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二十一世纪,世界正加速地朝着历史的最后阶段飞驰。科技的迅猛发展使人们有了更多的机会,通过各样的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在世界各地来往奔跑:在焦虑与希望中起程,又在失望与疲惫中结束。唯有上帝的圣言,能给这没落的世界带来希望。在上帝的圣言中来往奔跑,就会给人带来生活的信心、勇气与希望。
《圣书》是上帝的启示,是上帝活泼长存的道。圣书中的每一卷书,都包含着对全人类的启示。然而,圣书中的大多数书卷,都是围绕着以色列民族与基督的教会而写。而真正以清晰无误的笔触写到全世界的书卷,或仍集中表现在《但以理书》与《启示录》两本书卷之中。这也是我们编写这本但以理书研究的原因之一。
本书既可作为学习《但以理书》的入门书籍,也可以供有一定基础的圣书读者参考;既可作为小组学习的材料,也可作为神学院本科或研究生开设《但以理书》课程的中高级试用教材。因 为 考虑到不同层次的读者的需求,书中对各章句中重要的希伯来原文进行了注解,但一般读者可略过。每一章结束时,都有思考题,同时也配有简要的答案,供学习者参考。
愿主的灵赐给每一位在上帝的圣言中来往奔跑的人!
王敬之
2012 年 11 月 18 日
■ ■ ■ ■ ■
1. 巴比伦王朝的谱系
2. 旧约先知对巴比伦王国的预言
3. 但以理书第五章所隐藏的主题(上帝的审判)
巴比伦王朝,到第五章,就要宣告结束。所以,在学习之前,先了解一下相关背景。
一)犹大人三次被掳
但以理书第一章所记载的事件发生在公元前 605年,这是尼布甲尼撒第一次从耶路撒冷带回犹大人。
根据《圣书》和史书上记载,尼布甲尼撒一共三次掳掠耶路撒冷城和犹大人。但 1:1所记载的,是尼布甲尼撒第一次的掳掠。耶 52:28-30提到尼布甲尼撒曾三次掳掠犹大人,总共带走四千六百人(参王下 24;耶 52:28-30)。
二)巴比伦王朝的兴替
尼布甲尼撒是一位强悍、勇猛、大兴土木的王。在他执政统治的四十多年期间,曾把巴比伦推到了巅峰。
在前面第四章中我们看到,他曾发出感叹 ——“ 这大巴比伦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为京都,要显我威严的荣耀吗?”(但 4:30 )看来整个巴比伦帝国是在他的统治之下,一手建立起来的。
但是由于他过于自高,结果上帝让他经历了七年的管教。尽管后来上帝使他的理智、王位得到恢复,但不久他就去世了。
2 、以未米罗达 ( Evil-Merodach,公元前 562-560年)
他是尼布甲尼撒的儿子。很有意思的是,《圣书》中两次提到他做了一件好事。
“犹大王约雅斤被掳后三十七年,巴比伦王以未米罗达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使犹大王约雅斤抬头,提他出监,又对他说恩言,使他的位高过与他一同在巴比伦众王的位,给他脱了囚服。他终身在巴比伦王面前吃饭。巴比伦王赐他所需用的食物,日日赐他一份,终身是这样,直到他死的日子。”(参王下 25:27;耶 52:31-34。)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尼布甲尼撒的儿子非常恩待犹大王。他为什么会这样做呢?我们虽然没有更多的《圣书》佐证,但是我们可以想象得出,尼布甲尼撒曾立但以理为哲士之首,因此有可能他的儿子曾被但以理教过。试想:当时但以理和三同伴入宫的时候,就是这些哲士来教他们的。既然是这样,那么宫里最有学问的人不去教皇上的儿子,还会有谁去教呢?
因此,我们可以断言,以未米罗达 曾深受但以理的教导。后来他也看到他父亲的变化 ——不但承认上帝的权威,而且也成了一个谦卑的人。这是我们在第四章中所看到的情形。这些对这个做儿子的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3、尼甲沙利薛(Nergalsharezer/Neriglissar,公元前559-556年)
尼布甲尼撒的儿子以未米罗达 在位仅两年,就被尼布甲尼撒的女婿篡位谋杀了。这位篡位者名叫尼甲沙利薛, 在位只有三年(公元前 559-556)。耶 39:3提到这一位王。
4、拉巴西米罗达(Labashi-Marduk,公元前556年)
他是尼甲沙利薛的儿子。尼甲沙利薛作王三年以后,拉巴西米罗达 接替他作王。可惜作王不到一年就被杀了。
5、拿波尼度(Nabonidus,公元前556-539年)
拉巴西米罗达 当时还很年幼,作王不到一年,就被尼布甲尼撒的另一个女婿拿波尼度 篡位并杀害。拿波尼度 在京城立自己的儿子伯沙撒 为摄政王,自己住在提玛城( Teima),因这里有大片的绿洲。于是,他在这里专心崇拜月神。 [i] 不幸的是,巴比伦王国最终在他儿子伯沙撒的手上归于灭亡。
在巴比伦王国灭亡之前,甚至在它最强盛的时候,上帝就曾借着先知预言巴比伦的覆没。
一)以赛亚
赛 13:19-20预言说:“巴比伦素来为列国的荣耀,为迦勒底人所矜夸的华美,必象上帝所倾覆的所多玛、蛾摩拉一样。其内必永无人烟,世世代代无人居住。阿拉伯人也不在那里支搭帐棚,牧羊的人也不使羊群卧在那里。” 22节: “巴比伦受罚的时候临近,他的日子必不长久。”(另参赛 21:9,43:14,47:5,12-14。)
以赛亚先知生活的年代大概是在公元前 720-680年。而他发出预言的时候,新巴比伦帝国还没有出现,还需要再等几十年以后才会出现。以赛亚之后,又出现了耶利米先知。
二)耶利米
耶 51:52-53,耶和华说: “日子将到,我必刑罚巴比伦雕刻的偶像,通国受伤的人必唉哼。巴比伦虽升到天上,虽使他坚固的高处更坚固,还有行毁灭的从我这里到他那里。这是耶和华说的。”
下面几节经文一直在讲它的覆没。 57节说: “我必使巴比伦的首领、智慧人、省长、副省长和勇士都沉醉,使他们睡了长觉,永不醒起。”这里就把这些人的灭亡和他们的沉醉联系到了一起。(另参耶 50-51。)
三、古列 与巴比伦
赛 45:1-3“我耶和华所膏的古列,我搀扶他的右手,使列国降伏在他面前。我也要放松列王的腰带,使城门在他面前敞开,不得关闭。我对他如此说: ‘我必在你前面行,修平崎岖之地。我必打破铜门,砍断铁闩。我要将暗中的宝物和隐密的财宝赐给你,使你知道提名召你的,就是我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 ’”
在二百年前,上帝就曾借以赛亚预言,古列将要攻破巴比伦。而且很生动地描写了他攻城的情形:列王的腰带放松,城门开而不闭。
据史家称,巴比伦城座落在一块大平原之上,形状似四方形,每边长近 22公里,四边周长共 352公里。城的外围是河水环绕,城的围墙结实,高大,据称墙宽 23米,高 8米左右。 [ii] 除了坚固的外墙之外,还有一道内墙,也是同样坚实高大,只是稍窄一些。城中河水流过,将城分为两个区,而王宫就悬于河水之上,又以高墙护之, 可谓固若金汤。
巴比伦城曾有两位王后,两者相隔五代。第一位叫做 Semiramis (大约在 820 BC前后 ),第二位是 Nitokris(大约 550 BC)。第二位王后机警过人,看到玛代连连陷城,甚至攻下尼尼微。因此,对巴比伦城更是加固,采取各种防御措施。史家记载,古列与她的儿子交战。巴比伦人认为,其城坚固无比,历来无人攻陷。故备了多年的粮食,并不把玛代军队的围城放在心上。而攻入城的当天,城内正在欢宴,无人设防。 [iv]
《但以理书》第五章事件发生的时间是在第四章之后 20多年的公元前 539年,国家已由盛转衰。
一)伯沙撒 设摆筵席( 1-4)
“ 伯沙撒王为他的一千大臣设摆盛筵,与这一千人对面饮酒。 伯沙撒欢饮之间,吩咐人将他父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银器皿拿来,王与大臣、皇后、妃嫔好用这器皿饮酒。于是他们把耶路撒冷上帝殿库房中所掠的金器皿拿来,王和大臣、皇后、妃嫔就用这器皿饮酒。他们饮酒,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 ”
这里的“一千人”恐怕是个虚数的说法,说明前来参加盛筵的人很多。
伯沙撒王为何在这时设摆盛筵?没有一个一致的说法:有人认为,是因为巴比伦军队在外面打了败仗,为了鼓舞士气;也有人认为,伯沙撒王特意把犹太人用于敬拜上帝的器皿拿出来,是为了庆贺他平定了不久前犹太人的叛乱;甚至还有人认为,他没有理智,前方将士还在打仗,他却在宫中欢筵。正如俗语说得好 ——“前方吃紧,后方紧吃。”
伯沙撒当时因喝醉了酒。当初尼布甲尼撒把这些上帝圣殿里的器皿 抢来之后,也只是存放起来而已。但伯沙撒人既已醉,就失了分寸,于是就吩咐属下做了一些不当做的事情。
4、“金银器皿”
这圣殿里的“金银器皿”曾是希西家向巴比伦使者炫耀的财宝之一。上帝曾就此事藉先知以赛亚斥责他,“以赛亚说: ‘ 他们在你家里看见了什么? ’ 希西家说: ‘ 凡我家中所有的,他们都看见了;我财宝中没有一样不给他们看的。 ’ 以赛亚对希西家说: ‘ 你要听耶和华的话。日子必到,凡你家里所有的,并你列祖积蓄到如今的,都要被掳到巴比伦去,不留下一样。这是耶和华说的。 ’ ” (王下 20:15-17)
不久,希西家死后,巴比伦侵略犹大,真的把这些金银器皿掳到巴比伦去了(王下 25:13-17)。
如今这些“金银器皿”再次出现在大众面前。这些圣殿里的金银器皿的出现预示着巴比伦即将降临的倾毁。(参启 17:4)
5、“父”
伯沙撒实际上是尼布甲尼撒的外孙,尼布甲尼撒是他的外祖父。
有些批评学者据此认定,但以理所讲的不符合事实—— 认为尼布甲尼撒不是伯沙撒的父。其实,在亚兰文中,“祖父” 和“父” 是用同一个字来表示的。可见,这种意见忽略了原文一词多意 这一基本事实。
6、“妃嫔”
这些妃嫔在这里除了喝酒助兴之外,还参与了假神崇拜。第四节说明,用耶路撒冷掳来的金银器皿饮酒的举动,表明没有什么东西,在他眼中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即便是事奉以色列的上帝的器皿,也不例外。这种放肆的举动之中,含有轻视以色列的上帝的意思。不仅如此,他们 还公然赞美那不能看、不能听、无知无识、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然而在但以理眼里,他们所崇拜的对象不过是些物质罢了,哪里是什么神明!
二)墙上的指头 ( 5-9)
“ 当时,忽有人的指头显出,在王宫与灯台相对的粉墙上写字。 王看见写字的指头,就变了脸色,心意惊惶,腰骨好象脱节,双膝彼此相碰,大声吩咐将用法术的和迦勒底人,并观兆的领进来,对巴比伦的哲士说:‘谁能读这文字,把讲解告诉我,他必身穿紫袍,项带金链,在我国中位列第三’。于是王的一切哲士都进来,却不能读那文字,也不能把讲解告诉王。伯沙撒就甚惊惶,脸色改变,他的大臣也都惊奇。 ”
出乎众人的意料,忽有人的指头显出,在粉墙上写字!这时的千人宴席,众人已是酩酊大醉,桌上应是杯盘狼藉。若在墙上写字的指头, 无任何特别之处, 断不能引起这群醉酒之人的注意。
“伯沙撒竟丝毫没有想到,有一位天上的见证者,目击他这种崇拜邪神的纵饮狂欢。 有一位他们所不认识的守望的圣者在注视那亵渎的情景,听到那邪淫的狂欢,并看到那拜偶像的行为。但不久这位不速之客就要使人体认到祂的临格了。正值欢宴的高潮,突然有一只没有血色的手出现,在王宫的墙上写了几个发光如火的字。这几个字虽然是那一大群人所不认识的,但对于这个现在受到良心咎责的国王和他的宾客却是一个凶兆。会场的狂欢声顿时寂静下来,男男女女均为一种莫可名状的恐惧所慑夺,凝视着那只手从容地写出几个奥妙的字来。同时他们罪恶生活中的行为,都象活动影画似的一幕一幕地从他们眼前过去,他们似乎是被传到永生上帝的审判台前,而他们方才却曾经反抗过祂的威权。片刻之前还是欢笑作乐与亵渎的戏言,而现在则是灰白的面孔和恐惧的哀呼了。每当上帝使人恐惧的时候,他们便无法掩饰他们强烈惊怖的真情。”(《先知与君王》 348 面)
这段叙述恰如其分地将当时的情形描绘出来。当法利赛人把行淫的妇人带到耶稣面前,想借此得着告耶稣的把柄时,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结果,他们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可以想象,那些法利赛所表现出的狼狈不堪与无地自容的反应。联想到亚当与妻子犯罪后,听见耶和华上帝前来,不敢面对的情景可知,耶稣所写之字,或与揭露他们各人所犯之罪有关。而那些字,便引起了他们良知的觉醒,不敢站立在那位无罪者面前。这些情形,与伯沙撒和大臣们当时的情形十分相似。
墙上闪光的字一下子唤醒了他们的良知, 他们过去所有的罪都象一幕幕活动电影一样浮现在了他们的眼前, 以致当时在场的人都吓坏了。 伯沙撒当时更是吓得魂飞魄散, 甚至 “ 王 看见写字的指头 , 就变了脸色 , 心意惊惶 , 腰骨好象脱节 , 双膝彼此相碰 。 ”
2、模式
下面我们看到,同样的模式再次出现——上天赐下启示,然后需要解释 。当时的程序是:
1)上天的启 示。
2)找术士解释,但结果他们不能解。
3 )找有圣神之 灵的人。随即寻找和上帝有直接关系的人来解释。
3、身穿紫袍、项带金链
紫袍 应为权威的象征。暴徒们为耶稣戴上荆棘编的冠冕、穿上紫袍戏弄他(参见可 15:17,约 19:2)。项带金链,则可能既有象征性的预表,也有金钱上的价值。
4、在国中位列第三
批评学者常常据此认为,这是个笑话。伯沙撒怎么会搞出第三位呢?第二位又是谁呢?伯沙撒乃摄政王,其父虽不在巴比伦,仍为王国之首,而他只能是位列第二,他愿意把能解释者放在第三位。
或问:解一个梦就可以成为第三位?能解梦者得高位,在第二章但以理因解了尼布甲尼撒王的梦,而被高升。这种做法,可能与他们相信能解梦者与神明相通有关。
[i] H.Hayajneh, ‘First evidence of Nabonidus in the Ancient North Arabianinscriptions from the region of Tayma,’ Proceedings of the Seminar for Arabian Studies 31, ed. Janet Starkey (Oxford:Archaeopress, 2010), 81-95.
[ii] Robert B. Strassler, The Landmark Herodotus: The Histories (New York: Pantheon Books, 2007), 96.
[iv] 同上, 98-104 。
[v] JohnBarton, John Muddiman, The Oxford Biblecommentary (Oxfor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566.
思考题
1. 《圣书》中间在什么地方也说到上帝用手写字?(出 24:12;31:18; 申 10:1-4, 约 8:6-8 )。
2. 上帝用手写字似乎和审判有关,为什么?
作业习题
1. 《圣书》中间还有什么人物被提及他们的恩典期限已临到? 这些人物有什么共同点?
2. 试列出《圣书》中提及的恩典期限已临到某一族、城镇、国家、甚至全世界的例子。 请分析当时的情况。
小组讨论题
1. 尼王毁坏圣殿、劫掠圣物到巴比伦(代下 36:17-19; 耶 52:4,17-24, 哀 4:1 ),而伯沙撒亵渎圣所的圣物,为何但以理对待这两王似有厚此薄彼之嫌?
2. 伯沙撒是否因喝醉了酒 ( 但 5:2 ) ,在失去理智的情形下犯了亵渎圣物这种罪行? 对于现代的法律可赦免患精神病患者所犯的罪行,你有何看法?
靠信心互相支撑, 借见证互相鼓励,等你来关注!
进入二十一世纪,世界正加速地朝着历史的最后阶段飞驰。科技的迅猛发展使人们有了更多的机会,通过各样的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在世界各地来往奔跑:在焦虑与希望中起程,又在失望与疲惫中结束。唯有上帝的圣言,能给这没落的世界带来希望。在上帝的圣言中来往奔跑,就会给人带来生活的信心、勇气与希望。
《圣书》是上帝的启示,是上帝活泼长存的道。圣书中的每一卷书,都包含着对全人类的启示。然而,圣书中的大多数书卷,都是围绕着以色列民族与基督的教会而写。而真正以清晰无误的笔触写到全世界的书卷,或仍集中表现在《但以理书》与《启示录》两本书卷之中。这也是我们编写这本但以理书研究的原因之一。
本书既可作为学习《但以理书》的入门书籍,也可以供有一定基础的圣书读者参考;既可作为小组学习的材料,也可作为神学院本科或研究生开设《但以理书》课程的中高级试用教材。因 为 考虑到不同层次的读者的需求,书中对各章句中重要的希伯来原文进行了注解,但一般读者可略过。每一章结束时,都有思考题,同时也配有简要的答案,供学习者参考。
愿主的灵赐给每一位在上帝的圣言中来往奔跑的人!
王敬之
2012 年 11 月 18 日
■ ■ ■ ■ ■
1. 巴比伦王朝的谱系
2. 旧约先知对巴比伦王国的预言
3. 但以理书第五章所隐藏的主题(上帝的审判)
巴比伦王朝,到第五章,就要宣告结束。所以,在学习之前,先了解一下相关背景。
一)犹大人三次被掳
但以理书第一章所记载的事件发生在公元前 605年,这是尼布甲尼撒第一次从耶路撒冷带回犹大人。
根据《圣书》和史书上记载,尼布甲尼撒一共三次掳掠耶路撒冷城和犹大人。但 1:1所记载的,是尼布甲尼撒第一次的掳掠。耶 52:28-30提到尼布甲尼撒曾三次掳掠犹大人,总共带走四千六百人(参王下 24;耶 52:28-30)。
二)巴比伦王朝的兴替
尼布甲尼撒是一位强悍、勇猛、大兴土木的王。在他执政统治的四十多年期间,曾把巴比伦推到了巅峰。
在前面第四章中我们看到,他曾发出感叹 ——“ 这大巴比伦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为京都,要显我威严的荣耀吗?”(但 4:30 )看来整个巴比伦帝国是在他的统治之下,一手建立起来的。
但是由于他过于自高,结果上帝让他经历了七年的管教。尽管后来上帝使他的理智、王位得到恢复,但不久他就去世了。
2 、以未米罗达 ( Evil-Merodach,公元前 562-560年)
他是尼布甲尼撒的儿子。很有意思的是,《圣书》中两次提到他做了一件好事。
“犹大王约雅斤被掳后三十七年,巴比伦王以未米罗达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使犹大王约雅斤抬头,提他出监,又对他说恩言,使他的位高过与他一同在巴比伦众王的位,给他脱了囚服。他终身在巴比伦王面前吃饭。巴比伦王赐他所需用的食物,日日赐他一份,终身是这样,直到他死的日子。”(参王下 25:27;耶 52:31-34。)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尼布甲尼撒的儿子非常恩待犹大王。他为什么会这样做呢?我们虽然没有更多的《圣书》佐证,但是我们可以想象得出,尼布甲尼撒曾立但以理为哲士之首,因此有可能他的儿子曾被但以理教过。试想:当时但以理和三同伴入宫的时候,就是这些哲士来教他们的。既然是这样,那么宫里最有学问的人不去教皇上的儿子,还会有谁去教呢?
因此,我们可以断言,以未米罗达 曾深受但以理的教导。后来他也看到他父亲的变化 ——不但承认上帝的权威,而且也成了一个谦卑的人。这是我们在第四章中所看到的情形。这些对这个做儿子的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3、尼甲沙利薛(Nergalsharezer/Neriglissar,公元前559-556年)
尼布甲尼撒的儿子以未米罗达 在位仅两年,就被尼布甲尼撒的女婿篡位谋杀了。这位篡位者名叫尼甲沙利薛, 在位只有三年(公元前 559-556)。耶 39:3提到这一位王。
4、拉巴西米罗达(Labashi-Marduk,公元前556年)
他是尼甲沙利薛的儿子。尼甲沙利薛作王三年以后,拉巴西米罗达 接替他作王。可惜作王不到一年就被杀了。
5、拿波尼度(Nabonidus,公元前556-539年)
拉巴西米罗达 当时还很年幼,作王不到一年,就被尼布甲尼撒的另一个女婿拿波尼度 篡位并杀害。拿波尼度 在京城立自己的儿子伯沙撒 为摄政王,自己住在提玛城( Teima),因这里有大片的绿洲。于是,他在这里专心崇拜月神。 [i] 不幸的是,巴比伦王国最终在他儿子伯沙撒的手上归于灭亡。
在巴比伦王国灭亡之前,甚至在它最强盛的时候,上帝就曾借着先知预言巴比伦的覆没。
一)以赛亚
赛 13:19-20预言说:“巴比伦素来为列国的荣耀,为迦勒底人所矜夸的华美,必象上帝所倾覆的所多玛、蛾摩拉一样。其内必永无人烟,世世代代无人居住。阿拉伯人也不在那里支搭帐棚,牧羊的人也不使羊群卧在那里。” 22节: “巴比伦受罚的时候临近,他的日子必不长久。”(另参赛 21:9,43:14,47:5,12-14。)
以赛亚先知生活的年代大概是在公元前 720-680年。而他发出预言的时候,新巴比伦帝国还没有出现,还需要再等几十年以后才会出现。以赛亚之后,又出现了耶利米先知。
二)耶利米
耶 51:52-53,耶和华说: “日子将到,我必刑罚巴比伦雕刻的偶像,通国受伤的人必唉哼。巴比伦虽升到天上,虽使他坚固的高处更坚固,还有行毁灭的从我这里到他那里。这是耶和华说的。”
下面几节经文一直在讲它的覆没。 57节说: “我必使巴比伦的首领、智慧人、省长、副省长和勇士都沉醉,使他们睡了长觉,永不醒起。”这里就把这些人的灭亡和他们的沉醉联系到了一起。(另参耶 50-51。)
三、古列 与巴比伦
赛 45:1-3“我耶和华所膏的古列,我搀扶他的右手,使列国降伏在他面前。我也要放松列王的腰带,使城门在他面前敞开,不得关闭。我对他如此说: ‘我必在你前面行,修平崎岖之地。我必打破铜门,砍断铁闩。我要将暗中的宝物和隐密的财宝赐给你,使你知道提名召你的,就是我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 ’”
在二百年前,上帝就曾借以赛亚预言,古列将要攻破巴比伦。而且很生动地描写了他攻城的情形:列王的腰带放松,城门开而不闭。
据史家称,巴比伦城座落在一块大平原之上,形状似四方形,每边长近 22公里,四边周长共 352公里。城的外围是河水环绕,城的围墙结实,高大,据称墙宽 23米,高 8米左右。 [ii] 除了坚固的外墙之外,还有一道内墙,也是同样坚实高大,只是稍窄一些。城中河水流过,将城分为两个区,而王宫就悬于河水之上,又以高墙护之, 可谓固若金汤。
巴比伦城曾有两位王后,两者相隔五代。第一位叫做 Semiramis (大约在 820 BC前后 ),第二位是 Nitokris(大约 550 BC)。第二位王后机警过人,看到玛代连连陷城,甚至攻下尼尼微。因此,对巴比伦城更是加固,采取各种防御措施。史家记载,古列与她的儿子交战。巴比伦人认为,其城坚固无比,历来无人攻陷。故备了多年的粮食,并不把玛代军队的围城放在心上。而攻入城的当天,城内正在欢宴,无人设防。 [iv]
《但以理书》第五章事件发生的时间是在第四章之后 20多年的公元前 539年,国家已由盛转衰。
一)伯沙撒 设摆筵席( 1-4)
“ 伯沙撒王为他的一千大臣设摆盛筵,与这一千人对面饮酒。 伯沙撒欢饮之间,吩咐人将他父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银器皿拿来,王与大臣、皇后、妃嫔好用这器皿饮酒。于是他们把耶路撒冷上帝殿库房中所掠的金器皿拿来,王和大臣、皇后、妃嫔就用这器皿饮酒。他们饮酒,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 ”
这里的“一千人”恐怕是个虚数的说法,说明前来参加盛筵的人很多。
伯沙撒王为何在这时设摆盛筵?没有一个一致的说法:有人认为,是因为巴比伦军队在外面打了败仗,为了鼓舞士气;也有人认为,伯沙撒王特意把犹太人用于敬拜上帝的器皿拿出来,是为了庆贺他平定了不久前犹太人的叛乱;甚至还有人认为,他没有理智,前方将士还在打仗,他却在宫中欢筵。正如俗语说得好 ——“前方吃紧,后方紧吃。”
伯沙撒当时因喝醉了酒。当初尼布甲尼撒把这些上帝圣殿里的器皿 抢来之后,也只是存放起来而已。但伯沙撒人既已醉,就失了分寸,于是就吩咐属下做了一些不当做的事情。
4、“金银器皿”
这圣殿里的“金银器皿”曾是希西家向巴比伦使者炫耀的财宝之一。上帝曾就此事藉先知以赛亚斥责他,“以赛亚说: ‘ 他们在你家里看见了什么? ’ 希西家说: ‘ 凡我家中所有的,他们都看见了;我财宝中没有一样不给他们看的。 ’ 以赛亚对希西家说: ‘ 你要听耶和华的话。日子必到,凡你家里所有的,并你列祖积蓄到如今的,都要被掳到巴比伦去,不留下一样。这是耶和华说的。 ’ ” (王下 20:15-17)
不久,希西家死后,巴比伦侵略犹大,真的把这些金银器皿掳到巴比伦去了(王下 25:13-17)。
如今这些“金银器皿”再次出现在大众面前。这些圣殿里的金银器皿的出现预示着巴比伦即将降临的倾毁。(参启 17:4)
5、“父”
伯沙撒实际上是尼布甲尼撒的外孙,尼布甲尼撒是他的外祖父。
有些批评学者据此认定,但以理所讲的不符合事实—— 认为尼布甲尼撒不是伯沙撒的父。其实,在亚兰文中,“祖父” 和“父” 是用同一个字来表示的。可见,这种意见忽略了原文一词多意 这一基本事实。
6、“妃嫔”
这些妃嫔在这里除了喝酒助兴之外,还参与了假神崇拜。第四节说明,用耶路撒冷掳来的金银器皿饮酒的举动,表明没有什么东西,在他眼中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即便是事奉以色列的上帝的器皿,也不例外。这种放肆的举动之中,含有轻视以色列的上帝的意思。不仅如此,他们 还公然赞美那不能看、不能听、无知无识、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然而在但以理眼里,他们所崇拜的对象不过是些物质罢了,哪里是什么神明!
二)墙上的指头 ( 5-9)
“ 当时,忽有人的指头显出,在王宫与灯台相对的粉墙上写字。 王看见写字的指头,就变了脸色,心意惊惶,腰骨好象脱节,双膝彼此相碰,大声吩咐将用法术的和迦勒底人,并观兆的领进来,对巴比伦的哲士说:‘谁能读这文字,把讲解告诉我,他必身穿紫袍,项带金链,在我国中位列第三’。于是王的一切哲士都进来,却不能读那文字,也不能把讲解告诉王。伯沙撒就甚惊惶,脸色改变,他的大臣也都惊奇。 ”
出乎众人的意料,忽有人的指头显出,在粉墙上写字!这时的千人宴席,众人已是酩酊大醉,桌上应是杯盘狼藉。若在墙上写字的指头, 无任何特别之处, 断不能引起这群醉酒之人的注意。
“伯沙撒竟丝毫没有想到,有一位天上的见证者,目击他这种崇拜邪神的纵饮狂欢。 有一位他们所不认识的守望的圣者在注视那亵渎的情景,听到那邪淫的狂欢,并看到那拜偶像的行为。但不久这位不速之客就要使人体认到祂的临格了。正值欢宴的高潮,突然有一只没有血色的手出现,在王宫的墙上写了几个发光如火的字。这几个字虽然是那一大群人所不认识的,但对于这个现在受到良心咎责的国王和他的宾客却是一个凶兆。会场的狂欢声顿时寂静下来,男男女女均为一种莫可名状的恐惧所慑夺,凝视着那只手从容地写出几个奥妙的字来。同时他们罪恶生活中的行为,都象活动影画似的一幕一幕地从他们眼前过去,他们似乎是被传到永生上帝的审判台前,而他们方才却曾经反抗过祂的威权。片刻之前还是欢笑作乐与亵渎的戏言,而现在则是灰白的面孔和恐惧的哀呼了。每当上帝使人恐惧的时候,他们便无法掩饰他们强烈惊怖的真情。”(《先知与君王》 348 面)
这段叙述恰如其分地将当时的情形描绘出来。当法利赛人把行淫的妇人带到耶稣面前,想借此得着告耶稣的把柄时,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结果,他们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可以想象,那些法利赛所表现出的狼狈不堪与无地自容的反应。联想到亚当与妻子犯罪后,听见耶和华上帝前来,不敢面对的情景可知,耶稣所写之字,或与揭露他们各人所犯之罪有关。而那些字,便引起了他们良知的觉醒,不敢站立在那位无罪者面前。这些情形,与伯沙撒和大臣们当时的情形十分相似。
墙上闪光的字一下子唤醒了他们的良知, 他们过去所有的罪都象一幕幕活动电影一样浮现在了他们的眼前, 以致当时在场的人都吓坏了。 伯沙撒当时更是吓得魂飞魄散, 甚至 “ 王 看见写字的指头 , 就变了脸色 , 心意惊惶 , 腰骨好象脱节 , 双膝彼此相碰 。 ”
2、模式
下面我们看到,同样的模式再次出现——上天赐下启示,然后需要解释 。当时的程序是:
1)上天的启 示。
2)找术士解释,但结果他们不能解。
3 )找有圣神之 灵的人。随即寻找和上帝有直接关系的人来解释。
3、身穿紫袍、项带金链
紫袍 应为权威的象征。暴徒们为耶稣戴上荆棘编的冠冕、穿上紫袍戏弄他(参见可 15:17,约 19:2)。项带金链,则可能既有象征性的预表,也有金钱上的价值。
4、在国中位列第三
批评学者常常据此认为,这是个笑话。伯沙撒怎么会搞出第三位呢?第二位又是谁呢?伯沙撒乃摄政王,其父虽不在巴比伦,仍为王国之首,而他只能是位列第二,他愿意把能解释者放在第三位。
或问:解一个梦就可以成为第三位?能解梦者得高位,在第二章但以理因解了尼布甲尼撒王的梦,而被高升。这种做法,可能与他们相信能解梦者与神明相通有关。
[i] H.Hayajneh, ‘First evidence of Nabonidus in the Ancient North Arabianinscriptions from the region of Tayma,’ Proceedings of the Seminar for Arabian Studies 31, ed. Janet Starkey (Oxford:Archaeopress, 2010), 81-95.
[ii] Robert B. Strassler, The Landmark Herodotus: The Histories (New York: Pantheon Books, 2007), 96.
[iv] 同上, 98-104 。
[v] JohnBarton, John Muddiman, The Oxford Biblecommentary (Oxfor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566.
思考题
1. 《圣书》中间在什么地方也说到上帝用手写字?(出 24:12;31:18; 申 10:1-4, 约 8:6-8 )。
2. 上帝用手写字似乎和审判有关,为什么?
作业习题
1. 《圣书》中间还有什么人物被提及他们的恩典期限已临到? 这些人物有什么共同点?
2. 试列出《圣书》中提及的恩典期限已临到某一族、城镇、国家、甚至全世界的例子。 请分析当时的情况。
小组讨论题
1. 尼王毁坏圣殿、劫掠圣物到巴比伦(代下 36:17-19; 耶 52:4,17-24, 哀 4:1 ),而伯沙撒亵渎圣所的圣物,为何但以理对待这两王似有厚此薄彼之嫌?
2. 伯沙撒是否因喝醉了酒 ( 但 5:2 ) ,在失去理智的情形下犯了亵渎圣物这种罪行? 对于现代的法律可赦免患精神病患者所犯的罪行,你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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