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标准
来源:未知
编辑:林大卫
时间:2018-06-04
导读:我们邀请您与我们一起遍览圣经全貌、探求真理宝藏。愿那圣善的灵藉着生命的道,变化你我的人生。愿我们的额头都盖上,永生上帝的印,欢喜迎接基督的荣临。盖印人生从读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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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曾为门徒祈祷说,“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17:17)这里所说“你的道”也译作“你的话”指圣书而言。怎能说圣书就是真理呢?这话似乎有点教条主义:认为信上帝的人不要动脑子,遇到问题,打开圣书找个答案就行了,这岂不是把人的思想捆死了吗?
恰恰相反,圣书这个真理的标准是一部锻炼激发和洁净人思想的书本。它非但不把人的思想捆死,反而要把它解放,使之进入新的活动境地。
圣书是一部奇妙的书。它有两个不同的功用:它既要启示真理,又要掩盖真理。耶稣有一次祈祷说,“父阿,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父阿,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路10:21)上帝是“天地的主”。祂的智慧高超无比。祂说,“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赛55:8、9)
两种学习的态度
世上最聪明的人也无法领悟上帝,但即使没受高深教育的人,只要有渴慕真理的心,都能掌握圣书中有关得救的道理。聪明通达者往往自满,轻看圣书,不屑研究,故此其真理对他们来说是藏起来的。另有些聪明人认为圣书的话浅显易懂,没啥了不起。但遇到难懂的地方,又蔑视为胡言乱语。如英国文学家肖伯纳说,《启示录》(圣书中的一卷书)讲的都是“鸦片鬼的梦呓。”这种人的高傲自满也使圣书的真理对他成为“藏起来”的。
但这并不是说,一切有学问的人都不能明白圣书。英国的大科学家牛顿曾经用多年精力,研究《启示录》的预言,有了一定的收获,这个聪明通达人之所以明白圣书真理,乃是他能以婴孩般的虚心、认真研究,这应验了耶稣的话。上帝的真理向婴孩就显出来。“婴孩”指的是虚心谦恭的态度。“耶和华如此说:天是我的坐位;地是我的脚凳。你们要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里是我安息的地方呢?耶和华说: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但我所看顾的,就是虚心痛悔、因我话而战兢的人。”(赛66:1、2)“叫饥饿的得饱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路1:53)
用比喻教训人
上帝在同一本圣书中把真理“藏起来”,又把它“显出来”。所采用的媒介,就是比喻和象征物。《启示录》和《但以理书》中如此,福音中亦如此。
“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对众人讲话,为什么用比喻呢?’耶稣回答说:‘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所以我用比喻对他们讲,是因为他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在他们身上,正应验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太13:10-15)所说的“恐怕眼睛看见”,指的是那些不要明白真理的人。他们留恋罪中之乐,惟恐明白真理受责备。
“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3:19)反之,人若虚心接受真理的光照,真心悔改,他们必获得更多的真理亮光。对这等人耶稣说:“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看见了。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听见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要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要听你们所听的,却没有听见。”(太13:16-17)
瞎子见光明
耶稣有一次遇见一个生来是瞎眼的,“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对他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西罗亚翻出来,就是奉差遣)。他去一洗,回头就看见了。”(约9:6、7)这段经历很有意义。耶稣治好过其他瞎子,有一次只说一句话(可10:52),有时要摸他们的眼睛(太9:29),还有一次吐唾沫在他眼上(可8:23),而这次用唾沫和泥抹在眼上,而后叫他去池子洗了才能看见。这里含有什么属灵教训?
圣书教我们“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林前2:13)今试作如下解释:耶稣的唾沫代表“上帝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太4:4)叫瞎子看见,象征属灵的“瞎子”因接受了上帝的话而得见光明是个恰当的比喻。现在要问:既能用唾沫治好一个瞎子,为什么要泥土呢?泥土代表什么?创2:7说,“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故尘土象征人性。彼后1:21又告诉我们,圣书的话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上帝的话来。”但上帝的话毕竟是用人的语言讲出来的,否则人不能听懂。而人的语言有很多不足之处,但尽管如此,尽管那抹在眼上的泥使眼睛感到不舒服,但只要照耶稣所吩咐的去行,瞎子就必能见光明。“原来……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2:13)往往有人在圣书中看到难以领会,或似乎不合理,甚至互相矛盾的事。这些都是“泥”,是人性所带来的缺点,不可因而挑剔,怀疑,跌倒。只管照主所吩咐的去行,这些疑惑就会被“洗”去,你就必看见真理的亮光。
“这里一点,那里一点”
“……他们却不肯听。所以耶和华向他们说的话,是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这里一点,那里一点;以致他们前行仰面跌倒,而且跌碎,并陷入网罗,被缠住。”(赛28:12、13)上帝为什么要叫“他们跌倒……,陷入网罗?”“他们”指的是谁?指的是以上所说,“不肯听从的人。他们总要想出种种借口原谅自己不守上帝律法的行径。一个借口就是说:圣书的话“看不懂”。事实上他们是“唯恐”自己看懂。他们留恋罪中之乐,故有意“看不懂”。反之凡决心要照主的话做人者,必能看懂圣书。耶稣说,“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上帝,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约7:17)
以经解经
上帝将圣书赐给我们,不象现代的教课书;把所有关于一个题目的教训都编在一处,而是照以上经文所说,“这里一点,那里一点”,分散的。这样也正能达到向一等人“藏起来”,向另一等人“显出来”的目的。“不肯听”的人,根本不理会这些分散经文的存在。但凡决心要遵行上帝指示的人却费心费力将所有分散的经文找出来,借此获得对真理的更清楚的认识。正因为有些有关同一题目的经文是分散和孤立的,所以圣书要用圣书来解释。如果遇到专有名词在同篇上下文没有圆满的解释,就要在其它经卷篇幅中去寻找。不可任意加以武断,或根据该词的现代定义来解释。例如,启1:10说,“当主日我被圣灵感动”。查“主日”一词,在圣书中只在这里用一次,而现今有许多人认定它指的是星期日。这是现代人对它的认识。可是1900年前的作者约翰对“主日”是如何认识的?如果用以经解经的方法,其它经卷中有如下两节与此有关的经文。可2:28说,“人子是安息日的主”。赛58:13说,上帝说安息日是“我圣日”和“耶和华的圣日”。再查全部圣书中没有一处说上帝称任何其它日子为“主日”。由此可以确定启1:10的“主日”就是安息日(星期六),不是星期日。原来,称星期日为“主日”的作法是在约翰逝世多年之后才有人发起的。
又如,有一个讲《启示录》的人说:“《启示录》的‘红马’乃指文革时期的红卫兵,那也是狭隘,错误的说法,全凭主观臆断,以现代短暂和局部的现象讲解圣书,而不是以经解经,是不会找到真理的。
道成肉身
要明白圣书的话,必须抓住圣书的主题,就是耶稣基督。祂自己声称,“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5:39)圣书前半部(旧约的39卷是在耶稣降生之前写成的,故以预言形式论述这位未来的救主。后半部(新约)的27卷是在耶稣降生之后写的,以历史形式记录祂的事,但其中有21卷是使徒写给教会的书信,最后一卷《启示录》是预言书。全部新旧约全书的见证,可用约1:14作总结:“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圣书向我们陈述的是这位“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的耶稣。祂是具体化的“道”,也就是“上帝的话”,又是上帝恩典与真理的具体表现,让我们在祂身上看见了上帝恩典与真理的具体表现,让我们在祂身上看见了上帝的荣颜。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14:6-9)“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上帝的象,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物都是靠祂造的,……又是为祂造的。祂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祂而立……因为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祂里面居住。“(西1:15-19)
在旧约圣书全部写成400年之后,耶稣才降生。“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祂的星特来拜祂”。(太2:1、2)试问,这些外国的学者凭什么断定所看见的星是犹太人的君王降生的兆头?原来他们是研究了犹太人的经书。在民24:17有话说:“我看见祂却不在现时,我望祂却不在近日。有星要出于雅各,有杖要兴于以色列(犹太国)。”这里的“杖”指的是群王用的节杖。这句预言是在耶稣降生1500年之前写的,乃至实现时,犹太全国之内却无人理会,也无人看到那颗星,而且不远千里而来向这位新生的君王献贵重的礼物!这正应验了赛28:11的预言:“主(上帝)要借异邦人的嘴唇和外邦人的舌头,对这百姓(犹太人)说话。”
当年的犹太人由于狭隘民族主义,认为所指望降生的君王是民族救星,将使犹太国称雄世界。他们未能领会这段预言的精神:“现在祂(上帝)说,你(指耶稣)作我的仆人,使雅各众支派复兴,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归回尚为小事。我还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极。”(赛49:6)这话果然应验在耶稣交给门徒的使命中,祂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圣灵降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太28:19)现在耶稣的话已经在中国实现了。中国是东方的“地极”,也是万民的一部分,今日正在听到耶稣的见证。这个有力的见证,告诉我们,这部奇妙的圣书确是真理的标准。
真理的试验
耶稣死后第三日复活,门徒看见了,“惊慌害怕,以为所看见的是魂。耶稣说,你们为什么心里起疑念呢?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24:37-39)起先怀疑的门徒,看见和摸到耶稣复活的身体就相信了。但那还不是用以建立信心的最可靠基础。况且后代各国信徒没有亲眼看见,亲手摸到耶稣的机会,他们的信心应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耶稣早已考虑到这一点,故在门徒的感性认识之外,教他们把信心建立在理性认识上,也就是用旧约圣书中五百年、七百年、一千年,甚至一千五百年之前写成的预言来证明福音的真理。这些都是辨证的依据,是随时摆得出来的神跡奇事。比亲手摸到耶稣更有说服力。故此耶稣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书。”(路24:44、45)真理的标准,新旧约圣书全书,是操练脑力的最好工具。“圣书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这圣书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5)
耶稣曾为门徒祈祷说,“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17:17)这里所说“你的道”也译作“你的话”指圣书而言。怎能说圣书就是真理呢?这话似乎有点教条主义:认为信上帝的人不要动脑子,遇到问题,打开圣书找个答案就行了,这岂不是把人的思想捆死了吗?
恰恰相反,圣书这个真理的标准是一部锻炼激发和洁净人思想的书本。它非但不把人的思想捆死,反而要把它解放,使之进入新的活动境地。
圣书是一部奇妙的书。它有两个不同的功用:它既要启示真理,又要掩盖真理。耶稣有一次祈祷说,“父阿,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父阿,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路10:21)上帝是“天地的主”。祂的智慧高超无比。祂说,“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赛55:8、9)
两种学习的态度
世上最聪明的人也无法领悟上帝,但即使没受高深教育的人,只要有渴慕真理的心,都能掌握圣书中有关得救的道理。聪明通达者往往自满,轻看圣书,不屑研究,故此其真理对他们来说是藏起来的。另有些聪明人认为圣书的话浅显易懂,没啥了不起。但遇到难懂的地方,又蔑视为胡言乱语。如英国文学家肖伯纳说,《启示录》(圣书中的一卷书)讲的都是“鸦片鬼的梦呓。”这种人的高傲自满也使圣书的真理对他成为“藏起来”的。
但这并不是说,一切有学问的人都不能明白圣书。英国的大科学家牛顿曾经用多年精力,研究《启示录》的预言,有了一定的收获,这个聪明通达人之所以明白圣书真理,乃是他能以婴孩般的虚心、认真研究,这应验了耶稣的话。上帝的真理向婴孩就显出来。“婴孩”指的是虚心谦恭的态度。“耶和华如此说:天是我的坐位;地是我的脚凳。你们要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里是我安息的地方呢?耶和华说: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但我所看顾的,就是虚心痛悔、因我话而战兢的人。”(赛66:1、2)“叫饥饿的得饱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路1:53)
用比喻教训人
上帝在同一本圣书中把真理“藏起来”,又把它“显出来”。所采用的媒介,就是比喻和象征物。《启示录》和《但以理书》中如此,福音中亦如此。
“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对众人讲话,为什么用比喻呢?’耶稣回答说:‘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所以我用比喻对他们讲,是因为他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在他们身上,正应验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太13:10-15)所说的“恐怕眼睛看见”,指的是那些不要明白真理的人。他们留恋罪中之乐,惟恐明白真理受责备。
“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3:19)反之,人若虚心接受真理的光照,真心悔改,他们必获得更多的真理亮光。对这等人耶稣说:“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看见了。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听见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要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要听你们所听的,却没有听见。”(太13:16-17)
瞎子见光明
耶稣有一次遇见一个生来是瞎眼的,“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对他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西罗亚翻出来,就是奉差遣)。他去一洗,回头就看见了。”(约9:6、7)这段经历很有意义。耶稣治好过其他瞎子,有一次只说一句话(可10:52),有时要摸他们的眼睛(太9:29),还有一次吐唾沫在他眼上(可8:23),而这次用唾沫和泥抹在眼上,而后叫他去池子洗了才能看见。这里含有什么属灵教训?
圣书教我们“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林前2:13)今试作如下解释:耶稣的唾沫代表“上帝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太4:4)叫瞎子看见,象征属灵的“瞎子”因接受了上帝的话而得见光明是个恰当的比喻。现在要问:既能用唾沫治好一个瞎子,为什么要泥土呢?泥土代表什么?创2:7说,“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故尘土象征人性。彼后1:21又告诉我们,圣书的话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上帝的话来。”但上帝的话毕竟是用人的语言讲出来的,否则人不能听懂。而人的语言有很多不足之处,但尽管如此,尽管那抹在眼上的泥使眼睛感到不舒服,但只要照耶稣所吩咐的去行,瞎子就必能见光明。“原来……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2:13)往往有人在圣书中看到难以领会,或似乎不合理,甚至互相矛盾的事。这些都是“泥”,是人性所带来的缺点,不可因而挑剔,怀疑,跌倒。只管照主所吩咐的去行,这些疑惑就会被“洗”去,你就必看见真理的亮光。
“这里一点,那里一点”
“……他们却不肯听。所以耶和华向他们说的话,是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这里一点,那里一点;以致他们前行仰面跌倒,而且跌碎,并陷入网罗,被缠住。”(赛28:12、13)上帝为什么要叫“他们跌倒……,陷入网罗?”“他们”指的是谁?指的是以上所说,“不肯听从的人。他们总要想出种种借口原谅自己不守上帝律法的行径。一个借口就是说:圣书的话“看不懂”。事实上他们是“唯恐”自己看懂。他们留恋罪中之乐,故有意“看不懂”。反之凡决心要照主的话做人者,必能看懂圣书。耶稣说,“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上帝,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约7:17)
以经解经
上帝将圣书赐给我们,不象现代的教课书;把所有关于一个题目的教训都编在一处,而是照以上经文所说,“这里一点,那里一点”,分散的。这样也正能达到向一等人“藏起来”,向另一等人“显出来”的目的。“不肯听”的人,根本不理会这些分散经文的存在。但凡决心要遵行上帝指示的人却费心费力将所有分散的经文找出来,借此获得对真理的更清楚的认识。正因为有些有关同一题目的经文是分散和孤立的,所以圣书要用圣书来解释。如果遇到专有名词在同篇上下文没有圆满的解释,就要在其它经卷篇幅中去寻找。不可任意加以武断,或根据该词的现代定义来解释。例如,启1:10说,“当主日我被圣灵感动”。查“主日”一词,在圣书中只在这里用一次,而现今有许多人认定它指的是星期日。这是现代人对它的认识。可是1900年前的作者约翰对“主日”是如何认识的?如果用以经解经的方法,其它经卷中有如下两节与此有关的经文。可2:28说,“人子是安息日的主”。赛58:13说,上帝说安息日是“我圣日”和“耶和华的圣日”。再查全部圣书中没有一处说上帝称任何其它日子为“主日”。由此可以确定启1:10的“主日”就是安息日(星期六),不是星期日。原来,称星期日为“主日”的作法是在约翰逝世多年之后才有人发起的。
又如,有一个讲《启示录》的人说:“《启示录》的‘红马’乃指文革时期的红卫兵,那也是狭隘,错误的说法,全凭主观臆断,以现代短暂和局部的现象讲解圣书,而不是以经解经,是不会找到真理的。
道成肉身
要明白圣书的话,必须抓住圣书的主题,就是耶稣基督。祂自己声称,“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5:39)圣书前半部(旧约的39卷是在耶稣降生之前写成的,故以预言形式论述这位未来的救主。后半部(新约)的27卷是在耶稣降生之后写的,以历史形式记录祂的事,但其中有21卷是使徒写给教会的书信,最后一卷《启示录》是预言书。全部新旧约全书的见证,可用约1:14作总结:“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圣书向我们陈述的是这位“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的耶稣。祂是具体化的“道”,也就是“上帝的话”,又是上帝恩典与真理的具体表现,让我们在祂身上看见了上帝恩典与真理的具体表现,让我们在祂身上看见了上帝的荣颜。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14:6-9)“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上帝的象,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物都是靠祂造的,……又是为祂造的。祂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祂而立……因为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祂里面居住。“(西1:15-19)
在旧约圣书全部写成400年之后,耶稣才降生。“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祂的星特来拜祂”。(太2:1、2)试问,这些外国的学者凭什么断定所看见的星是犹太人的君王降生的兆头?原来他们是研究了犹太人的经书。在民24:17有话说:“我看见祂却不在现时,我望祂却不在近日。有星要出于雅各,有杖要兴于以色列(犹太国)。”这里的“杖”指的是群王用的节杖。这句预言是在耶稣降生1500年之前写的,乃至实现时,犹太全国之内却无人理会,也无人看到那颗星,而且不远千里而来向这位新生的君王献贵重的礼物!这正应验了赛28:11的预言:“主(上帝)要借异邦人的嘴唇和外邦人的舌头,对这百姓(犹太人)说话。”
当年的犹太人由于狭隘民族主义,认为所指望降生的君王是民族救星,将使犹太国称雄世界。他们未能领会这段预言的精神:“现在祂(上帝)说,你(指耶稣)作我的仆人,使雅各众支派复兴,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归回尚为小事。我还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极。”(赛49:6)这话果然应验在耶稣交给门徒的使命中,祂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圣灵降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太28:19)现在耶稣的话已经在中国实现了。中国是东方的“地极”,也是万民的一部分,今日正在听到耶稣的见证。这个有力的见证,告诉我们,这部奇妙的圣书确是真理的标准。
真理的试验
耶稣死后第三日复活,门徒看见了,“惊慌害怕,以为所看见的是魂。耶稣说,你们为什么心里起疑念呢?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24:37-39)起先怀疑的门徒,看见和摸到耶稣复活的身体就相信了。但那还不是用以建立信心的最可靠基础。况且后代各国信徒没有亲眼看见,亲手摸到耶稣的机会,他们的信心应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耶稣早已考虑到这一点,故在门徒的感性认识之外,教他们把信心建立在理性认识上,也就是用旧约圣书中五百年、七百年、一千年,甚至一千五百年之前写成的预言来证明福音的真理。这些都是辨证的依据,是随时摆得出来的神跡奇事。比亲手摸到耶稣更有说服力。故此耶稣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书。”(路24:44、45)真理的标准,新旧约圣书全书,是操练脑力的最好工具。“圣书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这圣书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5)
责任编辑:雅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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