了,这就是查案审判的开始。所以基督关了一道门,又开了一道门。同样,我们从这里看到两次的原则。只有在第二次终检过关的人,才算真正过关。
 
 
 
有了对上帝所定的两次原则的基本了解,下一次我们就可以学习启3:21主说的“我宝座”和“我父的宝座”这两个宝座,以及和这两个宝座紧密相连的两个国度。我们就会发现有更多的两次,两次的确定才是一件事情的最后确定。
 
 
结语
 
本讲学习的内容,也许会带给大家从来没有过的思考。愿大家对照圣书来查考,而不要凭以往的经验判断。这个检验方法不仅适合于两次原则,而且也适合我们学习整个《启示录》以及其他的圣书道理。不要只站在自己原有的经验上,看这次所讲的和自己原来听过的是否一样,而要看这次学习是否符合圣书。要对照圣书,认真查考,晓得这道是与不是。“凡事察验,善美的要持守”,使我们在恩典和知识上不断成长,荣耀上帝!
 
责任编辑:雅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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